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中国有些刑满释放人员,出来还犯罪?

人是很难脱离过去圈子的……


难道美国的刑满释放人员出来后就没有犯罪的?


不仅在中国,国外也是如此。一个人犯罪后,在监狱里矫正,人脉资源、信息资源全无,个人诚信更是负数。一旦回归社会,加入到庞大的失业大军里,他们很难与他人竞争工作岗位。时间一久,迫于生活,就容易重操旧业!


你就说怎么让他们不受歧视的去融入社会,有口饭吃多给点希望而不是求职就业处处受挫使其自暴自弃破罐破摔?!


知道了金钱的重要?


首先,题主你这个“多数”用词就是歧视,你哪来的“多数”这个数据?每年那么多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真正重新犯罪的有几个?


因为监狱里面是一个各类人都有的地方。他们相互交流的都是那些常人难以想象和做不到和做不出来的事情。犯罪经验的广泛交流,刑期结束后。社会在一定程度上是不会迅速容纳他们的,这些人在一些事情上一但得不到解决,就会利用在狱中所学到的东西更加方便的危害社会。


不是每个犯人都会再次走了犯罪的道路。再次走上这条路的犯人他们大多没有认真反省过,也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更不要说悔改了。即使再监狱中表现良好,也说不确只是为争取减刑而刻意做出来一种表面现象,为了早点出来。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的犯人都认真悔改了,都能认识到自己的过错,都能重新做个好人。

如果说坐过牢,被放出来后每个都为一个“好人”那才是个笑话,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一所监狱能保证犯人都知错改变,能成为好人被释放。要是监狱功能,那犯罪率会减很多。

也不要说犯人出去之后,适应不了社会。社会歧视他们,他们工作的机会大大减少,找个不到好,体面的工作,感觉不到温暖。周围都是一些冷言冷语,或害怕嫌弃不愿和他们交流的人。因此想来想去就会怨天尤人,认为社会对他们不公平,人们对他们不友善,从而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那些再次行凶的大都是没认真反醒,悔改的。

真正悔改的,重新做人的。他们不会因为周围人的行为,眼神,警惕,话语而再次犯错。他们会用时间,行为来证明自己改过了,自己重新做人了。只要他们用一颗善心,一颗好心来对待周围的人,有一天他们也感受到来自身边友善。

有些人说再次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得不到社会关怀和尊重,从而再次犯罪。因此不能把所有的过错放犯人身上,社会也要负些责任。要是说为了防止刚出狱的人,再次走上错误的道路。社会要与其关怀,提供大量的工作机会,人们都要友善的对待,帮助他们。让他们不要重蹈覆,嘘寒问暖捧在手心里他们才不会再次犯错。这样的话,到底是改造谁。

一句话真正悔改过的人,认真反醒了过的人不会再次犯错。只有那些表面改了,骨子里没改过的才会,因为一点不公,一点不顺心再次犯罪。


主要原因是歧视

且有时候村子里或小区里发生了案件,优先会被特殊关照。


外面没法生活,只有再进里面


应该解决一下他们的工作,或者生活起居啥的多少给点补助,可能犯罪会少的多,有些人家里要么不管,要么就是穷怕的那种,基本上都是重蹈覆辙。


对于上述问题我的观点是之所以多数刑满释放人员,粗来还会犯罪主要有以下几点原因:

一、刑满释放人员会受到严重的社会歧视,不管是什么原因犯了什么错误,刑满释放人员。在法律上和我们大家一样,都是我们国家的合法公民,本应受到平等的待遇和平等的人格。然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国家和法律以及政策一直提倡要给予刑满释放人员最大的支持和帮助。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刑满释放人员,在回归社会之后,要面对来自家人、亲人的鄙视和不理解不支持,要面对来自社会的就业求职等各方面的歧视。现在刑满释放人员求职到就业等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根本不可能通过正常的渠道找到一份能够养活自己的工作。更多的是游离在就业与生存的边缘。

二、刑满释放人员在监狱里呆了几年甚至十几年,他们的思想观念和想法还停留在他们刚刚入监的那个年代。与当今的社会严重脱节,回归社会后就跟傻子一样,根本没有办法适应新的社会环境,再加上前面讲的受到社会的歧视。根本没有办法在新的社会上生存。在我国的监狱法中,明文规定的为了保证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生存,在出监前的3-6个月内提供相应的实用技能的培训和生活常识等技能的培训。然而现实是监狱为了追求经济利益和创收,这种本来该有的培训流于形式,很少有监狱能够切实的实施这个离监前的就业技能和生存技能的培训。使得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后很难再社会上生存。

综上所述,刑满释放人员,索要承受的来自于社会各个方面的压力使得他们根本被有生存空间,使得他们没有办法在新的社会上生存。是社会把它们又从新逼到了生存的边缘。走到了新的歧途从新走到犯罪的道路,因为社会根本没有给他们留有一条生存的路。他们为了生存也只能按照他们的思路生存,毕竟生存才是他们的第一要务。


目前,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的大概有以下几种犯罪类型:盗窃犯罪(包括~扒窃等),抢劫犯罪,诈骗犯罪,涉毒犯罪。

这几种类型的罪犯刑满释放以后,最容易重新犯罪。

首先,这些类型的犯罪人员,大多数都是好吃懒做,不学无术之人,这些人吃不了打工的苦,遭不了做买卖的罪,回到社会以后,这些人当中,又有许多人完全与家人断绝了关系,有的人释放以后,连个住的地方都没有,再加上这些人接触的人当中,基本都是一丘之貉,所以这些人很容易重新犯罪!

咱们国家有许多针对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的优惠政策,但是,一般单位还是不愿意接受这种人,做买卖~这些人又没有本钱,她们需要吃饭,需要维持正常的生活,有的出狱以后,甚至在家闲了几年,整天看着家人的脸色过日子,内心的那种感觉,那种无奈,可能只有这些人自己清楚。

谁也不想再进监狱那种地方,但是,社会又很难接受她们,难啊!


企事业及行政单位肯定是拒收触犯刑法人员,所以他们刑满释放出来以后在社会上参加劳动谋生的范围很小。


有些刑满释放人员出狱后重新犯罪,这种情况确实不少。有些人再次犯罪的原因是什么?是需要综合判断,有的是主观原因,有的是客观原因,有的是周围的人际环境的原因等等。犯过罪的人再次犯罪之后,法律要是要加重处罚的。不能把累犯的原因是推向社会,应该从他们自身找原因。


主要原因就是社会问题,刑满释放后社会对待不同,牵连孑女前程,受到各种因素影响,迫使充犯罪,希望社会能给刑满人员温暖,在各方面关照,让刑满人员从内心深处感受到社会温暖,同时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是不应该的,这样的话,能为社会供献爱心。这是一种教育方式。


正常人生活都艰难,和况刑满释放人员,造成他们心继续犯罪的因素多种多样!


大学生,博士,硕士为了生存都在送外卖,还哪有适合刑满释放人员的工作啊!其次,社会的歧视,使这些人员无法得到平等就业的机会。加上一些刑释人员,无法适应社会的快节奏,这些人员要解决生存问题,所以会出现再次犯罪的情况。这其中存在社会的问题,也存在个人的问题。


什么都不会,没有合法的赚钱能力,重操业来钱快呗。

这从反面反映出我国劳动改造的一些流程还是有问题的,在服刑期间能否让其从事一些劳动,学会一些技能,出来也能挣口饭吃,当然这事说起来容易,实操起来肯定很难啊!


前两天刚刚爆出,石家庄一死亡者被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要求他的家属去开具生前无犯罪证明!人死了都如此这般,可以想象的到一旦犯过一次错,将面对怎样恶劣的生存环境?

如今,送外卖,做保安,甚至做个街头保洁员等等社会最底层的挣钱机会都要求无犯罪记录,其他工作机会可想而知很难对有案底的人开放。

既然生存之路被堵的水泄不通,有案底的人尽管已经为自己当初犯错付出了代价,但重新做人却很难看到阳光,导致不少刑满释放人员不得不产生一次犯错,终生是戴罪之身的愤慨,还要连累家人。自怨自艾之余,自暴自弃仇视社会的心态便油然而生。

当各种犯罪团伙被打掉以后的通报中“纠集部分刑满释放人员称霸一方,危害社会”就成了一成不变的专用术语。这其中的是非曲直,相信很多人都看得透,但谁也不愿意说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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