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违法!一经查实,就是下岗!
不算,
不算违法,只是违反在编在职老师在校外补课的规定,一般被举报会收到学校的处罚。轻则扣除奖金、绩效,重则辞退。但一般不会直接辞退,除了薪资受影响外还会收到评职称的限制,并公示处罚接过,通报全校批评。
不给钱就不算违法了。
违法,如果不违法还为什么不签合同不挂名,不就是回避教委的纪律检查吗?这种掩耳盗铃的模式,其实是造成学校与家长矛盾的根源。有的老师课上不交或者少交,引导自己学生到和自己有关系的培训班去学,让家长不满意。
只要有资金往来,就不行。
你可以义务教书不收费,拿你没办法。关键是你干吗?
你拿钱吗?
得具备几个条件的吧,比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非考试学科。其他的,是不是没法处理?
任何形式的在编教师都不能补课,尤其是培训机构
在编教师不管挂名,签合同与否,在教育培训行业兼职或者帮忙都是不允许的。也算违法吧。教师和公务员一样是不允许兼业的。
亲爱的朋友!你好!
我不是法律工作者,我觉得你的做法没什么不对!
相关规定
我曾经在其他的评论区看到过!
《教师法》第八条关于教师“遵守职业道德”的规定为依据,针对现实中凸显的师德问题,制定并颁布《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既符合法律保留原则,也是对当今教师队伍建设中出现的新挑战所采取的积极应对行为。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第五条: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第四条:应予处理的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如下。(四)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不管是教师法,还是道德规范,都没有明确说老师不可以帮忙!
在编教师
作为一个在编教师,也是经过考试,一个正式的流程才成为,在编教师。
你的一言一行都被人家看在眼里。
教师通过学生为自己谋私利的行为已经被大家普遍猜疑,以至于现在教师对孩子的关注都是贴着图谋不轨的标签。
当你进入编制,那么当教师是你这一生当中最重要的部分。不仅仅是自己要珍惜,更要避嫌。
真正的问题,不在于你怎么做,而是别人以为你做了什么。
假如你去培训机构帮忙,那么第一关,培训机构要介绍你的时候,该不该照实说。
照实说,你是某某学校,优秀在编教师,教学成绩优异,获得什么什么奖项,省级模范教师之类。
那么第二天就会有大批家长询问是不是真的,第三天你就要面对舆论压力!
说假话呢!
说你是外地请回来的明星教师,闲下来过来带带课。
作为老师,你的学生问你的时候你又该怎么回答。
关于补课
教师,能补课挣钱,能上课领工资!
改善家庭环境,人之常情。
为了防止一些居心不良的老师利用学生谋私利,不得不出台某些政策。
实际上也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教师如果出了问题,根源绝不在老师身上,是环境,条件,制度多方因素互相干扰,成就了畸形的法律规定。
作为老师,你也得生活,只要问心无愧,参与补课,也不是什么坏事。
如果,凡事只以违法不违法来论断,那么或许好多违法的事,都有人在怂恿,好多不违法的事也有人在指责。
做老师真难。
怎么帮忙,具体什么工作,谁可以做证明?执法部门不会只听你的辩解的。所以,有关师德的红线最好不碰。否则,你将吃不了兜着走。
谢邀,在编教师在朋友的培训机构帮忙,不挂名,不签合同,算不算违法?因为你帮忙,肯定涉及利益的分配。补课收费,这不是违法,而是违规。近几年补课浪潮有增无减,大小补课机构如春笋一般出现。大多数培训机构除了内部教师,跑课老师,最重要的就是在编老师。今年也出台了相应政策,设立了“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对线上,线下机构重拳出击。黑龙江寒暑假都会有教育局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及各部门联合检查。当场被抓的在编教师也是屡见不鲜。而且处理后果比较严重,包括通报批评、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评先选优、职称和职位晋升、13个月工资等。所以,如果你是在编教师,尽量不要和补课机构牵扯到一块。
就是中学美术老师在画班教学龄前儿童都算违规,不知道算是补的哪门课?
拿钱就违法。除非你能保证每次都给现金,而且账上没有记录。
但是不管怎么说,没有不透风的墙,建议三思而后行
既然有心当贼,你管它违规或者违法?我就不信你是在编教师:在编教师何以问出这样的问题?你们没有常规培训吗?你们领导没给你开会说过这样的事情算不算违规或者违法吗?
不收钱就行,收钱就不行。因为规定写着,禁止教师以任何形式参与有偿补课。
在编教师在朋友的培训机构帮忙不挂名、不签合同,只要授课领报酬都算违法,不领报酬那是不可能的。
不算违法,至多算是走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