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方法非常不可取,任何事情都有商量的余地,要站现在对方的角度思考,不应该以威胁的方式来逼迫,特别是伤害自己或者别人的生命安全,生命只有一次,这样最终的结果两败俱伤,不是任何人愿意看到的!
心情能理解,方式不可取!
父母的事,儿女不懂,父母闹分离,儿女难挽留!采取极端方式逼合更是不可取的!即使人回来了,但心已不在,貌合神离、同床异梦,也没什么意义!更可悲的是,人未逼回,命却归西!让活着的亲人终生心痛!
感情这东西,真是说不清道不明!该放手时且放手,长痛不如短痛!如果两人真的待在一起除了痛苦还是痛苦的话,那么,分开是最好的结局!虽然儿女心不甘情不愿,但总比待在一起天天相互伤害好啊!做儿女的当然希望父母双全,家庭和睦,享受其乐融融的幸福生活。但父母确实合不来,天天在争吵打闹中勉强度日,夫妻关系已名存实亡,再待在一起除了相互伤害还是相互伤害,只有分开才会终止。两害相较取其轻,说的就是这个道理!这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强扭的瓜不甜啊!儿女也不要做傻事了,还是顺其自然吧!
父母不合闹离婚!输掉的就是孩子。可惜这个家庭输得太惨了。这么一个大小伙子以他的生命作为代价向父母不合,离家出走来抗衡!你们做父母的对得起孩子吗?你们不后悔?不惋惜吗?人的一生都可以选择。唯独父母不可以选择。可是父母做事从不考虑孩子的感受!你们离开舒服了!可孩子的内心有多痛苦?谁也不会顾及!孩子的离世将折磨你们终生。
谢谢邀请!爱心感人,方法不当,白白丢了性命。处理家庭感情纠纷,要讲究方式方法,找根源对症下药。必要时,可以请求亲人、朋友、政府部门帮助。因为他们都是成年人,做事选择一般都经过深思熟虑,简单偏激的方法,不会奏效,还会产生消极影响。成年子女要学会尊重和接受父母的意愿,多做换位思考,互相理解包容。真心希望,每个家庭都能和谐美满,子女都能幸福快乐。
谢谢邀请!心情沉痛!一个充满青春活力的孩子就这样走了。每个孩子都愿有一个和谐美满的家庭,有一个爱自己的的父亲,有一个疼自己的母亲。但生活并不是那么美好,总有家庭走向破裂。受伤害最大的当属孩子,有些孩子难以接受,父母在处理离婚问题时,应考虑孩子的感受,考虑孩子的接受程度,做好孩子的工作。本题中的孩子虽以成年,但不成熟,采用了过激行为,以致葬送了生命。酿成了悲剧。真的愿天下家庭幸福美满,孩子快乐成长。
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这个孩子的结局和家庭变异实在令人惋惜!当然,他是为了有个完整温暖的家,用这种办法来唤回自己的母亲,可是一个人既然心去已决是很难打动的,他这样做只能是给这个不幸的家庭带来更大的悲剧!所以说,这个孩子太天真幼稚了!也许他是带有恐吓想法,希望母亲能够回心转意,也可能他还不知道“百草枯”的致命剧毒性,可当服毒后知道自己已经不可救药的时候,他的内心是多么的痛苦、绝望和后悔!可惜一切都太迟了!他这活着的这十几天要说“生不如死”一点也不夸张!因为这种农药进入人体首先就是侵害五脏六腑,使之溃烂脱落,那种痛苦常人难以想象!最主要的还是目前根本就没有有效解毒药,病人住院也是基本没有生还希望,并且花费巨大!这也是很没办法的事!在这里,我只想说:生命无价,好好珍惜!
谢邀。
孩子就是孩子,做事总是冲动,不考虑前因后果,怎能拿命来做赌注!当然,谁都愿意有个父母双全而且很幸福的家,事实就这么残酷,谁也改变不了,可怜的孩子,你就这样献出了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只有叫人痛彻心肺!
小伙子为逼母亲回家,喝剧毒农药十八天后死亡。看到这个消息,突然想起来一段话,“父母唤,应勿缓。”做为子女,怎么可能去强迫母亲呢?而且还以死相逼呢?有这么极端的行为真是可悲啊!这个小伙子不重视孝道,自食恶果,枉费了父母的生育之恩啊!
百草枯的成人致死量为20%水溶液5到15ml,一旦服用,经消化道、皮肤和呼吸道吸收,毒性累及全身多个脏器器官,严重时可导致多器官功能不全综合症(MODS),肺是主要靶器官,可导致“百草枯肺.
基本上人体喝下10毫升左右的“百草枯”就会全身脏器衰竭,无论如何挽救都避免不了死亡。
“百草枯”在现阶段没有较好的治疗手段,可以说是“必死无疑”的毒药。
为人子女者,首先要做好孝顺。凭什么要让“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是为人子女的态度吗?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这是子女阻止不了的。
但是子女自己要过的好好的,别让父母操心才对。
父母离异,总有理由。
尤其父母双方的子女都很大了,父母肯定有不得已的原因才会离婚。
子女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父母身上,何况这种行为完全不可取。
父母已经做了了决定,作为子女可以劝阻,为什么要采取“喝药”这种极端的做法呢,而且还是“没有解药”的毒药。
母亲离开了,还有父亲在身边,为什么不多给父亲考虑呢?父亲已经没有母亲了,又失去了自己的儿子,心该有多痛,多伤,多难受。也许以后父亲就会一个人孤零零的过日子,没有人陪,没有人嘘寒问暖。老了,走不动了,还会有谁去关心父亲,照顾父亲呢。虽然现在父亲身体还好,可是人总会老的。
不管父母双方是否离婚,子女要把自己的角色做好,好好的孝敬父母,这才是子女应该做的。
前几天我看过这篇报道,在惋惜的同时,不能原谅小伙子的无知。不管什么原因,小伙子采取这种极端的做法是十分错误的。你渴望有一个温暖的家,这无可非议。难道你的妈妈就不需要一个家吗?一个女人,一个妈妈作出离婚这个决定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她内心有多少难言之隐你知道吗!你已是成年人,为什么不独立起来,让妈妈去寻找她的幸福。你把你自己的事作好,成家立业。你选择了对妈妈的威协,以死相逼。黄泉路上无老少,闫王爷不开玩笑。愚昧无知。
婚姻这种事情,很难以用一种概念解释说通说服,两个人产生的问题。感情破裂,有时候难以沟通,想修复更难,。尤其当今开放,社会自由又特别大,追求个人幸福又那么太自私。过去结婚后,好来都认命一辈子,无论生理,心理,人的皮气,各方面好来都迂就,随服一辈子,如今社会环境景l响,夫妻道德准则,有些人根本不理会,也不-约束。这对老夫妻所产生的悲剧难以理解和解脱。做儿子这种孝顺父母,希望通过极端想法和做法,挽救父母的婚姻现实。用法使得其反的后果,达上了自巳的生命,还不如顺其自然,让父母无论用什么方式,方法,快速解决问题,追求他们所谓“他们自己的自由幸福。”个人看望点评给予好的说法。
谢谢你们的邀请,这小伙子为逼母亲回家喝剧毒农药十八天母死亡。对这种极端的做法不可取,小伙子办事欠考虑,这样不但挽救不了一个完整的家庭,并且搭上了自己的性命·,你这是何苦呀,即然母亲狠心的离去,必然是有原因的,或是受不了家庭暴力,或母亲有了外心,和出轨,在不知道情况下,你用计策,不是用生命做赌注,她即然选择离开,她就没考虑你的感受,你这样极端的做法不但逼不回母亲,也连父亲也救不了,你的父亲好好的一个家庭就这样没了。人活着就有希望,人不在了还过什么呀。我奉劝老夫妻,少夫妻离婚前得先考虑的孩子。的感受,夫妻两个有什么解不开的节,要互相沟通一下,不要离婚,离婚后受伤的还是孩子。家和万事兴,人常\说百年修的同船度,千年修的共枕眠,要好好的珍惜自己的家庭,不要三心=意,以免受伤,谢谢信任。
只能说,孩子可怜,母亲心太狠了。
母亲对孩子已经没有感情,孩子再怎么做也无法挽回她的心。
父亲对孩子的关心也很少,如果能早点发现孩子的心结,也许能够避免。
生命无法再重来,珍惜。
谢谢你的邀请,你提到的是一个19岁小伙子为了劝人离家出走母亲回家,而喝农药自杀的事情,从我本人认为这样的事情是不可去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立选择生活方式,就是你的母亲也不能把自己意愿强加到别人身上,去干涉别人的人身自由,只能造成家庭的悲剧,现在的孩子是最缺自我生存能力的,希望大人都要培养自己孩子,学会自尊,自立,自强,在什么样的环境下,也能很好得生存下去。这样的悲剧就不再发生了。
这孩子基因随哪方?这种事不应该同情,同情等于某种角度认同,今天你同情李三,明天就会张三,心理学上有学习,从众一说。好比电动车不按规定行驶出车大车相撞车祸,害人害己。这样的歪风恶习要去同情么?
是孩子的最后的哀求吧,作为为人之母,应该想想自己孩子,我不知道这个孩子为什么用这种方式哀求母亲回家,但是我能推测出这位母亲也有难言之隐,可能孩子太希望母亲回到自己身边,所有的办法都用完了,可能还是没唤回母亲回家的念头,所以以死相逼,虽然是极端的方式,但是能理解孩子的那份恋母情结有多深,不过还是要说孩子,你既然都竭尽全力都没打动母亲的心,还是想开点,换一种方式比喝药更理智,不能拿自己命来唤回母亲回家,你命都没了还要母亲回家干嘛呢?
谢谢邀请。十九岁,是人生刚刚开始的时候,却喝剧毒农药,了却了自己年轻的一生,不管怎么说都是人间悲剧。而这件极端的行为,只是为了逼迫自己的母亲回家。不管这个母亲因为什么离开的这个家,这个年轻人的做法都是欠考虑的。十九岁,基本上已经是个成年人了,对自己所做之事的后果严重估计不足。关键还在于既使搭上了自己的小命,其目的仍然不能达成。明显的智力不够,人生经验不足。对于逝者,我们可以不多加议论,因为他毕竟还年轻,而且已逝去。但做为孩子的父母,仍然还活在世上的几十岁的成年人,难道我们不该接受些什么教训吗?这首先就是责任,既然已结婚生子,已经为人父母,就不是原来自己一个人的时候了。不但有了夫妻双方相互的责任,有了对婚姻的责任,有了对家庭的责任,有了对子女的责任,这其中包括对子女的教育责任。既有亲情的责任,也有物质的责任。无疑这对父母对这些责任完成得一塌糊涂。自己种下的恶果自己总是要食用的,孩子的提前走向天国,会使仍然生活在人世间的父母的心灵,一直活在愧纠当中,一直接受着道德的惩罚,到死都不能原谅自己。相比之下,大家的议论和指责,倒是不算计么了。
大家都评论这小伙子不该如何如何。我只想说一个字“该!”
通过自杀来对亲人情感绑架。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愚蠢更残忍的做法吗?
是为了让改嫁的妈愧疚一辈子?还是为了给老爸补上致命的一刀?
自私!这就是我给的评价。
都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我在他身上生不出一点可怜的念头。
我冷血。看不惯这样的举动。
可是助长这种愚蠢的根源不就是大家柔弱的愧疚感吗?
19岁,成年了。正是一个学习站在别人角度考虑问题的年纪。也正是吸了父母半生血汗,感恩图报的年纪。
可他都干了啥?
我个人是最瞧不起那些拿自杀来说事的人。爱情不顺以死相逼,事业不顺自杀,买不起房自杀,日子过的不开心自杀,还不起贷款自杀。TMD!自杀这种逃避现实的不要脸行为什么时候上升到了谈判资本的高度。
死不可怕,因为最痛苦的永远是死者最亲的人。
谢谢您的邀请。
我记得有一位哲学家说过一句话:过激的行为必然导致过激的结果。
这位年轻人的行为不仅仅是过激,简直就是不计后果,为了逼妈妈回家,竟然选择了服毒自杀,而且服用的还是百草枯,这种药剂本身就是无药可救的,年轻人可能是思母心切,所以才无奈做出这么极端的事情,人已离去,我们也不好在这里责怪他什么。
但是,在这里我要说的是他的母亲,我认为她才是一个更为极端的女人,她的所做所为根本就不配做一个母亲,儿子服毒那么久,她竟然无动于衷,直到儿子死去都没有露面,难道她还算个母亲么,难道她还算作人么!
谢谢你的邀请。小伙子的极端做法实在是可悲啊!真的不可取啊!你妈妈既然是已经做出选择,你就面对现实,虽然说不能坦然面对,起码也得学会顺其自然,独立自主。你离开妈妈是能独立生活的,当然还是有妈妈的好啊!可是人生十之八久都是不如意的!你的妈妈走了,肯定有她不得已的苦衷!你喝了巨毒农药毫不顾虑的去了,你的爸爸不仅失去了你妈妈,又失去了你――这个儿子,他的打击更大。你只知道你去了已解脱了,其实是真的解决问题了吗?真解脱了吗?人生的苦不过几十年,地狱的苦是永永远远的啊!
其实这都是在应验神的话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