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杀,大多数情况都是病魔造成的,少数人是因为遇到了无法解决的问题!那么,病人该不该救?有人需要帮助,该不该帮?
先自救吧,国人需要阳光珍惜乐观健康的心理,而非指责推卸怪怨消极的阴暗思想,看来心理医生越来越有用武之地了。
现在的人都怎么了!说警察惜命不尽力是应该的,说女孩自杀就不该救。再看看这两天的舆论导向,看来主旋律已定。闭嘴等着淡化就好了。
个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有的自杀是一时冲动,值得去挽救,有的完全是为了作秀或者其他目的,有的是经过深思熟虑,被逼无奈的选择,这样的人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但是不管怎么说都不应该成为办事不力的借口和挡箭牌,当成为一些特殊行业人员,享受着各种各样的赞誉的同时更多的是责任和义务。。。。。
自杀者为何自杀只有自己知道,它的死或者是一种解脱,不顾一切,自私自利,不顾父母的养育之恩,用这种行为报答父母养育之恩本来就不可原谅,这也是大众点评最多的议题,救以不救的观点应该多地关注自杀之人之前的事情,它是因什么原因选择自杀,而对自杀的人的心理状态有多少人会知道,假如你是知情者,你明知道这人要自杀,你并无把握及义务可以左右自杀者放弃自杀的意念,就算你是有心者,但如果自杀者不需要你的好意该如何处理,这也是大众有心无力之举,顺其自然或者是最好结果!
唉,自杀好玩么?自己的命自己都不珍惜,想要毁灭却让别人反过来救你。是自己遇到了危险么?是自己把自己主动的置于死地
在保障施救者安全的前提下,对于自杀者应该给予积极的救助和援手。并且对于救助者,社会各界都应从精神、荣誉和物质等方面,给予大量的奖励。
如果要自杀何时不能,即使今天被好心人救下来,明天可能因为旁边没人而自杀成功。
当然自杀有多种多样,有要挟某些契约对象的,有摆谱表演性质的,应该说多数是一时半会没想明白,打算一了百了。我觉得不该救,浪费社会资源不说,还惯坏了一批人,搞的鸡飞狗跳的。建议开辟一个自杀平台,实行买票第一档十万(包括料理后事),五万一档(仅火葬场费用),没钱勿入。三十天冷静期,随时选择退款,满三十天后便可选择一了百了的心愿。
自杀!和不慎掉入水中绝对不一样的问题!自杀!已经危害公共安全!就算是救死扶伤!也要保证自身安全后,再去实施救援,自身安全都不能保证,谈何救援!
禽兽从来没自杀,只不过被杀时同类会哀叫。但人类己先进化了,懂事了,明理又到明白了。从天有不测风云到人定胜天。从无意染病到病不病自安排,从文明时代走进明文时代,这些提前进化的观点与这种停留不前的人是两类人。不能相提并论。
如果认为事件警察无限责任,是不是子女就会有恃无恐寻死觅活,生活很难,遇事埋怨,有用吗,自己要敬畏生命,我看到这件事,就告诉儿子,遇见难事,别离家出走,别去任性胡来,父母不能保护你一辈子,孩子有些事父母可以为你摆平,有些事也无能为力,那么,就是需要你自己对自己负责,做了傻事,父母除了心疼,也毫无办法,究竟如何杜绝自杀这类事件,绝不是寄托在警察越来越拼命,而是建立对生命起码的敬畏,不要用危险的手段获得关注,变成解决问题的方式,我特意搜索了一下,跳水自杀报警被拯救的数据,大概是百分之六十,也就是说这种自杀方式看似无害,其实相当危险,有一半的可能性抢救失败,按照你说的,警察在厉害一点,能把救人提高到百分之八十,又能怎么样呢,看似救的人越来越多,但是跳水自杀成了更加无害的举动,你想啊,一多半都能救上来,跳水还是件危险的事吗,这就是我认为强调让警察无所不能,也无济于事的原因,既然警察不可能无所不能,而且警察的命也是命,自杀者的命也是命,这两者无解吗,不是的,劝解自杀者的情绪与告知自杀的危害性,就成了这两者能够同时满足了,和而不同,在不同的利益诉求求解和的方式,不正是摆在自杀者与警察的难题吗,所以我文章的标题就是杜绝自杀事件,为的就是求同存异,用和的思路解决对立的矛盾,使他们能够在现实利益统一
有人说那也别用水冷水深作借口。这次水里救不了人,下次岸上也救不了人。贪生怕死做什么警察。
我认为这种办法,提出的意见是解决有问题的人,我的建议是解决有问题的事,看似解决人既快速又大块人心,我却认为解决有问题的事,杜绝后患,才不至于后患无穷,就像贪官问题,解决贪官有助于解决问题吗,从制度入手解决贪腐才是制止贪官资生的方式
有人说劝你善良,怎么能这样狠心,是啊,确实是无奈,我可以善良,仁慈,但是越是这样,越是纵容孩子再一次选择自杀,我一时的仁慈善良,带来的是无法承受的恶果,所以何谓善良,止恶才是善良
这种事情要一分为二的看。如果是普通人,他说自杀不该救。那是他的道德观,价值观出了问题。,他这种道德观价值观确实应该是批评的,但是我说了我们做不了别人的道德权威我们无法对别人的思想进行评价。如果他只是将自己的思想放在脑子里,那我们是没有办法的。但是如果这些人把他们的思想大肆渲染。甚至让更多的人接受他们的理念,这是一种病态。这是与社会弘扬价值观相违背的。这是要严格批评的。所以我们经常说法律管不了你的思想邪恶。,但是你的思想超出了你的大脑,变成了一个行为,那就是一定会受到制裁的
那为什么我要说一分为二的。因为还有比如说对于公公职机关,比如说对党员。我们,我们国家要求党员要发挥它的先进性,要以更高的党纪党纲的标准要求自己。面对困难要争先恐后,面对问题要勇于铺上。而自杀是侵害了自己的一个个人法益。无论是公职机关还是党员,他都有必要有义务去维护社会的公益,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这不叫道德绑架。这是党纪赋予他们的义务。必须要严格遵守,否则怎么能保证共产党的先进性呢?所以作为公职机关,公务人员更需要勇于挺身。
习总书记讲过。我们要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正是需要我们从点点滴滴做起,从我们的道德模范做起,从很小的标准要求自己,让自己得到的要要求越来越高。从而影响别人形成社会的正能量。虽然那些人自杀,他可能是出于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但是我们不能因为这迫他迫不得已。而在他火上添一把油,这是不对的。所以我们有的时候说你不助人为乐就算了,你还在旁边煽风点火,这是非常非常不道德的。
希望每一个人都成为道德高尚的人,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每天都进步一点,让这个社会更和谐,更完美。,如果大家觉得我的观点正能量,希望大家给我点赞关注让我早日突破1000粉丝,给大家带来更多正能量的见解,谢谢大家
一个人会去自杀有很多原因,粗粗理一下,1,有学生考试成绩意外不好,在父母面前不好交代,思想脆弱想不开。2,谈朋友失恋想不开,3,炒股票被套,4被坏人骗去财产,5,经营不善破产了,6,生病没有钱医治的,7,玩手机被老师没收,8,孩子被父母责打,8,受别人冤枉的,9,遭病痛受不了的,10,父母偏心,子女受不了的,11,畏罪自杀的,12,生不如死的,13,赌博输了,14,精神病人,15,打赌敢不敢跳下去的,16,殉情的,17,叛逆期,18,欠债还不起的,19,下岗失业想不开,等等,不计其数,难道这些人都不值得挽救?
自杀是一种选择,救与不救也是一种选择
人的天性,就是向往对自己有利的,避开对自己有害的,这是世间万物的生存本能,也是制定一切行为法则所要遵循的根本依据,世间万事皆因具备这种趋利避害的本能而生存繁衍,失去了这种本能就会灭绝。
那些说自杀不该救的人来说,那是看到了不利的地方,可能救了以后会一起死,这就是不利。
比如说最近比较火的那个安微女孩事件,给我选择,我是不会下水去救,因为我不想死。
天底下最让人动容的莫过于生命,对于自杀的人来说我们都应该伸出援手,予证那个颗天地良心,这也是人们所鼓励的,也是我们对生命的尊重。
我们要在尽可能的情况下去挽救那些自杀的人,还要确保自身的安全。不鼓励以命换命,更不鼓励叫他人以命换命,这是漠视他人生命的行为。
自杀是无助、是无奈、也是一种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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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险与自杀的不能相提并论!我们是纳税人,我们遇险了,警察是纳税人养着不时之需用的!所以遇险警察来抢救责无旁贷!自杀就不同了,自杀只要不违背公序良知就是个人自愿行为与权利,我们不能依据自己的喜好就剥夺其他人的权利!所以救与不救没有义务关系在里面!
没人说自杀不可救,但是以牺牲热爱生活的人的生命去救就不值得了。也给那些任性的,做事不计后果的人提个醒:即便人类在有爱心,自杀也是有风险的。
不管什么心态,最主要的是支持不救之人大多数是所谓有文化有代表性的人才,太悲哀了,这些人的素质远落后于那些平头百姓,
化悲痛为力量。人死了总要隆重的追悼会吧。号召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向他学习那种不怕死的精神。降半旗,奏哀乐。追到大会地址八宝山公墓。
什么心态。喜欢自杀做过场的人。把人都黑死。尤其是嫁人了。动不动就自杀。男方一天又要担心和害怕。出了问题。娘家人就说男方的不对了。这下就等到打官司。很累的。
救人要看具不具备条件,那警察也有家属,真要是自己不会游泳贸然去救女孩淹死了自己亲人怎么办,这种救落水施救者也被淹死的案例很多。如果水深不足以让施救者存在危险而不救那确实应该受到谴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