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保护法在实际上只保护了有钱人任性及人渣肆无忌惮犯罪,国家机构对守法受伤害的未成年及家长却没有实际具体的同情做法与支持!
对恶的纵容就是对善良守法人的二次伤害!
儿时最需要大人的保护,被人欺的阴影是不可能忘记的。
忘不了!一辈子的心理折磨
不可能忘怀,至今依然历历在目。
读初中的时候,一天放学后和几个同学玩耍,突然隔壁班的一个男生,降级生奔了过来,不分原因的打了我一顿,再后来几天时间内连续打了几次,七十年代的农村学生,还没有足够的胆量找老师解决。无奈不敢上学,妈妈到校找到了该生,该生蛮横无理,找他班主任解决此事,班主任也无奈,因为班主任与该生是邻居关系。农村讲究裙带关系,再后来校长插手解决了问题。四十年过去了,我早已大学毕业,在大连某重点高中做了教师,提起这段往事,还是不能释怀,为师者不能公正的对待、保护你的学生,不如回家卖红薯,良心和公正不可欺!
基本没有。一来小时候体育好,踢足球打篮球,调皮的孩子自己掂量不一定打的过我。二来不惹事,和睦相处
那是一种生不如死的感觉,每天战战兢兢,提心吊胆,异常恐惧,不愿意上学。那些指控家长杀人的,你们不理解孩子天天受欺负,打人的同学得不到应有的惩罚的心情
永远不可能忘却!
年纪再小,也有独立的灵魂,没有人生来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践踏他人尊严、残暴地伤害他人,生在金钱观、地位观横行的时代,被欺侮的痛苦、被伤害的阴影将伴随一个人的一生!
多少个日夜,总会在忙碌之后回忆起这段不堪的过往,摩拳、擦掌,仇恨!对!是仇恨!愈加浓烈,就像阴霾笼罩,久久不能散去,即使后来强迫自己释然!但那道疤太深!曾经受过的伤害永远不能抹平,那一刻,觉得自己很无能,这种屈辱,想是非要让施暴者受到十倍、百倍痛苦才能放下了吧!
受害者孤立无援、无法反抗、学校不作为、老师管不起有钱人家的小孩,势利社会造就了冷漠无情的人性,但是生而为人,谁又比谁高贵,谁又比谁低贱?当今社会,多少孩子的内心承受着巨大痛苦、隐藏着的黑暗又有谁知道?想必只有亲身经历过才知道什么叫痛到骨子里、印在骨血里!
其实,小时候成人世界里所谓的“熊孩子”,在弱势学生群体的眼里跟十恶不赦的杀人犯并无二致,他们无恶不作,毫无下限将暴力、侮辱进行到底,并引以为荣,难道人性扭曲至此,还能够因为年纪小而被纵容吗?世界上道理千万种,没有哪条法律允许“凶手”逍遥法外,未成年又如何,没有人有这个权力去毁灭别人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