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特别恶劣,自首的话一般会死缓,认清现实,放弃抵抗
14岁不够判刑条件,至少16岁够刑法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呀!干大事的小朋友
14岁杀人,如果本人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追溯期是20年。如果被发现在逃,不受追溯期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①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②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0年。
③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15年。
④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20年。如果20年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仍然可以追诉。
现在中国没有追责期限这一说了,好像以前有二十年的追责期。
但那也是一些轻微犯罪,不可能一直占用公共资源追查。
但是一些重大刑事案件,或者是造成恶劣影响的案件肯定会追查。
只是很多案件过了一定时限被暂时封存,因为要不断处理新的案件。
但还是会有负责的民警跟进,不断地进行调查梳理。
封存并不等于放弃,也没有追责时限这一说。
如果证据确凿肯定跑不了,也不会不了了之。
一些轻微犯罪本身证据就少,可能过了二十年证据已经保存不完整。
除非因为犯别的事自己招了,否则也不会继续追查。
任何案件都有轻重缓急,一些重大案件肯定不会就此罢手或放弃。
未成年时犯罪会被劳教,情节严重的也会被判刑。
当时犯罪未被抓获,成年后被抓获就要按照成年人标准判刑。
重大案件是跑不掉的,除非警察没查出来。
故意杀人追溯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最高检核准后还是要追究责任的。
交代吧,十四岁时,做了什么?
你说是发现是指的是发现了犯罪嫌疑人,还是刚刚发现有这么个案子?公安机关刚发现了嫌疑人说明已经立案,那就没有追诉时效,如果没有立案,公安机关过了追诉期也会申请延期,总之一句话,杀人案是会追查到老的,如果谁十四岁的时候做了什么,你劝劝他,赶紧自首吧。
14岁,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你14岁犯下上述罪行,只要当年你作案后,被你杀害的被害人尸体和作案现场被公安机关即时发现,并立案侦查的,就不受追诉时效限制!
不要说50岁,就是你到了80岁,只要被公安机关查获你就是案件凶手,你照样得进监狱。
一定会判刑的,刑法中的追诉期指的是未被发现的情况下!
如果发现后并及时立案了,那么这个案件就会永远追查下去,别说五十岁了,就是过了五十年被发现也会被判刑的!
追诉时限不受限制!
刑法规定,已经被公安机关、检察院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不受追诉时限的限制!
也就是说,只要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立案的刑事案件,它的追诉期是永远!
14岁时杀了人,只要是命案,被发现并被立案后,这个案件就算是立案了,接下来就是公安机关的侦查取证、缉拿凶手的过程。
杀人犯这时候的状态应该是被追逃的状态!
也就是说从公安机关立案到几十年后嫌疑人被抓,这期间都属于逃亡阶段!
哪种情况下,命案会过追诉期呢?
只有没被发现的命案才有可能过追诉期!
在咱们国家杀人案件的最高追诉期是20年!
也就是说,杀人后20年内没有人发现,并被立为刑事案件,那么过了二十年,这个案件就过了追诉期!
即使之后在被人发现,凶手也可以逃脱法律的制裁!
发现命案后,即使不能确定凶手,只要列为命案了,那就不受追诉期的限制!
所以如果真是杀人了,还是14岁干的,如果主动投案,这都是法定的从轻的情节,奉劝凶手主动投案,这样可以从轻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如果立了案就是终身追责,不要说50岁,100岁也要把你抓回来!如果没有立案,杀人的追溯期为20年,什么意思?就是说某人杀了人,而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没有立案,那么过了20年以上被发现了,由于过了追溯期,公安机关可以不对这个杀人犯进行逮捕进而判刑。反之,如果在19年零364天上被发现,是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重点是但是哈,刑法又规定,犯杀人重罪的,即使当初没有立案,追溯期为过了20年的,公安机关认为有必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仍然会追究刑事责任的。我想,如果发现了一个没有立案的杀人犯,没有一个公安机关敢说因为过了追溯期而把你放了的,在现实社会里百分百会将你绳之以法!所以,老实做人低调做事,犯法的不做,犯歹的不吃,认真做个守法好公民才是正经,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切犯罪份子在我人民警察面前都将无所遁形。
笑死了,你以为是韩国呢?还刑事案件追责期限呢!只要你犯了刑事案件,公检法立案侦查了,别说你到50岁,就是你80了,哪怕明天就要老死了,一经公安机关落实了你的犯罪嫌疑,今天你该归案归案,该配合调查配合调查。说说吧,14岁那年,你都干了一些什么事?
14岁杀人,到50岁才被发现,这样的话算是漏网之鱼。
法律条例是未满十八周岁杀人不会判处死刑,而杀人犯年满14岁,不属于判处死刑级别,最多是劳动改造,罪犯在逃亡36年里,办案刑警对该案件未能侦破,是刑警破案不力,一般超过20年,案件如未侦破,犯罪人已不具备刑事责任。
就算死者家属要求追诉,从新侦查此案,要将罪犯绳之以法,按照法律制度的惯例,追诉期限已过,刑事诉讼已经没有法律效力。
14岁杀人,到了50岁才被发现,会被追究判刑吗?
这个问题是一个法律知识,2000年前的一般罪犯的追述期是20年。也就是过了20年后还没抓到犯罪嫌疑人,案子可能本存档按悬案处理,没在追述了。但是2000年后基本按新的法律执行也就是那怕你从14岁未成年犯罪老了50岁发现罪犯一样要审理判刑。也就是终身追述罪犯不管你多大年龄都不会放过,那怕是原来的执行人换了多少个,最后都能按期追查下落不会放过。
只要是杀人案件,一律为重大刑事案件!其追诉期为20年,但可以向最高法申请,延长追诉期限!也就是说只要杀了人,不管是什么性质的案件,是没有追诉期限,除非该嫌疑人已经死亡!每年年前各地公安机关都有破案会战,梳理往年的重大刑事案件,确定责任人负责追逃工作。现在科技发达,各种侦技手段很多,DNA大数据库的建立等等…就算逃到国外,和国内建交有引渡条约的,抓捕后直接引渡!就算没有和国内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嫌疑人也迟早会受到中国法律的审判。
请记住一点: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14岁杀人是哪一年?假设36年前即1985年,适用1979年《刑法》。故意杀人的应当处死刑,但有个年龄问题即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14岁不论是虚岁还是周岁,均在18周岁之内,故意杀人既使该判死刑,由于是未成年人,犯了死罪,不适用死刑,这是刑法对未成年人的一种特殊保护。
14岁杀人,过了36年到了50岁才被发现。是否过了追诉期?
一个看判处死刑的追诉期,经过20年,他己过了36年,《刑法》第八十七条,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一个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14岁杀人潜逃,案子没有破,杀人凶手没受到审判,一直在追诉,别说过了20年,哪怕过了50年,也在追诉,不受最高20年追诉期的限制,一直到捉拿归案审判为止。
一个是被害人在追诉期内提出控告。14岁杀人,被杀人家属能饶了他吗?一直在控告。这就没过追诉期。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上级发现下级该立案而没立案,责令立案,从立案之日算追诉期开始。如果一直没立案,一直不过追诉期。
假设杀人时14周岁,应适用1979年刑法,我手头没有。我翻到1997年修订的刑法第十七条,估计一脉相承,即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己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事处罚是从犯罪的年龄14周岁算起,而不是过了36年,50周岁对待。可能判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杀人是今年杀的,不满14周岁,既使到了50岁,按2020年《刑法》修订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叚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能判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