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们太难了,要防着养父,防着老师,防着陌生人,还要防着一起长大的熟人。
剧情熟悉吗?
去年,大连,一模一样:
13岁男孩长期跟踪10岁女孩(同班同学),多次引诱强奸未遂,最后干脆对着女孩连捅7刀,确定死亡后抛尸。
女孩子的家人要做一辈子的噩梦,但杀人的男孩怎么处理?
——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承担年龄,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关进收容所教育。
即便在民事责任上,给小女孩的父母赔点钱,能比一条命的分量重吗?
舆论在呼吁,是时候降低未成年刑事责任承担年龄了。
还记得湖南益阳12岁男孩弑母案吗?
演戏脱罪,砖砖见血……那些残忍血腥的细节,很难与十几岁的孩子联系在一起。
2018年有相关数据显示,未成年犯罪从数据上来说不在少数,犯罪类型辐射面很大。
中生是未成年犯罪的高发群体。
根据最高检4月15日公布的数据,今年第一季度起诉未成年犯罪4151人,同比上涨2.2%。
“他只是个孩子啊,什么都不懂的啊……”
“他只是个孩子啊,这么过分的事不会干的……”
生活中,这样的话不绝于耳。
似乎只要拿出“他只是个孩子啊”当挡箭牌,所有的孩子就都是善良纯洁有爱心了,又或者说全世界就应该体谅和包容孩子的一切。
大众对未成年犯罪处罚不满意,积怨已久。
因为随便上网一查,近些年“孩子们”的恶行,便足以刷新你对于“恶”这个词理解:
2018年11月,陕西一名14岁少女遇害,她被6名未成年嫌犯逼迫卖淫,殴打数小时至死,甚至之后还被肢解掩埋。2018年12月,湖南12岁的男孩吴某康持刀,连砍二十多刀将其34岁的生母杀死于家中。2018年12月,13岁男孩小罗,因为家里一些琐碎小事,将父母先后锤杀。因为未成年,心理和生理上都不成熟,对犯罪和世界的认知不健全,也没有承担责任的能力,很多案件在刑罚上对未成年犯罪采用教育、引导为主的惩罚措施。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保护未成年,没什么毛病。
但在近几年连续到曝光的未成年人犯罪中,我们看到了法律对这些恶魔的容忍,因为即使是故意杀人、强奸等之类的重罪,也可能会因为年龄不追究事责任。
14岁作为最低刑事责任年龄在我国已经实行了40年时间,但是在这期间,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变化,而我国青少年犯罪年龄整体呈下降趋势,他们的心智相比于之前成熟更早了。
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把未成年人犯罪当作特殊的群体加以看待。
美国在19世纪末,最早成立了所谓的青少年法庭。英国有个叫“恶意补足年龄”的方法,就是7至14岁的青少年犯了重罪,如果可以拿出证据,证明其具有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那么即使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照样可以追究责任。
如何追究青少年刑事责任的问题,或者调整刑事责任年龄,各个国家和地区都在慢慢探索,而这也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比如,就像很多人提出的,责任年龄是否可以修改为生理责任年龄和认知责任年龄。对生理上不满14周岁,但综合评判其认知年龄达到14周岁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的确都还有很大的探讨空间。
与此同时,我们当然也并不认为,降低刑责年龄就一定能减少和抑制犯罪。
只是说,处罚未成年,提高他们的犯罪成本,和社会家庭“拯救”未成年并不矛盾。
我们也绝对承认:家庭、学校、法制教育……一环环的缺失魔鬼般地凑在一起,让未成年孩子的孩子举起了屠刀。
拯救,当然也很重要。
上周,未成年少女被性侵的事件爆出之后,有人说“任何一场性侵事件,都是整个社会一起完成的。”
同样的,未成年犯罪也一样。
除了根据未成年的认知能力、案件的恶劣程度去具体推行惩处办法,更加细分化,我们似乎也并不能完全依靠“规则的完善”去解决根源问题,因为上面也说了,完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犯罪事件带给我们的第一层感官刺激,当然是“太恶劣了,千万不能放过他们,能安排死刑吗”,但接下来很多人也会想:
为什么这样的事情经常发生?没有成人思维能力的他们,为什么会用极端的方式去解决问题?是对犯罪行为没有感知力,还是因为家庭和社会教育的缺位?又或者说,科技的发展,是不是让孩童的认知过于超前了?
从以前的“他到底还只是个孩子”到现在的“他们真的还只是孩子吗”,确实,也许他们不再是孩子了。
社会学的概念里,儿童被当成“不够成熟的人”,意思就是他们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所以在“童年”里,他们需要和成年人区分开来,进行引导和培养。
尼尔·波兹曼在《童年的消逝》里提到,相比过去,电视时代使成人世界毫无遮蔽地向儿童敞开了,他们几乎在被迫提早进入充满重提、战争、性爱、暴力的成人世界,童年逐渐消逝。
何况是我们当下的互联网时代,信息繁冗公开化,每个人都在直面海量信息,意味着对每一个人都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信息提取和鉴别能力。对成年人来说都是挑战,何况未成年群体。
就像有人说的,“网络时代,成年人和未成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而且他们模仿能力很强,看看那些犯罪小孩的作案手法,相当高明又残忍。
(现在很多视频平台都有了“青少年保护模式”,这个改变就是正向、积极的,可以帮助初筛信息,合理接收。)
所以是否还能用传统的方式去引导未成年人,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
至少现在来看,相应的措施和预防手段也要跟上网络发展的步伐。
每一次未成年恶性事件发生,最终都还是会回到社会和家庭教育的“讨伐”上。
好像是老生常谈,但我们不得不承认,如果不解决根源,未来仍然会有不计其数的未成年孩子们在法律边缘游走。
中国司法数据研究院的一组数据显示,在未成年犯罪案件里,流动、离异家庭的犯罪数量是最高的。
且很大部分发生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地区。
也就是说,这些孩子从小的生存环境就很糟糕,糟糕的环境造就了孩童的人格休养,再加上父母任何一方的缺位,也都有可能导致情感缺失---心理缺失。
而且基本上教育的残缺,必定会增加孩子误入歧途的风险:他们没有善恶是非观。用最朴素的话来解释,啥样的父母啥样的家庭,就会教出啥样的孩子。
那些被关进收容所训诫几年再出来的未成年,如果社会和家庭教育还是那样,很可能会再一次偏离轨道,恶性循环。(回归到18年的弑母案和19年大连10岁女孩被杀案,两年或者三年以后,施害者从收容所出来,该干嘛的继续干嘛。)
“人的教育是一项系统工程,其中包含着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三者之间有机联通。”
这项工程要做好,任何一项有所缺失都不行。
用一位网友的话来结尾:
只有家庭、校园、司法、社会机构都做到该做的,并且能在一方缺失后,起到替代性角色作用,才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
未成年,本该健康成长的年纪,别让他们被迫“作恶”。
未成年犯罪,背后总离不开家庭教育的失败。
伤害别人的未成年有法保护,被伤害的又有什么保护?
虽然我不嫉恶如仇,但是这种孩子还是判死刑的好,无缘无故的恶最让人感到可怕,尤其是孩子,杀人得偿命,还是这种恶性杀人案,不能因为是孩子就姑息
近年来未成年犯罪越来越多,2018年沅江一名12岁男孩杀死自己的母亲。2019年10月20日,大连一名11岁女孩被残忍杀害,死时身中7刀,杀人者是一名14岁男孩。2020年2月25日,13岁男孩杀害自己的母亲。2020年4月18日安徽郎溪13岁男孩杀死10岁堂妹。
这一桩桩触目惊心的案件背后是我们家庭教育的失职和社会教育的失责!
家庭教育的失败,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教师,家庭教育思想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得当,家庭环境的好与坏,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良好的家庭环境,子女极少出现违法犯罪。从上面的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出违法犯罪的孩子的家庭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
1.教育思想不正确。一些未成年人家长望子成龙心切。对孩子品德是否健康不闻不问,而对其学习拼命施压,其结果往往事与愿违,有的把孩子推向犯罪的深渊和造成家庭伤害。
2.教育方法不正确。专制型的家庭教育方式往往简单粗暴,家长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心理,信奉不打不成才,对学习成绩不理想或有不良言行的子女轻则骂训斥,重拳脚棍棒相加,罚跪,甚至逐出家门。给孩子埋下仇恨的种子!
3.对孩子太过放任和溺爱。我们现在很多家庭都会在不知不觉中溺爱孩子。容易形成孩子思想行为无规范,偏执、好逸恶劳,以自我为中心或专横霸道,难与人交往等不良习性,一旦他们的个人欲望得不到满足,或受到挫折、约束时,就容易采取违法方式或走上犯罪道路。
4.不良家庭环境的影响。所谓不良的家庭环境,是指单亲家庭或留守儿童,孩子在家庭中得不到温暖和父母的教育,或者家长有不良的心态行为,直接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学校教育的失责。
1.重文化教育轻思想品德的法制教育。学校是培养人才的基地和摇篮,肩负着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良好的道德情操,遵纪守法观念的神圣使命。
2.现阶段我国教育改革尚不完善,未能最终实现有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人们实际上把学生文化成绩的优劣和升学率的高低作为衡量学校和教师水平的硬指标。制约着学校的教学和管理。
3.一些普通中学往往只注重文化教育。学校只管教书不抓育人。有的大搞鸭式教学,使学生背上沉重的课业负担。压的学生喘不过气来,由于有益的课外活动几乎被取消,学生课余生活枯燥无味,兴趣爱好无从施展,于是想方设法予以填补。有的有空就钻入游戏厅迷恋于暴力淫乱光盘,在其引诱下走上犯罪。
现在的孩子越来越聪明,越来越早熟,他们可以从网络中学到和接触到很多我们以前学不到的东西,我们现在的家庭和社会教育再不改变的话,很难跟上孩子成长的步伐。
这样的问题发生,该哪些人注重,哪些人反思?还不明白吗,教育的失败
我家这边十几年前夏天也有一起和这个差不多的案件,男小孩15岁也强奸杀害了11岁的堂妹,小男孩从小在家娇生惯养,正在青春期经常在家看黄色录像带,他还买了法律书看,知道自己未成年,不会判重罪,小女孩也没有防范意识,被堂哥骗到山上,被强奸后,又被石头砸死,之后男孩还把女孩凉鞋扔到河边,造成小女孩落水的假象,他后来还假装帮着女孩家里人去河边捞尸体,感觉就像电视上放的一样,男孩胸前全被女孩给抓破了,他父母还护着他,说他是爬树爬的,有目击证人看见他把女孩带到山上,后来他去劳教三年就回来了,青少年犯罪国家真要重视,要重判
我们的教育,很多时候,是在教女孩子要怎样怎样保护自己,可很多人没有考虑过,如何教男生不要去欺负女生侵害女生。
安徽这个13岁男孩,杀害了堂妹后抛尸于树丛中,被警察抓住时,还很平静。
据报道,这个男孩性格有些怪异,有时很暴躁,会和别人打架;女孩成绩优秀,学校老师很喜欢,她的妈妈常年不在家,爸爸是保险推销员,家里条件不是太好。
男孩的作案动机现在还未查明。我猜想可能有两个原因:
1.过失
我认为这种情况的可能性会比较大。13岁的年纪,对于别人性命,一般还不会因为不喜欢或者恨等原因就夺走。
据说女孩在出事之前在上网课,桌上还有袋开了封的爆米花。可能是男孩和女孩在遇见时因为什么事情起了争执,将女孩失手致死,不知道如何处理而将女孩抛尸。
2.预谋
也许男孩对女孩怀恨已久,找了个机会杀害了女孩。后将女孩抛尸了。
不管是哪一种情况,13岁的年纪,未成年人保护法里,也许无法找到如何惩治他的条款。但是,现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年纪经常被改写,有人建议12岁。
这个案件,给人的启示很多,我从下面三点来分析一下:
1.女孩子要会保护自己,是第一要务
坏人太多,而很多坏人看起来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作为女孩子,多一个心眼,在任何时候都不为过。
2.男孩子的父母,要教自己的孩子如何尊重别人
发生那么多的事件和悲剧,几乎受害者都是女孩子,而施害者都是男性。如果男性能从小意识到,在任何情况下不要伤害别人,世界就和平太多了。
3.为人父母,保护好自己的孩子
这个小女孩的妈妈常年不在家,爸爸的职业也不稳定,没有多少时间管孩子。
她遇到的人好坏,她遇到了什么难题,她是什么心情,都没有人关心。也许是她遭遇不测的很大原因。
愿女孩能安息,愿后来的父母们,多一些警示。
您觉得呢?欢迎留言探讨。
这又是一起骇人听闻的未成年人犯罪!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就这么没了,而杀人凶手——他的堂兄,很可能因为年龄而不承担法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我国的最低刑事责任年龄是,14岁。只要不满14岁,无论犯什么罪,都不用负刑事责任,哪怕杀人放火。
超过14岁问题也不大,在14-16岁之间,只有以下8种行为: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才会负刑事责任,其他的,不用。就算要受刑事处罚,还有个东西叫减轻刑事责任能力——不满18岁的要从轻处罚。
未成人人生理心理不成熟,认知不健全,不具备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所以国家对其犯罪从轻处罚。不过现如今的孩子普遍早熟,而且未成人犯罪也越来越低龄化和手段更加残忍。因此我国有专家建议将最低刑事年龄调整到12岁。
记住,法律保护为未成年人而设,但不能只保护那些犯罪的未成年。犯罪的人是得到从轻处罚了,可那些被伤害的人,得到什么了?
连公平都无处讨要!
未成年人犯罪时,舆论导向不应该谴责教育失败,应该告诉孩子,他错在哪里?这样的行为会产生什么恶果?对他和他的家人造成什么祸害?
未成年人的残忍,比成年人的残忍更惨烈!
未成年人犯罪,也应该一样的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年龄过小的,可以延期执行!
是时候该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是保护孩子健康成长的。不应该是保护未成年人犯罪以后,不被问责的。
长此以往,未成年人没有了敬畏之心。近几年屡屡发生,未成年人不知敬畏,残害和自己一样的未成年人的惨案!
一旦发生惨案,没有人告诉未成年人,为什么不能这样做?这样做的恶果是什么?都是一味的谴责,教育的失败。要么就谴责家庭教育,要么就是谴责学校教育,其实社会教育的责任也很大。
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是理论教育,是被动接受的教育,影响远远没有社会教育大。社会教育是主动接受的教育,影响更为深远,是他身体力行,耳濡目染形成的一种自我认知。
社会给了他一个环境,未成年人犯法是不用负责任的,让他没有了敬畏之心,助推了他作恶的随意性。所以经常看到一句话,就是警察找犯罪的未成年人调查的时候,未成年人表现很平静。貌似一种无所谓的态度,就是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又不会把我抓起来判刑,没什么可怕的。
孩子,残害同类是令人不齿的行为,是要以命换命的。你的一切过错,都该由你自己承担责任,它会影响或毁掉你的一生,这个责任,不会落到你的父母,老师,或者其他亲人的肩上,必须由你自己承担!所以在你要做什么事之前,你内心里得问问自己,这样做会造成什么后果?好好生活,不要害人害己,好吗?
您好,欢迎关注@璞玉丸石一个说真话,做人事,坚守初心的人。想听听你的看法,和你交流,谢谢你的支持!
图片来源网络,若有侵权,提醒立删
大家好,我是熙妈,这起事件谈谈我的看法。
又是一起未成年人犯罪,而且还是杀害有血亲关系的亲人,虽然是未成年人,但是人性何在,敬畏之心何在?
事件我们先简单回顾:
4月14日下午5点33分,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称其10岁的女儿杨某婷疑似走失,请求警察帮忙寻找。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派出警察寻找,但经过一天的搜寻工作,杨某婷仍处于失联状态。18日10时,警方才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了犯罪嫌疑人。经犯罪嫌疑人交代及指认,已找到失踪小女孩杨云婷遗体,经确认已被害身亡;令人难以置信的是,杀害杨云婷的凶手,居然是她13岁的堂哥。4月21日,当地村支书表示,肇事男孩杨某某的父母,已经写了申请,请求把杨某某送到少管所,教育两三年,让他学会重新做人。
据悉,女孩从小父母离异了,她一直独自跟着奶奶生活,村民们对这个女孩的印象是,那是一个老实又可怜的孩子。
截至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我们无法得知这个13岁的男孩为什么杀害10岁的堂妹。
但是,去年10月,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曾发生类似故意杀人案,13岁男孩蔡某杀死了10岁女孩,最终因属于“无刑事责任能力人”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一个个孩子到底是不懂事,不懂法,还是拿法律作为保护伞,肆意妄为。这才是最可怕。
看来我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否考虑修法,如今的未成年人因为早熟,应该把年龄再次放低。
那么,这些孩子为什么这么坏?难道他们天生就是恶人吗?
第一,看过教授讲过的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分析中,她讲到,有一类人就是天生就是恶魔。
我想这种天生就是恶魔是否就意味着从娘胎里带出来,跟遗传有关系。有些人天生就性格偏激,穷凶极恶。想想他的父或者母,本身性格里面就有恶,然后再加上后天在这种家庭环境的熏陶,性格偏激走上犯罪道路,可能成为必然。
但是,我们仍然相信99%以上的人,人之初,性本善。但是这种低龄化犯罪的背后,一定是父母的失位和教育的缺失。
第二,尤其是孩子的早期教育是缺失的。
孩子在三岁前,情感安全依恋期一定是缺失的。这个阶段的孩子无非就是吃喝拉撒睡,一定是没有被满足,心里缺少安全感。孩子未被满足哭闹,父母一定是采取压制打骂的方式,压抑了孩子内心的需求,这种恶就种在了心里。
孩子在三岁后,是规矩的建立,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敬畏心理尚未建立。
第三,12岁后未成年人从各种渠道接受的信息开始增多,接受了大量的社会不良风气,如拜金呀,暴力呀,色情呀等,但是心理发育不成熟,从而形成错误的三观。
第四,但是父母仍然缺失管教或者是错误的管教方式,是导致孩子逆反心理加重。
第五、落后的教育观念,只关注成绩却忽略了心理健康成长。
导致未成年人犯罪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我们能做的是让孩子尽可能的远离犯罪,用正确的教育方式培养他们。
一、父母要有正确的三观。
二,重视孩子的早期教育。
中国公安大学犯罪心理学教授曾说:犯罪心理问题,很多都是源于人的早期。三岁前亲自抚养,三到六岁规矩建立,建立敬畏心里。六到十二岁培养学习能力。12岁以后青春期,要尊重教育,半放手半管教,减少孩子逆反心理,想办法让孩子听你的。
三,挫折教育。让孩子吃点小苦头,让其明白成长的不易,避免犯不可挽回的大错。
四,父母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孩子,告诉他如何交友,什么样的人能相处,什么样的人不能相处。
事件中的女孩就是父母保护的缺失,才导致罪犯的有机可成。
未成年犯罪,家长的责任不可推卸,甚至应该负大半的责任。正是因为教育和监护的缺失,才会导致这一系列犯罪事件的发生。所以,为了避免孩子误入歧途,家长们请一定重视孩子的心理健康和素质教育。
【九儿媽观点】:这样的恶性事件不止一次的发生在我们身边。身为孩子的父母,心中莫名觉得危险时刻在我们身边,我们虽然在教自己的孩子不要做些伤天害理的事,或者遇到危险要学会自救等。但我们永远不知道犯罪的那个人有多恐怖,他的家庭教育有多失败。
文章接下来的内容,就以父母如何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以及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来讲解。
❤一、父母对孩子安全教育的保障
身为父母,我们不可能时时守在孩子身边,毕竟孩子是要过度到学校。所以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要从小抓起,千万不可忽视。
1.对年幼孩子做到上下学按时接送
不是我们不放心自己的孩子,而是我们不放心孩子身边的人。作为父母我想没有哪个人把孩子的安全放在首当其冲的位置。有的家长真的是尽职尽责做到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
但毕竟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如此幸运。父母不在身边的留守儿童无疑就多了一份危险在身边。
2.时刻叮嘱孩子不要单独出门,哪怕是跟认识的人
虽然父母不在身边,但也要做到及时叮嘱孩子安全的重要性。让孩子切记不可一个人上下学、不可一个人出去离家远的地方玩、不可单独跟人出去,哪怕是认识的人。当然在小孩身边的爷爷奶奶更是要起到监管作用。
3.遇到危险一定要想办法求救或加快逃离
虽然我们做好了万无一失的不让孩子遇到危险。但难免成长的路上会偶尔冒出来让我们不知所措的事情。告诉孩子遇到危险要冷静要往人多的地方跑,求救离你最近的人。切不可被危险吓到不知道怎么办,那样只会更危险。
4.安全类影片或者角色扮演
和孩子观看安全教育类影片或者角色扮演,让孩子深刻感受安全的重要性。
❤二、家庭教育的不可替代
学校是用来教知识的,而育人的一定是父母。从那些恶性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出,做龌龊事情的家庭,要么是给孩子缺少关爱,要么就是爱的过度纵容成灾。
1.请不要再纵容溺爱你的孩子
从小的教育中,我们把爱孩子认为是给他所有的一切才算爱。殊不知这样的宠爱,在孩子慢慢成长的过程中已酝酿成祸,那个什么事一旦错过得不到满足就心存报复的孩子太可怕了。所以家长们,为了你的孩子或者别人的孩子,请不要再纵容溺爱你的宝贝了!
2.请关爱你的孩子
往往缺少父母陪伴关爱的孩子,心里对父母是有怨恨的。他做有些极端的事情就是为了寻找刺激,为了得到父母的关注。往往这类孩子的内心世界是没有爱,比较冷漠的。做什么事不会考虑后果,也是最危险的一类。所以,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请给你的宝贝多些陪伴多些关爱。
3.请做好父母该有的样子
“上梁不正,下梁歪”这句话毫不含糊。怎样品行的父母一定会教育出什么品行的孩子。
往往那些恶性事件中的父母不是不管孩子的,就是包庇纵容孩子做错事的。可想而知这样的家庭教育有多不合格,父母在教育孩子的路上有多不堪。请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做好一个父母该有的样子吧。不要让自己成为那个不良嗜好的典范。
❤三、文章总结
13岁男孩杀害10岁堂妹的恶性事件再一次给父母敲响警钟。请重视起孩子的安全教育,请重视起孩子的家庭教育。现实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可怕,真的不知道恶魔到底啥时候出现。所以为了自己的孩子和别人的孩子都好,请父母务必务必重视!
以上回答供参考!
我是@九儿媽天使育心关注我,与你分享育儿路上更多优质内容!
接连发生两起未成年人的悲剧,犹如马蜂炸窝,每一根怨念利刺,扎疼了我们的脆弱神经。
郎溪的悲剧,事实很清晰。对于加害者,就算四海八荒的吃瓜群众举火烧天,在法律作出修改刑事责任年龄降低之前,收容教养可能是最重代价。这是法治规定,不容我们选择。
杀人者,首先应该看他的杀人动机是什么,也就是他为什么杀人!成年人杀人,只要是熟人作案,大多要么是情杀,要么是财杀!要么激情杀人,要么有预谋的杀人。
不知道这个男孩是因为什么原因杀了他的堂妹的!相信他不应该是有预谋的,也不应该是激情杀人吧?
孩子之间能有什么不可调和的矛盾,用得着这样痛下杀手呢?难道是他那一闪而过的邪恶念头?不管什么原因,这个十三岁的男孩真的好残忍!不可以常人推理他的行为!
如果这个男孩没有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那么,这个堂妹该是他血缘关系最近的同辈了。他们从小一起在爷爷奶奶身边长大。这样的感情应该也最深厚了!也就是说,无论从先天的血缘关系还是后天的感情培养,他们都该是童年最亲近的玩伴吧?即使偶有矛盾,那也该是孩子世界里纯真无邪的,过去了就能忘记的吧?
十岁的女孩,能对十三岁的男孩构成威胁吗?
在这个重男轻女的社会,男孩的爷爷奶奶,应该是偏心于男孩的吧?心理有不平的也该是女孩啊!难道是因为女孩不受爷爷奶奶的重视和疼爱,男孩也不将女孩当回事?孩子的世界里不该如此啊!听说女孩很老实,一个老实的堂妹到底是怎么得罪了恶魔的呢?
实在想不通,恶魔是怎样想的?我宁愿相信,恶魔是误杀了他的堂妹!然而,误杀不该抛尸啊!应该求得大人的帮助,说不定女孩还能救过来!
再说这个恶魔的杀人过程。
不知道他是怎样弄死他的堂妹的?是掐死?是砍杀?还是别的手段?不管怎样的手段,他一个十三岁的孩子是怎么做到的?而且,杀人后抛尸,以他的年龄,力气应该不足以运尸的。他是怎样做到的?难道他真的是地狱来的恶魔?
警车来了,警察来了,呼啸而来的时候,这个恶魔居然能镇定自若。别人问他小妹找到没?他居然镇定的说,没有一点线索!
这是十三岁的男孩吗?不是!成人也做不到这样吧!这不是恶魔又是什么?
未成年人保护法还要保护这个恶魔!女孩难道就白白的死了吗?不惩治恶魔,我们怎么心服?未成年人保护法难道不保护受害者?依大众所想,应该重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严厉惩治未成年恶魔,别让他们小时候是小恶魔,长大后成为大恶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作为一位老师和母亲,看到这样的新闻非常非常心疼。
我觉得,咱们的社会真的要好好的关注下留守儿童的问题,这不是第一起留守儿童惨案,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起。
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的孩子易受侵犯
这是一个外出打工人员都需要面对的问题,是抛开儿女远赴城市打工养家呢,还是陪着孩子在老家过着只能吃饱的生活呢?你问为什么不带孩子去城市生活?他们能租得起城市像样的房子,孩子能进得去城市的学校读书吗?
这些跟在爷爷奶奶身边的孩子,很容易变成乡村光棍的性侵对象,甚至由于缺少监护,导致生命危险。
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缺少教养
郎溪这位13岁的男孩,既是行凶者,也是受害者。父母疏于管教,导致小小年纪做出这等残忍的事情,让人不寒而粟。这孩子估计这辈子也过不好了,等待他的人生之路,必定是灰暗的。
农村留守孩子缺少监护和教育,很多孩子不懂得做事情的分寸,也不懂得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放任自流的状态终酿大祸。这位男孩的父母估计肠子都悔青了,为了整俩工钱,对孩子缺少关注实在是不划算。
农村多增加当地就业机会,让大多数家庭都能做到父母陪伴孩子成长
我的家乡最近几年建了几家服装加工厂,附近村里很多在外打工的人回来了,原因就是因为可以进服装厂做工。据我了解,一个月有四五千工资,还能陪孩子,不用远赴他乡,乡亲们都觉得很好。
如果很多乡镇或者县城都能多增加类似的就业机会,相信大家都愿意守在自己的家乡,守在孩子身边。这样,也能消除社会的不安定因素,也能让农村的下一代成长的更好一些。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