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四岁幼童被遗忘校车内八小时身亡,幼儿园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整整八小时,30℃的高温,他最终离开了这个世界

就在5.24日,又一个可怜的孩子被忘记在校车内,进而活活的被闷热死。

这个可怜的孩子,才年仅四岁,当天他和往常一样被他的妈妈送上了学校的校车,结果这居然成为了母子俩的最后一面。

上午七点二十还活蹦乱跳上校车的欣欣,下午四点,就已经永别了这个世界。

孩子离开时,双唇发紫,双眼紧闭,在那样闷热的环境下,可以想象孩子当时的痛楚。

据悉,校车是一个7座咖啡色的小车,而一共一次性也就接送包括欣欣八个孩子,到达学校的时候是八点左右,当时幼儿园的几个老师包括司机,居然都没有留意车上是否留有孩子。

司机关闭了车门,还进行锁闭,并且停放的地方是露天的停车场,当天武汉的气温高达30℃。孩子被发现,还是三点园长准备区别送孩子回家才发现。

仅仅八个人,消失八小时,居然没人发现,事故的细节让人痛心疾首

你没有办法想象,怎么可能会车上才八个孩子,有一个没下车,居然都没有发现,八个真的很多吗?怎么会看不过来。而且那么多个老师,连带一个司机居然都集体没发现少一个人?

最不可理喻的是,这个孩子没下车消失了这么久,他班级的老师居然一上午一中午半下午,整整八个小时都不知道?你班上有多少人,谁没有来,你就完全没一丁点的察觉?还必须再次用车看见孩子可怜的身体才发现?

这样的行为真的很难用没有责任心来概括。这简直是丧心病狂,妄为做人。

园长,涉事老师,司机都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拘理所当然

目前园长和司机已经被刑拘,所谓过失致人死亡罪,看字面大家也可以理解,就是由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行为,或者过于自信应该避免而没有避免的过失行为,最终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犯该罪,情节较轻的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重就会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样的悲剧并不是第一次发生,但是为何总是不能断绝

这不是第一次发生幼儿园把孩子忘记在车里,最终导致孩子死亡的事情。

2007年,安徽一三岁孩子被遗忘在幼儿园车内最终活活闷热死

2015年,山东,一孩子在车里被困在幼儿园车里九小时,最终闷热死

2016年,保定也是一三岁的男孩,被忘记在车内整整四个小时最终被闷死

2017年,河北3岁女童被忘校车中死亡死前曾剧烈挣扎

仅仅就在今年,前不久潮汕,也有这样的悲剧事故发生。

有时候你没办法想象,为什么孩子下车的时候,点一下孩子人数,这么一个小小的举措就会那么难办到吗?

这些人是怎么开的幼儿园,又是如何做的老师,我们的家长怎么敢把孩子托付出去?避免这样的悲剧发生,除了严惩涉事人员,更应该筛选幼儿园的办学资格,教师素质。

作为老师和学校,不要求把孩子带着优秀,但是最最基本的不应该是保证他们的安全吗?

如果这点都做不到,还开什么学校,做什么老师?


这个事情其实挺令人伤心的。关于这个事情的始末我简单的说一下。

星星幼儿园位于江夏藏龙岛栗庙社区,属于私立幼儿园,由安徽人晏雪莲创办。大中小三个班共86个孩子。

这辆校车当时装了8个孩子,是一辆棕色的商务车。按说这是个极少的数目,理应不会发生事故。

接送的校车司机戴功训是园长晏雪莲的老公,属于兼职。他当时送完孩子到幼儿园后,由老师把车上的孩子带下去了。

司机戴功训吃完早餐,上车把车子开到他自己的单位去了,并没有发现车里有个被遗落的孩子。就这样,车子在30多度的室外高温下,停在露天车场。

直到下午3:10分,园长晏雪莲跑到停车场,取车准备开到幼儿园送小孩回家时,才发现车内躺着的幼童欣欣。

欣欣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下午4点的时候家长接到电话,说孩子死了。

武汉警方将园长晏雪莲、司机戴功训、涉事幼师毛丽姬、王清进行了控制,目前正在以“过失致人死亡案”进行立案侦查。

每个炎炎夏日,都会听到这样令人浑身发冷的消息,xxx孩子又被遗忘在校车里活活闷死。

这实在是最不应该发生的悲剧,拷问的就是幼儿园办学者和幼师的责任心与良心。哪怕多看一眼,多清查下人数,这样的悲剧说不定就可以避免。

按照本案“过失致人死亡案”的客体条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自然人以其生命维持安全利益为内容的人格权。其神圣不可侵犯,已为宪法所肯同,理应由其子法贯彻。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无论是故意,还是过失,均具有社会危害性,应受刑法打击。本法第233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按照刑法《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一次接送8个孩子,少了一个孩子司机竟然不知道?8个小时的时间里,孩子的老师也没发现少人?这是什么幼儿园?又是怎么开起来的?可怜的孩子……

武汉江夏的伍雪梅像往常一样把4岁的儿子欣欣(化名)送上了“校车”,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下午4时许,园方打来电话告诉她欣欣死了。

▲出门时还是活蹦乱跳的孩子,8小时后却天人永隔。难以想象欣欣的父母正在经历着怎样的煎熬。

这是一起本不该发生的惨剧

1,5月24日早上7时20分左右,星星幼儿园司机戴功训一次接送欣欣等8名孩子上学。

2,8时左右,该园小班幼师毛丽姬、王清将几名孩子领进教室,戴功训及老师均未留意车上是否遗漏孩子。

3,戴功训下车关好车门吃早餐,又驾车前往一家公司上班,将车停在公司露天停车场,并锁闭车门车窗。当日,武汉最高气温30度。

4,当天下午3时10分左右,幼儿园园长晏雪莲到公司停车场取车,准备送放学的孩子回家时,戴功训、晏雪莲发现车内过道上已经人事不省的欣欣,紧急送往就近的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5,目前,园长晏雪莲,校车司机(晏雪莲的丈夫)戴功训等人因过失致人死亡已被刑拘。

▲欣欣幼小的身体就这样静静地躺在床上,有孩子的家长看到此情此景估计都忍不住心酸落泪。

从司机到老师再到园长,几个环节,几次弥补失误拯救生命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一次接送8个孩子,哪怕目测也应该能看到少了一个孩子啊。司机戴功训在这件事情上的责任最大,他等于连续几次犯了错,他后来关车门去吃早餐,又开车去上班,竟然都没有发现车里还有一个孩子?(这里也有一个疑问,此时的欣欣是否睡着了,要么怎么不吭声呢?)而把车停到露天停车场虽然是无心之举却是造成欣欣死亡的原因之一。

还有那些幼儿园老师,少一个孩子竟然发现不了吗?这期间可是有8个小时呢,如果早一点发现欣欣没有来,或许还能挽救欣欣的生命。令人难以理解的是,幼儿园班级里少一个小朋友不需要向家长了解情况吗?也不需要向园长报告吗?责任心在哪里?规章制度都是摆设还是根本没有?

还有幼儿园的园长,无论司机还是老师都是你的员工,他们之所以出现层层纰漏,很大程度上是管理和制度上有问题。不禁让人怀疑该园的资质是怎么来的,还有教师是否都有资格证?如果没有责任心和管理水平千万不要开办幼儿园,这是害人害己!

现在相关责任人已经被刑拘,等待他们的是法律的严惩,他们还要因此做出民事赔偿。

然而4岁的欣欣却再也活不过来了。

幼儿教育马虎不得,希望对那些小型的民办幼儿园进行严格要求,不合格不合规的坚决取缔,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再度上演!


看到这个新闻标题的时候,硬没有敢点开进去看,根本不用想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一个年幼的孩子,爸爸妈妈的心肝宝贝,被遗忘在烈日暴晒下的车厢里,活活闷死,蒸死,这样的痛苦,这样的无助,虽然我们都不曾经历,却无法不感同身受!

我们已经无法去谴责谁了,我们的谴责已经身心俱疲,我们的愤怒已经偃旗息鼓,我们的眼泪已经洒满天堂,但又能如何呢,那些幼小的生命就能重新回来?曾经的欢笑就能重回父母的脸上?

那些没有责任心,做事不负责任的人员,相信公安机关会依法惩处,面对这一起起经常打湿我们眼睛,刺伤我们心灵的恶性事件,我们真的就没有办法让它不再发生吗?

我想不会是这样的,我们可以在校车尾部配置一个联网的签到设备,每次接送学生,司机和老师必须检查车厢,并走到车厢尾部签字确认。这套数据可以和校方管理人员及政府监管部门联网,一旦司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签字确认,就可自动发出警报,监管部门可以追究校方及司机、老师的责任。

另外也可以在车上设置醒目,小孩容易触摸的报警设施,一旦车门关闭就自动启动,如果车上有孩子,就有很大概率能够发出警报。

这些设施都应该成为校车必须配备的设施,甚至有小孩的家用轿车也可以配置,通过APP、电话或短信报警,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这类事件的发生几率,不让任何一个小小的生命凋零在不该凋落的时候。


这个私立幼儿园管理极不规范。校车是七座商务车,不符合校车条件。接孩子没有随车老师负责照看孩子,更没有上车登记,下车检查。主管的教育局有没有督察?幼儿园园长,汽车司机必须承担刑事责任。教育局负责人必须承担失职责任。


大家好!我是校园微观察,在儿童节到来之际看到这则消息我和大家一样揪心,对园方感到无比愤怒!同时,我作为老师也很清楚出现这样的事件有其必然性。为什么?

现在幼儿园呈井喷式增涨以满足家庭对幼儿教育的需要,而这其中有很多都是私人投资兴办,有的未经有关部门审批许可或未经严格审批许可。这样的幼儿园一成立就是要追求收回投资和利润最大化的,这也是第一位的。为了实现这一点,园方投资人就要尽力压缩成本,而硬件设施等是看得见的差了不能吸引家长送孩子入学,所以在看不见的方面做文章来压缩成本减少投入,而以低廉的工资雇请员工包括老师就是一个办法。正规的具有幼教资格的老师低廉工资根本请不到,就找了那些根本没资质的人充当老师,而这些所谓老师由于没有基本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往往对幼儿教育一无所知也谈不上什么责任心,这一切就导致了本不该发生的事发生了!

至于责任,我觉得赔偿和入刑是必然的,因为园方过错明显且应承担百分之百的责任!


不该发生的悲剧又一次发生了!

什么时候开始幼儿园成为了让孩子丧命的地方!?同样的悲剧一次又一次发生,为何不能引起大家的警醒?是不重视?不负责任?还是缺乏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

我们面对的是自我保护能力极弱的孩子,是不知道什么是危险的孩子;是我们用心守护也有可能受到伤害的孩子。

幼儿园的风险是无处不在的。一个专业的管理者善于预知风险,他们对安全事故会提前做出各种防范,能够提前制订出一些详细的规则尽可能避免事故发生。

孩子刚刚开始的人生,因为我们成人的疏忽失去了生命,让一个家庭陷入痛苦之中,也将使自己在痛苦中度过一生……幼儿园承担再大的责任也挽回不了孩子的生命!

有点跑题:痛定思痛,不少幼儿园的创办者是不了解幼儿教育的,如果不能暂时取缔,能否安排一些专业的园长给他们传授一些幼儿园安全管理方面的经验?或进行专业的帮扶?


这几个人都已经涉嫌犯罪,我要是孩子家长,我希望杀了他们,但实际上,他们所能受到的刑罚也是比较轻的。

5月24日,湖北武汉,一私立幼儿园司机接送孩子时,因粗心大意将4岁半男孩遗漏车上。警方查证称,幼儿园一早接送了8名孩子,司机和老师均未留意有孩子遗漏。司机将车停在露天停车场,并锁闭了车门车窗。下午园长取车时才发现孩子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死亡。

孩子遗忘在校车并造成死亡的事件时有发生,根源是两个,第一个,现在的人责任感,太差,根本不负责任,眼睛里只有钱,第二个,以往的处罚太轻,根本起不到教育和警示效果。

在另一起校车闷死孩子事件,法院判的很轻,仅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6个月,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小孩好可怜!未来得及看看世界却又匆匆离开。类似的事件希望不要再有。加大违法成本,让人人敬畏法律。再怎么样小孩生命也回不来了。怎么杜绝今后类似事情发生是首要。园长终生服刑,不得缓刑减刑。赔5千万。不许说没钱。各种家产低。司机及相关人员从重处罚。让他们学会责任和尊重生命。


哎!就是活活蒸死的想想都吓人司机枪毙都不为过拉几个人下几个人不会点一下别说小孩子了我们成年人坐大巴车去服务区上厕所买东西回来人家大巴车司机都知道点一遍人数人起了才出发你一个开校车的既然没大巴车司机有责任心太缺心眼了


有些时候,我们更应该逆向思维。不要一味追责,而是要考虑如何避险。借用一句话来阐述:

问:如何避免淹死?

答:不接近水。

四周岁的孩子也好,三周岁的孩子也好,家长的教育失责也是一大主因

好吧!我再次拿儿子举例:在我儿子一岁多,妻子就告诉他,不要踩井盖,危险!万一井盖是坏的,他就掉进去了。结果,儿子五岁了,还记得这条。又譬如,告诉儿子过马路一定要等爸爸妈妈,路上有车危险。结果儿子一到马路边上,就拉着我和妻子的手,一点都不敢乱跑。

在这种教育之下,发生了一件事儿。去年夏天有一则报道,有一男子带着俩个孩子坐商场的扶梯,结果年龄小的孩子忽然很兴奋,一下子挣脱了男子的怀抱,掉了下去。男子一着急,忙探手去捞,却忘记了手里的另外一个孩子,结果俩个孩子双双跌落殒命。我看了报导,讲给媳妇听,没想到儿子也听进去了。恰好我们要去商场,结果儿子说什么也不自己上扶梯,非要我抱着,而且他自己也死命的抱着我,等上了二层三层,走路都不敢了,生怕他会掉下去。我和妻子就感觉好笑,那则新闻并没有特意说给儿子听,但因为我们一再的教导,强调生命的可贵,所以作为旁听者,儿子听到新闻后,得出了他认为正确的道理,看着幼稚可笑,但也说明了我们平时教导有方,儿子有了避险意识。那时,我儿子四周岁,确切一点,四岁半。他已经有了主动避险意识。

反过来,一再有幼儿在车上因为高温殒命,当地的家长早就应该想到这种情况,从小教育孩子如果遇到类似的事情该如何处理,比如寻找硬物敲击窗户,甚至是寻找安全锤,又或者通过窗户观察行人,一旦有人,就敲击求救。还有网友推荐说,让孩子嗯喇叭。

我不否认幼儿园的失责,但对于那些孩子,他们为什么不下车?为什么不自救?如果他们知道留在车里的危险,如果他们懂得如何自救,也许结果会完全俩样。

这些孩子的家长,确实失责。虽然是伤口上撒盐,但我希望能够引起更多家长的注意。规避风险,要从娃娃抓起。

有句古话:千金之子,坐不垂堂

意思是,大富大贵家的孩子,在休息时,不会坐在危墙下,不会坐在破屋旁,避免危险。

我相信大多数家长都会教育孩子别玩火玩电,因为后果很明显。我说的避险意识,是小概率事件,所以很多人不理解,觉得我太苛刻。那么你如何理解这句古话?

安全无小事,所谓的事故,大多是多个违规事件叠加造成的。

比如这次幼儿园,如果下车时,清点人数,悲剧不会发生。

锁车前,司机查看车内情况,悲剧不会发生。

孩子没有到幼儿园,老师如果打电话询问情况,悲剧不会发生。

可惜,幼儿园方面,一而再再而三的犯错,才酿下如此惨剧。

说句有些跑题的话,我是沈阳人,有一次电视台的主持就曾经很悲愤的说过:每年我们都会报道类似事件,每年都有孩子在夏天溺水,我真的希望家长能够重视教育,让这条新闻成为最后一次。

再说几句,我发现有一部分人,或者有一部分家长,对孩子有个误区。他们认为孩子什么都不懂,孩子太小,不会,不能,做到某些事情。有些事情一定要等孩子大了再说。请问,你想等到他们多大再说?你等的起,危险不等人。看过视频么?七八岁的孩子马路上玩耍,无视车流情况,结果惨剧发生了,怪谁?七八岁孩子淘气,在井盖上点鞭炮被炸,怪谁?什么事情都等七八岁的时候再说?万一忘了呢?

各位,孩子之所以是孩子,只是他们没有经验,比如我儿子现在就喜欢跑跑跳跳,但不注意人身安全,经常小磕小碰,哭完又是打闹。回想一下自己,当年也是如此。现在呢?为什么我们不那么活力四射了?是我们老了?并不尽然。是我们小时候吃了足够多的亏,知道得不偿失。我都记不得自己有多少次因为关门把自己手夹了,所以我现在关门很小心,尤其很注意手,因为当初的疼记忆犹新。所以,有一部分经验,是小时候吃过亏,换来的。但也有一部分是大人教导,得来的。我们为什么不用教导,引导,加快孩子的经验进度?

不要一味把孩子当孩子看,从生物角度看,他和你是平等的,他的智力比你想象的要好,他的学习模仿能力,更是比你高出好多倍,这是生理特点决定的。有些事不要等以后,现在就说。孩子迟早要长大,你的过度呵护,只会害了他。

ps我真的不明白,我好心提醒各位家长的避险意识教育,却得到好多人的冷嘲热讽。其实谩骂都无所谓,只要你看了,有了避险意识的概念,教育给孩子,我的目的就达到了。

总结一下关于炎热地区,家长可以采取的措施,第一,给孩子买儿童手表,并教会使用,第二,等孩子到学校后,问询孩子情况,让你养成习惯,也让校方养成习惯。哪怕会让老师觉得你是个刺头。只要对方感到压力,自然就会重视起来,这种博弈,不吃亏。第三,再三告诫孩子,独自留在车中的危险性,让他形成安全意识。


可怜的小宝宝遭了多少罪,想都不敢想,心疼死了,一定要从重处理,给孩子和家人一个公道。

金杯车一共连司机和老师才8个人,少个孩子居然不知道,就算漏了孩子一定会叫的,这很有可能是老师惩罚孩子故意把孩子留车上,事后忘记了,这绝对不是大意,忘记孩子是推卸责任的说法。

应该关闭这个幼儿园,因为园方没有一点责任心,只是为利可图。上车登记,下车检查,教室点名。这么多环节都失误?有些事情就是执法不严犯罪成本低很多人麻痹大意。没有一丁点责任心当什么老师,开什么幼儿园,还院长,让那没责任心的院长和狗屁老师陪孩子一起去,留着她们害人命,一车才几个孩子都看不过来,还是老师去死吧你,让这些只认钱没责任心的老师一起去陪葬吧。

为什么总出现这么低级的错误,一个孩子就被你们的疏忽酿成悲剧,没个人都犯过错,但是你们犯的错让孩子的父母永远不可原谅。

这也给有车的家长敲个警钟,要从小教会孩子,万一哪天不小心锁车里了,要回去方向盘那里按喇叭,大家要时不时问问孩子万一锁车里了应该怎么办,安全是每一个家长一秒钟都不能大意的天大的事!


出了事故,幼儿园所有涉案人员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必须为自己的极其不负责任行为向受害者家属致歉和赔偿!

但是,他们所做的一切都不能挽回这个原本活蹦乱跳的孩子。那天,他被困在车上整整八个小时;那天,他刚和妈妈说完再见;那天,他正计划着回家吃妈妈做的香喷喷的饭菜;那天,他还要和班里的小朋友玩耍;那天,他还有好多好多事情要做……

可是,谁也没想到,他的生命轨迹就停止在那天的“校车”内,其实,这不是一辆正规的校车,它远远达不到校车的标准,所以,才会断送了孩子的性命,如果它是四周敞亮的校车,孩子当时的挣扎一定会被幼儿园的其他老师和小朋友看到,孩子也许就不会发生意外。

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孩子就是在这辆车内失去了生命体征。他呼喊了八个小时,在这期间,孩子的老师正常上课,幼儿园那么多双眼睛,居然无一人发现孩子失踪!想想都觉得恐怖。

我相信,这个可怜的孩子在垂死挣扎之际,肯定很想念自己的爸爸妈妈,肯定很想吃妈妈做的饭菜,肯定很想和自己的好朋友玩耍……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和他没有关系了,他走了。

我含着泪水打完了这些字,我不管它们是否通顺,我不管它们是否能让你们读懂,我只想说我此刻想说的话。写下它们时,我的心里浮现出其他发生同样意外的小孩,他们都是那么地渴望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偏偏遇上了那么多不负责任的人,悲哉!

我以后只会让孩子在家附近的幼儿园上学,而且幼儿园的办学资质不能太差,另外,班主任必须按时在班级群发布孩子的动态,我一定要确认孩子已经安全入学才行。只有老师和家长同时重视、提前预防,才能减少这类事情的发生。


说实话,我不敢看这种新闻,作为一名父亲,家中也有小宝宝,能够感同身受孩子家长的悲痛,短短八个小时,就与可爱的孩子天人相隔,那是怎样撕心裂肺的疼痛啊!

据了解,一辆7座的车,塞进去八个孩子,相对于其他地方,还算可以,不算太拥挤。但是作为司机,笔者不知其具体身份信息,也许已有孩子,为什么在下车时不能清点一下人数呢,至少看一下车里是否还有人?如果这一步做好了,就不会有这出悲剧了!

还有老师呢,班级的孩子没有上学,难道不要打电话问一下家长吗,确认一下孩子是否上学,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如果是初中生也就罢了,他们才是三四岁的孩子呀,这么点要求难道还过分吗?

无论是司机也好,还是老师也好,真是一点责任心都没有,这样的人,无异于杀人凶手!如果这几个人还有一点良心和良知的话,不知道他们在午夜梦回的时候,会不会想到这个孩子,会不会内疚难过?

目前园长和司机都已经被刑拘,涉嫌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这个罪名不算重,最多也就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他们失去的只是短暂的自由,而孩子父母失去的是亲爱的宝贝,孩子失去的是他宝贵的生命,孰轻孰重,这不一目了然吗?

高温天气,每年都有这样的事件发生,这给广大家长敲响了警钟,孩子安全无小事,一定要把孩子送到正规幼儿园,最好能够亲自送其入园,如果幼儿园有监控就更好了,可以实时看到孩子在园中的画面!


武汉一四岁幼儿被遗忘校车内八小时身亡,看了此消息,心情很沉痛。受邀,让我谈下幼儿园将承担什么责任?简言之,幼儿园有关责任人是有违反《刑法》的犯罪行为。犯故意杀人或非故意杀人罪。幼儿园和幼儿园校车管理应有一套管理规范,故意违背关规范致人死亡,就应该是故意杀人。

孩子一路走好。


幼儿园负责人,司机,老师都要承担法律责任。但也不能换回孩子宝贵的生命。全国这样的事出的还少吗,好不容易把宝宝带大上学了,却惨死在校车里。过去父母接送的多,很少出这种事。为什么不防患于未然,即使司机老师忘在车里,宝宝也不会憋死。我记得河南有个榜样,就是校车到校后,不管有没有忘掉小孩,都不可以关掉车门。这个方法很好值得推广。愿天堂没有校车,宝宝都在父母接送下上学。


这种情况是学校失误,校方没有尽到他们该尽的责任。这个说明什么?说明学校的管理很差。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有的时候时间长了肯定会不注意。但是,你应该在校车里面等小孩全部下完了车,你在校车里面再检查一遍再下车。每天都这样检查一遍?这是你们的职责,你说车里面还有小孩,还没下完,你们都没看见。你说这个话是不是校方的问题。


看到报道,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还以为是往年的事情呢,谁知道竟是发生在2018年,就发生在前天。

01,让我们看看是怎么一回事?

时间:5月24日,地点:武汉江夏藏龙岛,星星幼儿园(私立)。

司机在接送孩子后,因粗心大意将一名四岁半的幼儿遗漏在车上。当天下午发现孩子昏迷在车子的过道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江夏警方查证,当天早上7时20分左右,藏龙岛星星幼儿园司机戴功训一次接送欣欣(化名)等8名孩子。8时左右,该园小班幼师毛某某、王某将几名孩子领进教室,戴功训及老师均未留意车上是否遗漏孩子。戴功训下车关好车门吃早餐,随后又驾车前往一家公司上班,将车停在公司露天停车场,并锁闭车门车窗。当天下午3时10分左右,幼儿园园长晏雪莲到公司停车场取车,准备送放学的孩子回家时,戴功训、晏雪莲这才发现车内过道上已经人事不省的欣欣,紧急送往就近的医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24日当地为多云天气,最高气温30度。死者欣欣就读的星星幼儿园位于江夏区藏龙岛栗庙社区,为一家私立幼儿园,园长晏雪莲(女,安徽人),戴功训系兼职司机。幼儿园共有86名孩子,分为大中小三个班级。

事发后,司机及相关人员已被警方控制。

02、让我们回顾一下近两年的类似事故。

1、2018年5月2日,潮州市湘桥该区艺星幼儿园一女童陈某祺(女,3岁,城西古美人)在5月2日上午由该园用面包车接送到园内读书,至当天下午发现被遗留在车上,后经120医生到场检查确认已死亡。

2、2017年7月月11日,河北保定容城县大河镇“小天使”幼儿园,一4岁男童被遗留在校车内高温致死。

3、20176月20,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艺童幼儿园”,一幼儿被发现遗忘在校车里,下午被发现时已无生命体征。

4、2017年7月14日,河北廊坊廊坊大城县旺村镇子牙河北村一幼儿园发生一起“2名幼儿遗忘校车内被闷死”事件。据网友称,受害两儿童为表兄弟关系。

5、2017年6月28日下午,河北省保定市雄县一所幼儿园发生一起人间惨剧,一名幼儿被遗落在车内,直到放学时才被发现,最终该幼儿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6、2017年5月12日,广西宜州市一名3岁男童被遗忘在幼儿园校车内死亡。

7、2017年5月18日,山东东明县一名4岁女童被遗忘幼儿园校车内死亡。

。。。

据初步统计,近几年我国每年都会发生类似事故,且呈现事故越来越多的态势。仅2017年,公开报道的,全国至少发生10起儿童被忘在车内的事件,造成超10人死亡。

03、为什么类似事件还会一再发生呢?

一件件幼儿被遗忘闷死在校车内的事件陆续发生,每一次事件发生之后,幼儿园赔钱、关停,司机、老师、园长、负责人被抓被处理,惩处不可谓不严,但惨剧还是接二连三的上演。

根源在于管理不到位,交接手续不严格,教职工安全意识不强。每一次案例中,只要司机、随车老师、班主任三个人中有一个负责任一点,就可以避免事故发生,但就是发生了。

作为司机粗心大意,下车时忘记孩子,这也是导致此类事件发生最常见的一种情况。司机作为驾驶人,有责任保证乘坐人的安全,幼儿遗忘在车内发生事故,往往第一个被抓的是司机。

04、如何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关键还是在于严格安全流程。校车接送幼儿应该有十分严格的程序:早上,随车老师必须填写幼儿上车登记和幼儿园每日未乘车幼儿登记。幼儿下车后,随车老师与当班老师的人数交接对照,班主任每日未到幼儿点名并要弄清楚具体原因。司机接送完孩子后也要检查车辆。

惨剧已经发生,幼小的生命已经逝去,相关人员肯定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事件留给我们的警示更应该牢记心中。

目前,天气越来越热,安全的弦更应该紧绷,安全第一,警钟长鸣。希望这样的惨剧不要再度上演!


类似事件近年来各地多次发生,不止校车,还包括私家车!此次事件的首要原因在园方人员,司机没在意清点人数,关车停火也没检查车内!园方老师发现学生未到校(也可能没发现)没和学生家长联系询问,种种原因归于一点,不负责任!可以说用不了一分钟,完全可以避免此类事件!事件频频发生,忘引以为戒,避免人间悲剧!


5月24日武汉江夏藏龙岛星星幼儿园(私立),一名可爱的4岁半男孩被遗忘在锁住的校车上,在30度高温天气下晒在户外,活活热死!想起孩子死前无比痛苦无助的惨状,心里非常痛心!

本来这样的悲剧是能避免的!当时孩子一共8人,这么少的人,下车时兼职司机戴功训简单清点下也能查出来。关键是思想上究竟重视没有?做到下车就清人的程序没有?

再说,两位幼儿园老师毛老师等,来接孩子进幼儿园,居然都没有清点人数。孩子上课、喝水、上厕所、搞活动、午休这么多环节,难道始终都没有发现孩子不在啊?为啥整整一天没有发现少了人?

孩子没有到幼儿园长达8小时!直到下午才被院长发现孩子在校车过道上昏迷,赶紧送医院抢救,已经无效!

这件事情总之有点蹊跷!

谁都不想出事,双方都是巨大痛苦!但责任上,显然司机是直接责任人,责任最大。幼儿的迎接老师,所在班的老师没有及时清点人数和报告,也有责任。院长有连带管理责任。幼儿园的声望显然也受到明显影响。

看到这样的悲剧,心里特别沉重!可怜的孩子被活活关在车里热死不止一起了,但愿再也不要看到这样沉痛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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