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一个不爱的人生活,你们会不会有一种恶心的感觉?

我还没谈过恋爱,我觉得我不可能和不爱的人在一起,和不爱的人在一起会觉得别扭,不舒服,但不会恶心,除非她做了让我难以接受的事。


爱,就是两情相悦;婚姻,就是爱情的结果。如果两个人不是因为爱情结婚,那么必定有难以言表的苦衷。

其实,生活中这样的现象很多,究竟能不能维持到老,谁也无法说得清楚。

说到爱情和婚姻,爱与不爱的话题,我们必须要绕过老一辈,他们很多人最初都不是因为爱而结婚的,跟不爱的人结婚,他们也没有什么更深的感受,只不过在一起生活久了,便也相互离不开,婚姻让他们之间产生了难以割舍的亲情。

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时间的推移,现在这几代人的思想也在变化。

举个朋友的例子吧,她和她老公结婚是家人介绍的,当时相处不到一个月就结婚了,婚后发现他们根本不适合,也没有像别人说的那种“先结婚后恋爱”的感觉,心里虽然很痛苦,很矛盾,但也没有办法,先这样将就着过吧。哪天过不下去的时候,再说离婚的事情,毕竟他们还有自己的孩子。

当然这样的情况,在我身边有不少,有的离婚了,有的还在过,个人感言,其实都没有绝对的对与错,这就是现实。

结婚的两个人没有任何共同的地方,如何找到或者开发出相同点,是比较关键的要素,但是问题关于是否恶心,可能有点过了吧,如果真感觉恶心了,那么问题应该更大吧~

作为一个互联网产品经理而言,还是应该去分析并找到解决方案为佳,还有现在社会中出现了很多的协议结婚、形婚等等,都是有据可循的。


我没有这种体会,但是在一部小说里看到过这种事情。

小说的名字我已经不记得了,但是剧情还是记得很清楚。小说讲述的是女主角因为家庭缘故,为了救生病的母亲,跟男主狠心分手,委身嫁给一个有钱的暴发户的故事。其中有一段记忆尤深,女主刚与暴发户结婚的当晚洞房,女主一直在哭,但是等到同房时,女主反而情绪稳定了,不过丝毫没有感情波动,就像死鱼一样。

从这来看,真的恶心到一定地步的时候,人反而会毫无情绪波动。


这个问题有点意思哈。恶不恶心没体验过,也不知道,总得来说是自己活该吧,和不喜欢的人在一起无非就几种情况:看上对方物质生活;家里逼迫;再就是自己自暴自弃。应该没有别的可能了吧。

可是不管哪种情况,我很不理解的是自己就不能替自己想一想吗?人只有一辈子,要对得起自己。


和一个不爱的人生活,未必一定有恶心的感觉;但是和一个不爱且厌恶的人一起生活,则一定会被恶心到吐。

不爱的人未必是讨厌的人

我们身边有很多人,是那种不喜欢但也不讨厌的类型,比如同学、同事、邻居、还不算多嘴的亲戚。这其中有一部分,虽然不能说是一起生活,但跟我们相处的时间并不算少,大部分情况下是可以和睦而淡然相处的。

说到一起生活,角色通常是家人、夫妻等这一类亲密的情感关系。这种关系在相互不爱但也并不讨厌的前提下,并非不能共同生活。譬如,过去的包办婚姻,洞房花烛夜才掀起盖头接受惊喜或惊吓的夫妻,也不排除有一部分是心甘情愿携手白头的。

还有因为家族利益或者其他权衡而组成的家庭,彼此虽然没有爱恋的情感成分,但是双方共同遵守契约精神,又彼此尊重,有良好的边界感,那也可以发展成还不错的团队合作伙伴,远不止于到恶心的地步。

不爱的人有可能成为爱的人

昆曲《牡丹亭》里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所谓感情,通常发生于两种情境下,其一,一见钟情;其二,日久生情。

两个不爱的人,一起生活,日久见人心,慢慢发现彼此三观契合,情趣相投,虽不是天雷勾地火一样轰轰烈烈的相识相恋,但日子久了,却发现越来越受用这份陪伴,越来越离不开这个人。

斗转星移,“细水长流情转浓”。寻寻觅觅,“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这种情景,生活中也可谓比比皆是、屡见不鲜不是吗?

不爱且厌恶的人一定会恶心到你

不爱且厌恶的人,通常由三种情况演化而来。一种是曾经爱但后来发现对方很渣很坏转而不爱且厌恶对方;一种曾经爱过但后来渐行渐远,情感早已疏离却不得不勉强捆在一起生活,以致生出厌离无奈之心;还有一种是明明不爱却被他人或情势逼迫在一起生活,又发现对方身上有令自己厌恶的地方,或有性格和行为上的污点。

上面三种情况下,一起生活,讲真,不但恶心,还很遭罪。建议及时止损,早做打算。

亲戚中有一位女性长辈,曾经因为特殊的历史原因,跟一男子闪婚。双方虽互不了解,但是女方当时以为只要可以平静相处就可以,但是共同生活过一段时间后,发现男方是个无赖,心胸非常狭隘且十分自私,做人没有底线甚至无耻下流。

我记得这位阿姨曾经说过:“后来我每次只要一听见他上楼的声音,一瞥见他进门的影子,都抑制不住像生吞苍蝇一样的恶心。”后来,阿姨宁肯什么都舍弃也要离婚,对方却用各种手段纠缠不放,折腾了一年多才重获自由。也算是付出了蛮痛苦的代价了。

希望我们都不要遇见令人恶心的人吧,也愿我们都活成清爽干净的人,不要令人恶心。


我想说,会的。

“爱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情感。爱是指喜欢达到很深的程度,继而人为之付出的感情。是指人类主动给予的或自觉期待的满足感和幸福感。

爱是人的精神所投射的正能量。是指人主动或自觉地以自己或某种方式,珍重、呵护或满足他人无法独立实现的某种人性需求。”——摘自百度百科

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得出来,如果不爱了,甚至不喜欢,那么这种自发的内心喜悦就消失了。和他生活在一起,会让人感觉压力非常大,就像被人推着去完成某个不喜欢的任务。

曾经有位朋友,当初她的择偶标准就是需要对方有钱,不管年龄身高体重,后来去相亲机构见了很多这类型的男士,最终她找到了一位。当时她26,对方45事业有成离异两次。双方很快就走进婚姻。

当然婚后她花钱方面是满足了,可是人就是这样,得到了还想要更多。这时候才发现自己除了钱什么都没有,老公常年在外应酬喝酒,醉了回到家甚至开始对自己颐指气使起来。两人本来差距就大,一开始都是各取所需罢了,时间一长更加没有共同话题了,更谈不上主动发自内心为对方去做点什么。这样的关系就是一场折磨。

所以,任何时候,一定要遵从自己的感受选择自己喜欢的人,没有该结婚的年龄,只有该结婚的感情。

#感情破裂##恋爱故事#


我不会沦落到和一个讨厌的人一起生活的地步,想想就不舒服,找罪受呢吗?

但如果仅仅是不爱,又凭什么觉得恶心呢?

不管怎样,自己的生活都是自己一步步选择出来的,要么接受,要么改变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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