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给缴纳社保,目前还在职,怎么样申请仲裁?

先拿着证明你劳动关系的资料,先去社保局,如果社保局没能处理,再去劳动局申请索赔。


我以前所在的河南众荣冷链物流公司倒是交社保,问题是只从你的工资里扣除个人负担的费用,但是社保一年都没有交过!


小达人您好!我在公司五年没给交保险/我到社保局问过这事,社保局让与公司协商/协商不好社保局不参与/怎么办?


只要在职企业是不可能停保的,只能给你缴纳最低的社保,因为有规定,只要保持劳动关系,就必须缴纳。


公司违法,留好证据,社保是法定必须交的,沟通或者举报,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而定


取得工资收入证据,劳动合同关系后向社保中心投诉,本人知社保,住房公积金不属劳动仲裁,法院受理范围!!!


现在劳动仲裁不受理社保缴纳的问题。你先确定是你个人的情况还是公司有很多员工都这样。如果个人的情况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或者社保中心窗口投诉;集体现象那就联名打12333举报或者劳动监察大队窗口举报。带好相关材料。


不要先选择仲裁,先去县(或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致电12333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有执法权,劳动仲裁单位没有执法权,仲裁后单位不执行还要去法院起诉。


未参保登记的,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处理。

中断或漏缴、拖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向当地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投诉反映。


1-首先对公司的负责人提出补缴社保的要求。

2-然后如果公司负责人拒不购买社保,则会提以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申请经济赔偿。

3-第三通过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本人目前刚刚在做这件事情,首先纠正下,不交社保举报,或者是要求公司补缴社保,这两件事情都不归劳动仲裁庭处理,如果你只是这一个仲裁请求,当你去仲裁部门申请立案时工作人员会直接告诉你,此事不属于仲裁范围不予立案。哪这个事情归那个部门处理呢?我来告诉你,归劳动局下属《社保联合执法大队》受理,《劳动监察大队》受理范围是单位欠薪追缴,《社保联合执法大队》受理范围就是社保投诉,这两个部门通常都是挨着的。

需要准备材料:《劳动合同》《银行工资流水清单》《社保缴费清单》银行和社保清单去社保中心和银行柜台打印,劳动合同多半都被公司收走,如果公司能给你提供,那资料就算齐全可以去劳动局了,如果单位不给提供也不要慌,银行流水清单上会显示你单位名称,一样可以证明你和单位的劳动关系(这点至关重要,不能证明劳动关系也是不能立案的,不要想当然我就在这上班那没有用)

亲身经历,假一赔十!


没有工资条也没有签劳动合同那怎么办


感谢邀请,感谢楼主的提问。

楼主你好,如果你所在的工作单位不给你缴纳社保,并且你现在还在所在单位进行工作,那么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在申请劳动仲裁的过程中,你必须要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你是这家企业单位的员工,这样的话,才对你申请劳动仲裁有一定的帮助。

比如说劳动合同书就是一个最好的证据,只要是你提供相应的劳动合同书,那么去当地的劳动仲裁大队进行仲裁举报,由劳动仲裁委员会出面来解决这个问题,那么都会得到一个满意的答复的,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在的工作单位必须依法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说不购买社保的行为,实际上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它是属于一个违法行为,所以劳动仲裁委员会一定会支持你的。

但是如果不能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的话,那么实际上每一个月上卡的工资也是一个有效的证据,只要是对方的账户是你所在公司的一个对公账户,那么你只要提供从你进入这个单位,一直到你上个月的一个工资待遇,那么这期间的一个银行流水,你可以通过银行去打印,那么这种情况也是一个有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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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公司不给你交纳社保,你可以通过下面我说的举报投诉处理。

如果你还想继续在这家公司工作,就用匿名举报投诉或者邮件投诉举报,因为公司不给员工交社保是由社保局管辖受理的,不是由劳动部门受理的,所以不需要仲裁,匿名投诉举报也不会对你现在的工作产生影响。

如果已经不打算在现在的单位进行工作了,那你可以实名举报,打全国社保热线12333或者持有效的劳动合同和证明去社保局投诉举报,一般社保局接收到真实有效的材料后,会对公司给员工交社保的情况全面抽查。

如果发现公司没有给员工交社保,会继续往前追查三年,并责令企业为员工足额缴纳,同时还有每日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同时还会处以一至三倍的行政罚款。

企业不给员工交社保本身就是企业的问题,所以员工也没有必要顾虑再三,毕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更重要,事关将来退休后养老金的领取问题。


1、首先你需要搜集相关的资料证明公司未给你办理及缴纳社会保险。然后带上你的资料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公司,最后劳动监察大队会把对公司的处理结果告诉你,并要求公司执行。

2、需要搜集资料主要有工资条(纸质的和电子的)、劳动合同、工作证件、考勤记录等,只要能证明你是公司的员工,就是有效的资料。这里面最主要的资料是工资条和劳动合同,最能直接证明公司未给你办理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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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们公司是从你入职起到现在都没有给你缴纳社保,还是以前缴纳过社保只是在最近这段时间没有给你再缴呢?情况不同,你申请仲裁获得的权益也不相同。

具体来说,如果你们公司是从你一开始入职就没有给你缴纳社保,那么你申请仲裁后肯定会激怒公司,估计工作是保不住了。所以我建议你先主动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理由一定要写公司未依法给你缴纳社会保险费,你据此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之规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给你补缴从入职到现在的社保,并且支付你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你们公司以前给你缴纳过一段时间的社保,现在又没有给你缴纳社保了,那么你就没必要解除劳动合同,你也不用申请劳动仲裁,你直接去公司所在地的社保局投诉维权,请求社保局判令公司给你补缴社保费。这种情况下为什么没必要解除劳动合同呢?因为大多数地方的劳动局都会有相应的规定,就是如果公司从来没有给你缴纳过社保,你解除劳动合同,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才会得到支持。像公司交过一阵子社保,后来又不交了,这种情况下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一般不会得到支持,所以就没必要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不管是哪一种情况,也不管你是去社保局还是劳动局投诉,你都要准备好相应的证据。趁着你现在还在职,把该准备的证据资料都收集留存,以备你投诉维权的时候使用。这里面最重要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一定要有。

至于具体的仲裁程序或社保维权流程,必须以公司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社保局或劳动局规定的程序为准,这个你直接去劳动局咨询即可。

以上就是我的一点个人看法,希望对你维权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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