违法成本太低!如果报警判他杀人未遂,公开审判。刑期一年,罚款10000元。下一次就少很多了这种现象。
看评论很多时候感觉就跟看这些围观拍手叫好的人一样,一切以自身好恶为出发点,文化水平低,道德素质低下,没有基本的是非观。
l老人光天化曰之下置人于死地,如此犯罪行为而旁观者拍手喝彩,实在令人愤慨,现在有的人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正义,什么叫邪恶。至于为罪犯叫好那是再正常不过啦!还有象打仗一样挤公交车、咸猪手、买票不排队、高铁霸座,公共场所狂声浪语丶超车抢道大打出手、见死不救……那一个学历敢说不是初中高中乃至大学毕业…………道德教育极需补课不知您想通是怎么回事了吗?
依法处理!
问问那些袖手旁观的人,如果他们的亲人因为无知丧失了生命,他们还能不能这么冷静地看着,麻木地拍手叫好?问问那些袖手旁观的人,如果他们淹死在这片区域的水里,他们家属能不能保证不要任何人负责任?问问他们,漠视他人生命以后有什么理由要别人尊重他们的生命?
围观的人、推人下水的人,判他们做社会服务:维护交通、宣传不要下水游泳什么的。
为什么现在的河湖水库等水域都不让游泳呢?主要是主管部门怕担责任,事实上也确实怕,一旦出现意外,就要付出巨额赔款,就要被追责,什么管理不善,什么没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等,让管理部门有嘴难辨,现实这样的案例很多,不能不怕。其实,每个人都要对自己负责,野游也要对自己负责,水域是否适合游泳,自己要有判断,不能一出事都赖上别人。一概禁止野游,也不太合适,但野游出现事故,应该完全由自己负责。
这个老头行为属于谋杀无疑了!
一般是工作人员阻止社会大众去野泳,一方面是社会大众对这种“阻止”行为的不满!
分析一下社会大众的心理,也就会明白为啥老头都在杀人了,还有围观的人拍手叫好!
一、野泳
北京玉渊潭公园,很明显是很多老北京人,也就是推人的老人这群人,自小就在这儿野泳长大的。所以,对于这些老头来说:老子在玉渊潭游了几十年,你一个米没有我盐巴吃的多的人来瞎管什么?
也就是说,这些老头,把玉渊潭公园当成了自家游泳池,只因为他们从小在这儿游泳长大。
但是这些人没有考虑过这些问题:
1、玉渊潭改建成景区后,这个湖是否改造过?能保证和这些老头几十年前游的玉渊潭还是一样的水文情况?
2、一把老骨头了,还正当自己是几十年前的小伙儿?体能?身体反应能力还能和几十年前相比?万一有个三长两短,人家管理人员估计还会被莫名其妙打骂和担责。
二、围观人
说实话,全国各地,但凡有点儿权力的,沾染了“管理”二字,可以明目张胆去阻止别人某些行为的人。几乎都有一个毛病:此地是爷在管,你TM的别找事儿,听我指挥。
所以往往这些工作人员拿着芝麻大的权力,去命令别人的时候,往往就会引起反感。
这是围观群众拍手称赞的根本原因,“终于有人收拾你这个恶人了”!
但凡这些个工作人员是耐心“劝阻”,而不是颐气指使的命令方式对别人说话,围观的人也不会做出拍手这种方式。反而会指责那些试图“破坏规则”的野泳老头。
虽然没有看这个新闻,但是根据推断,和我前面说的2点,应该八九不离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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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推人下水的老人太霸道了,周围鼓掌叫好的人估计是和老人一样的心理。世界就是这样,因为有人游泳出过事儿,才会禁止游泳。工作人员为了游客好,才会尽职尽责,但是却飞来横祸。
现在有些人根本不会理解一些规矩是为了安全,有些野外的湖泊河流经常在盛夏时节淹死游客,就是因为他们根本不顾规矩,还骄傲自大,趾高气扬。所以以身试法,最终让自己受到了惩罚。
像这样不顾工作人员劝阻,还把工作人员推下水的行为,应该报警,找到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且对工作人员进行赔礼道歉和赔偿。如果工作人员不会游泳,是不是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后果,会不会造成工作人员的伤亡呢?
不顾事情后果,只顾自己开心,这样的人一点儿也没有社会公德和做人的准则,就应该受到严惩。而周围看热闹鼓掌叫好的人,同样是助纣为虐的人,也应该教育一下。如果工作人员不制止游泳,出了问题第一个找工作人员,找公园管理处声讨的肯定也是这些人。
结语:
年纪大应该受到人的尊敬,但是也不能把人的尊敬当作可以任意欺凌的原因。不顾后果的行为,年龄再大也应该负责任。老人按理说更应该明是非、懂道理,但是确实有个别人总是为老不尊,倚老卖老。
要是真出事了,是不是又要到处告状,说没有警示或者没人劝阻?老年人更应该遵纪守法,人家工作人员都出现了,你还不听,还要把人家推到水里?如果换过来,是老人被推下去,是不是又得是一番口诛笔伐和经济补偿?鼓掌说明啥?没有是非观的老人社会会尊重吗?楼下种地,上树摘果子,清晨甩鞭子,我们的老人家们太随意了!
哈哈。不是老人变坏。是坏人变老了。大家多理解一下,没有坏人要警察干嘛。没有犯罪要法律干嘛。法律是道德的最低底线。不管别人说什么。动手把别人的生命当儿戏的。不但要受到道德的谴责。还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林子大了啥鸟都有。如今的为老不尊甚至老人犯罪,已经成为这个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而周围围观的素质较差的“民众”(通常都是些不务正业的闲人)趁乱欺哄甚至“欢呼”,也已成为这个社会不容忽视的一个很严重的社会问题!
涉嫌故意杀人罪,请他进监狱养老,让他家人交生活费,旁边的人是从犯,没有他们的怂恿,老头百分百不敢杀人,一起进去学习法律条列,他们笑掉牙什么时候放。可耻的行径,严厉惩处。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老人,老练成熟,更要遵纪守法。如果是过失犯罪,老人也许可从轻定罪。此处的老人将劝阻游人不要野游,关注游人生命安全的工作人员,故意将他推下河。是犯了故意杀人罪应判刑!
这不是开玩笑,这是人命关天。虽然工作人员会游泳自救了。但是,对那个人渣老人一定要追责!不追责难煞歪风邪气!
岸边的游客这时也不应该笑。应该谴责那个老人,别让他跑掉。只要人人都有爱心,人人都有正义感,我们的社会会变得更加和谐。我们的景区会变得更安全。
警方该岀手了!老人已涉嫌故意杀人罪了。应遭到审判并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问一下广大网友,北京警方有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