殊连。对子女对自己都有影响,就是说判刑了改造好出来永远是个坏人,宣传的都是假的。
按道理是没有的!
如果被判到了,肯定有影响。如果案件撤了,就没影响了。
进看守所,与犯罪是两种概念!37天内释放的犯罪嫌疑人不要太多!释放了意为着没有犯罪!你说没有犯罪与她子女有什么关系呢?
有没有影响不取决于进没进过看守所,而是取决于有没有付过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判刑没有,如过仅仅是调查绝对没有影响,如果判过刑就影响孩子的政审了,但是也有变通的方法,让父母离婚,孩子跟随父亲就影响不到孩子了……
感谢邀请!
如小编所说的那位母亲进过看守所,有两种可能情况:
1、案件进入起诉期后因证据不足或其它情况而撤销案件后,被解除刑事拘留的。那就不会有刑事犯罪记录,也就不会对子女报考公务员之类有影响。
2、经过起诉法院判刑的,因剩余刑期不足三个月而由看守所代为执行的。那也就已经有了刑事犯罪记录,也就是俗称的案底,那子女无法通过政审而没办法报考公务员或军校类。
看守所(Detention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
注意,关押在看守所的主要的还只是犯罪嫌疑人,还未被法院判刑的,都不算是有刑事犯罪记录。
还有一种情况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是干什么的呢?看守所是公安机关直接管辖的用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以及使用已判决的刑期在一年有期徒刑以下或者拘役犯罪人员的服刑场所。(这个定义是小编下的,请参考,勿喷)
也就是说看守所不是监狱,主要关押的处于侦查期间的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员,但是本着方便和效率原则也承担部分监狱职能。而监狱关的都是已判决的犯罪分子。
说白了,看守所里关着两类人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
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虽然被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但是有可能最后经过法院判决成为犯罪人员,也有可能经过侦查,没有犯罪,如果没有犯罪,那么不仅对子女今后工作任何影响,本人还可以想做出限制人身自由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国家赔偿。
但是经过侦查,然后被移送检察机关,最后经过审判确定有罪,最终成为犯罪人员,尤其故意犯罪或者重大恶意犯罪,那么子女将来在考取公务员、考军校、警校时,当兵等在政审环节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看守里的犯罪分子,如果是在看守所服刑的犯罪分子,而且也涉及到故意犯罪或者重大恶意犯罪,子女将来就业涉及政审上也会到影响,但是如果过失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等影响不会太大。
看守所里面的人员(图片来自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