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该,没打死就算好的,简直无法无天!看他还敢不敢,如果处理校长过分,其他同学也会群起而效仿之,学校管理就会更难,这个学校离垮掉不远了,这次事后学校风气为之一变,就目无尊长,敢喊校长外号的也不是什么好学生!
因为学生叫副校长的外号而被校长坐在肚子上打耳光,校长的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但学生家长因此索赔2万元似乎也有点儿趁火打劫的意思。
先把事情简述一下:
小刘今年12岁,目前在泰和线文田中学读初中一年级。近日,他因为叫副校长外号而被副校长坐在身上打了十多个耳光。他本来打算向家长隐瞒的,结果脸上的红肿出卖了他,在父亲的追问下,他才道出了事情经过。随后,小刘的父亲到学校找到了打人的蒋副校长,对方承认因为一时冲动打了小刘,并带着小刘去医院做了检查,并承诺一个月后再作复查。
事发后,小刘总是一个人呆着,好像心理受到了影响。有记者采访了蒋副校长,他表示确实打了学生耳光,不过只打了两三下,没有像家长所说连扇十多二十个耳光。但是当时在场的同学表示,蒋副校长坐在小刘的肚子上,连扇其二十多个耳光,打得很凶。具体是谁在撒谎,似乎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来证明。
对于小刘家长提出的两万元赔偿,蒋副校长表示无法接受。目前,泰和县教育局和当地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个人看法:
学生叫校长外号肯定不对,但校长如果真的因此坐在学生身上打了学生二十来个耳光,那性质就不同了。
现在有的学生调皮捣蛋不好管,打不得骂不得。现在有的老师和学校领导素质够呛,完全配不上这三尺讲台。遇到这种师生之间发生矛盾的事情,真的很难绝对的说孰是孰非。
客观地讲,如果这位副校长只是为了教育小刘,或者为了保持师道尊严,那么打一耳光还可以理解。但是如果仅仅是为了泄愤,情况就不一样了。
教育要有尺度,这位副校长既然承认打了小刘同学耳光,那么他本人确实应该为此承担责任。如果像校长说的只是打了两三个耳光,那么还可以理解为是一时冲动之下的过失。如果像同学们说的,他打了小刘二十来个耳光,而且是坐在小刘肚子上打的,那么蒋副校长的行为就不是教育或者体罚了,已经涉嫌违法了。
不过,小刘同学的家长为此向副校长索赔两万元是否合适也有待商榷。要知道,孩子随便叫别人外号是不文明的行为。从某个角度看,现在受点教训总比到社会上被教训好。
如果此举真的对小刘造成了身心伤害,那么要这些赔偿不算过分。如果后果并没有多么严重,那么索赔两万元就似乎有点趁火打劫的意味了。
最终的责任认定,还是要看事件的调查结果是什么了。
据看看新闻报道:江西吉安市泰和县刘先生的12岁儿子在学校被学校副校长打了,而且连扇了二十个耳光。原因竟是因为私下叫了副校长的外号,被副校长听到了,于是副校长把孩子压在身下,怒扇数个耳光。
真是不可思议,一个12岁的小孩子,也就刚上六年级,正是又皮又不懂人事的年纪,虽说背后叫领导外号却是大不敬,但也不至于对一个如此小的孩子连扇数个耳光吧。虽说在记者调查中,副校长承认打了孩子耳光,但却不承认打了那么多,说自己一时冲动但仅打了几下。
但是在记者询问学生时,据知情学生说确是打了十几二十下,唉,真是听不下去了,一个领导本来应该是学校学生的保护神,却如此“冲动”之下变成“魔鬼”,怎么下得去手?这要比前些日子,山西大同灵丘脚踹高一学生的性质要恶劣多了,毕竟孩子还小,犯下的错误也是调皮小男孩常犯的错误,如此一个成年人,一个学校副校长做出这样“冲动”的事情来真的让人接受不了。
本地教育局接到孩子父亲的投诉后,希望能协调解决,而协调的结果是副校长无法接受家长索要二万的高额费用,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
无论从哪个角度说,副校长连续扇一个12岁孩子的耳光实在太过分了,但是家长索要二万元的赔偿似乎也不合常理,毕竟孩子有伤看病,没病要这么多钱也有狮子大开口之嫌,不知道这事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理?估计随着相关部门的介入调查,对该副校长相关处理也会随之公布于世,相信副校长要为这几下耳光付出沉痛的代价了。奉劝众多教育系统的老师和领导千万别冲动,尤其不能打脸。
以上小徐老师的看法,不知大家认为怎么处理合理,欢迎关注交流。
江西泰和县文田中学一12岁初一学生刘某因喊该校蒋副校长外号,被蒋副校长骑在肚子上连扇数个耳光。对这件事,我的看法是:
第一、蒋副校长应当妥善处理好这件事,包括上门道歉承认错误等,以求得家长亲属的谅解。从而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但事情发展到什么程度还不完全取决于蒋副校长的态度。是否会闹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说蒋副校长有变老体弱的时候,被打学生刘某有长到身强体壮的时候。仇恨入心会发芽。
第二、学生不知深浅叫副校长的外号,严重地侵犯了副校长的尊严,伤了当事人的自尊。是较为严重的不尊敬师长的错误行为,应当受到严厉的批评教育。
第三、蒋副校长教育学生的过程中采取了不当的做法,犯了严重体罚学生的错误。应当认真检讨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同时做好心理准备,随着事情的发酵,迫于压力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很有可能对蒋副校长进行党纪政纪处分。
第四、这件事的发生说明该校的风气不正。学生敢叫校长的外号,校长竟然骑着学生连扇耳光,这成何体统!整个一出闹剧。学校应以此事件为契机,广泛开展尊师教育,同时校领导班子内部也要进行师德师风的整顿,好好反思,以提高自身的素质。欢迎您加入讨论留言,谢谢您点赞、关注!
我对这件事公正的看法如下,1:学生违反宿舍纪律吵闹别人无法入睡,2:学生公然喊蒋老师外号不尊师重教,3:家长胡说八道满嘴跑火车为了达到打击老师的目的竟然说出打了20多耳光的谎言,就算是杀父之仇也不用打20多个耳光吧?是超级赛亚人吗?4:家长买通记者发这视频主要为了敲诈勒索老师,孩子犯错老师代为管教而且只是小惩有助于孩子改掉坏毛病,可是家长呢到处编谎言攻击老师还恬不知耻勒索两万元赔偿费!!!我不知道等待蒋老师的还会有什么,但我知道的是,在教师的队伍里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同仁们再也不敢扬起手,扬起教鞭了,我知道的是,在教师队伍里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同仁选择佛系教书了,我知道的是那些受到了家长庇护的孩子此后便会耀武扬威,更加肆无忌惮,我知道的是以后这个社会将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渣了……
如今,这个社会到底怎么了?教师节,朋友圈里传遍了一篇文章《孩子,我希望你遇见一个手拿戒尺,眼里有光的老师》,呵呵,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能遇上这样的老师,那必定是不容易的,曾经那些敢于手拿戒尺的老师们,都被打击地消失殆尽了吧?
那么我们再回到这件事情本身,学生喊老师外号,到底该不该揍?这个揍,到底是替谁揍?替自己吗?初中生了,该有的教养在哪里?如果一个学生,连最起码的尊重都没有,连最基础的的“人”字都不会写,还能说他像个学生吗?而我想,但凡也是有教养的家长,怎能允许自己的孩子如此无礼?家庭教育何在?遇到事情不是先教育自己的孩子,而是跑去学校兴师问罪,索要赔偿,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还能指望孩子成材?但,这个社会就是这样,老师打人了,就该赔罪,就连我一向认为是代表社会正义与良知的媒体,也开始倾斜了,如果尊师重道已经被践踏到如此地步,又还需谈什么教育?
突然陷入了迷茫,教师的路到底在何方?我们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高中三年教育,大学四年教育,研究生三年教育等长达十六年之久甚至更长时间的教育,满怀欢喜地返回原地,想要用我们所知,我们所学培养祖国的花朵,祖国的未来,可前景并没有想象中乐观,我们可以语重心长,但不能动手,只要动手,你就输了!
如果任由这个社会这样畸形发展,我想尊师重道只能成为过去式了,人心难测,这个社会,总有一些人把教师标榜到至高无上的地位,他们不是人,他们是神,他们要用他们那三寸不烂之舌,以及那支比马良的神笔还神奇的粉笔,把所有孩子的未来写入史册,如果不能够,那就必定不是好老师,如果扬起了手,那就连老师都不是了……
又到了午休时间,去班上了看了看我那五十名学生,依然有人在闲聊,本想上前,扬起手,摸了摸口袋,我没有两万块,到底该不该管?如果没有忍住,会不会像蒋老师一样???……
我们还记得前些天报道的,也只一个男孩子16岁强奸17岁的女生。这名叫老师外号的男生与那16岁的男生一样,缺乏家教。其父母也是只会生不会教的烂货,有其父必有其子。所以,侵犯别人必须受到惩戒。
孩细鬼起飙,直呼人外号,校长气发宝,就抓孩子敲。打得哇哇叫,一脸肿老高。
家长事知晓,大怒学校找,争执双方闹,各吹各的调。校长还算好,承认己施暴,劝人医院瞧,同意出钞票。家长瞎胡闹,索赔两万钞。校长把头摇,家长就上告。
此事依我瞧,可说打得好。父母子不教,别人可代劳。明白乱皮调,下场必然糟,从此能改掉,将来行正道。
不过有一条,打要管控好,不能要害找,伤筋动骨敲。教训非残暴,适可而止饶。
家长莫胡闹,先带孩子瞧,皮外伤莫吵,自己出点钞,权当己不教,视作学费交。如果伤重要,再把校长找,实事求是要,不能信口敲。
说句良心话,都是为孩好,几方都有过,大事要化小。息事要宁人,火上别油浇!
校长大人肯定违法啊,叫人外号这几天又一回事儿了,校长的外号如果是因为做了好事被叫做活雷锋,聪明绝顶被叫做小诸葛。他会打人吗?小孩子走弯路难免。小孩子肯定有错,叫人外号如果违反了学生守则和校规那就该按规定处罚。校长教人以暴制暴,用暴力方式处理问题自己还认为正确,那这个校园的纠纷就少不了。
我对问题的说法就有看法。
十二岁孩子叫校长外号被校长扇耳光。这说法就是一直在强调孩子的年龄,意思是想让人觉得孩子小,应该原谅?用“叫外号”不用“骂校长”来形容孩子的行为,化小了孩子的错误,这些都是在袒护孩子。
初一的学生这样午睡不睡,影响他人,在不知道校长在门口的情况下就是背后议论校长,在校长背后“三毛、三毛”的就是骂校长了,意思是说不怕校长来管他们了。
这种行为就是既不遵守宿舍纪律,又无文明礼貌。这样的行为还不教育,以十二岁还是孩子来理解他的做法?这也太护犊子了。
我认为校长的行为是为了孩子以后的健康发展好。
关于是被校长打三下还是家长说的二十几下我们还不清楚。如果是二十几下那说明这孩子的违纪行为很严重了,骂校长的话是深深刺激了校长的内心的尊严了,那还不用教训吗?家长为什么都不考虑到自己孩子的行为给校长造成的心理问题,一个老师就不要尊严了?就知道说校长打了你孩子对孩子以后的健康发展不好。
如果这些行为都不教育的话那是真的对孩子放任自由,任孩子目中无人,无法无天了,孩子以后还能怎么样健康发展?特别是这十二岁的年龄还是可教育的,应该教育。
如果说今天家长的索赔二万成功,那孩子就会觉得自己的违纪是有人撑腰的,认为校长都怕他家人。以后这孩子就会得意洋洋地继续犯错,这还能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教发展吗?
现在有两种比较极端的思路。一是校长既是校长也是人,面对外号时(外号通常是嘲笑用的,要么用外貌要么用性格作为来源)感到了非常大的愤怒或者耻辱感,因此爆发了人性,打了孩子。二就是再怎么样也是为人师表,不应该闹到这个地步。
从新闻上来看,家长表示事情因叫外号而起,家长提供的协议书上,该副校长承认了打人的事实,但是家长表示打了将近20个耳光,而该副校长表示只打了两三个。但是有被打人的同学表示,当时是坐在被打者的肚子上打的,打了20多下打的很凶,这与被打者家长的相关说法比较吻合。
其实问题就在于学生的这种行为应该受到处罚,但是不应该被在脸上处罚,校长所说2、3下听起来还算比较能接受,假如是家长与学生反应的20下左右,并且坐在孩子肚子上,那就是有违师表的泄愤,他也因为自己所处的职业而被受到更多的谴责。
适当的惩罚是必要的,因为孩子不应该因为年纪小而处处被原谅,小树不修不直溜嘛,但是耳光显然是不合适的。家长表示,此后孩子变得不爱说话,心理上似乎受到了创伤。
更多实情还需进一步挖掘。
最后双方在2万元的赔偿问题上又产生分歧。看来矛盾并未从此中止。
学生喊副校长外号,是严重错误,副校长暴力教训,错上加错且犯法。是不是家长对副校长也来一次暴力教训呢?显然恐怕其也难接受。学生年小无知,成长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很正常,应从正面教育,告诉他给人起外号,喊外号是侮辱人且对人不尊重的行为,将心比心,若别人喊你或的爹的外号你是不是也很气愤。好的老师从不打学生,说服教育,而非打服。
我的看法和题主对问题描述中的看法一样,孩子调皮捣蛋,应该批评,但是副校长打人绝对是不对的。
12岁的孩子叫了副校长的外号,结果却被副校长听到了。这熊孩子也有些倒霉。回想我们读书的时候,也是私底下给校长副校长起了一大堆外号,大家传得非常起劲,也是是学生时代的恶趣味。
被副校长抓到,副校长觉得愤怒,觉得尊严受到了挑战,他生气可以理解。可以让学生写检讨,罚站,甚至叫家长。这些都是常规的对待犯错学生的方法。
但是副校长把学生压在身下,扇耳光的做法就不可取。这种已经超出了正常的范畴,学生家长可以向教育局投诉,也可以直接报警处理。这副校长会被拘留十天的。
根据其信息来剖析。第一,校长打耳光未产生严重后果,(嘴巴红而已)打二十来个耳光和打三,四个耳光,我认为打三,四个耳光符合伤情。第二,校长打人时坐在学生肚子上,有媒体炒作之嫌。赚取人的眼球,毁教师形象,增大效应而已,这是无良媒体的惯行。第三,学生叫校长的外号是对人的不尊重,对此家长应重重惩罚孩子,现校长代行其职,没有什么不妥。第四,家长索要两万元,这是敲诈。先不认是否违法,仅从教育孩子方面看,不妥,这是给孩子一个错误信息,做坏事还有收益。忠告,孩子家长,你不是在要赔偿金,你这是将你孩子推向火坑,推向深渊,推向不归路啊。
敢当面叫副校长外号的学生肯定不是好鸟!长大后一定会成为社会上的人渣!家长也不是好东西!两万?应该付给该校长的劳务费、教育费!要是我肯定不会打他,一怕脏了自己的手;二是难得替狱警教育他,这种人迟早进牢房!
活该,总有一天你会遇到教训你的人!
孩子,你以后还是规矩点,即使在学校里,也不是那么保险,你如果欺负别人,有那种护犊子的家长要你的命,你如果不知道尊重别人,照样有神勇校长坐到你身上扇你耳光。
说实话,如果不是这校长出手了,我真感觉到这校长太窝囊,在大门口执勤,竟然被学生喊外号,脸面扫地,尊严扫地,威风扫地、、、各种扫地,都让他有一种比当中被人大了耳光还要难堪。
所幸,这个副校长出手了!据目击者说,他直接骑到了这个熊孩子的肚子上,然后左右开弓。来了一个地痞流氓时的还击。
有人说,这个应该采取罚站、谈话、见家长、写检讨、打手心的方式才行,怎么直接坐到身上打耳光,这个泼妇流氓大家又什么区别?打几下就可以了,怎么能够将脸打肿了。
罚站、打手心、写检讨,谁允许的?当今的教育谁说这些方式是可以的,前两天不是刚刚发生,一个孩子因为在学校没完成作业,老师打了几下手心,结果家长闹到学校要求开除这位老师吗?一个学校政教主任因为踢了几下违反纪律的孩子而被撤职辞退吗?
所以,凡是动动学生的,皆不被允许!如果家长也认可其他的惩罚措施,这就相当于承认了自己孩子的过错,应该被打。但这位副校长采取的手段粗暴了一点。
学校禁止起绰号、外号。学生之间也不允许互相叫绰号,因为外号一般针对的是个人的外貌或体型缺陷。死胖子、猪头、狗剩子、大眼贼、、、、这些名字一看就让人感觉被叫着外形奇特。随便乱叫,确实有损形象和自尊。
何况这位学生这次喊的是一位正在执勤的副校长的外号!而且就在校园中,他绝对喊错了地方喊错了人。
根据他的经验来说,校长顶大回头看一看,然后瞪他一眼,就算了。他就可以耀武扬威地在伙伴们面前吹嘘,然后他就可以扬长而去。因为在班里,即使他骂人、打架、不完成作业,老师根本拿他没有办法。老师根本就不敢管他。老师如此,校长也不例外,甚至校长更温文尔雅。
但他理解错了,在学校虽然你违反纪律可能没有人敢管你,并不等于说,你做得就是对的,也并不等于每个人都一样惯着你。
你总会遇到一种人,会给你一顿教训。总会有人把你打得让你知道什么是规矩,什么叫尊重别人。
至于赔偿,我想副校长会拿出一点钱,但绝对不会是两万。我主张只要没有打出伤,一分也不赔偿!
孩子,你以后还是规矩点,即使在学校里,也不是那么保险,你如果欺负别人,有那种护犊子的家长要你的命,你如果不知道尊重别人,照样有神勇校长坐到你身上扇你耳光。
明白吗?
欢迎关注、点评。感受来自一线的教育力量。
扇的不错,老师如父母,如果在大庭广众下你儿子挑衅的在喊的的撮号你会怎么样,但又说回来,老师也不要冲动,他喊时给他一个眼神,他肯定吓的跑。我常被学生喊但从不去骂和打学生,也许是喊的不是那么难听,一般都是一个眼神他们就知趣的吓跑了。
难道不该扇吗?只要注意点力度,给熊孩子点教训,弥补其家教的缺失,家长不该好好反思吗?只是这位教长的做法也太过分了,坐在孩子身上,把他脸都扇肿了!这已经失去了为人师表的风范,还做什么副校长?辞职吧!回家反省!
这个所谓副校长就是个虎校长,绰号有什么以前我上中学二年级时不懂事还叫了我们班主人的绰号了,但我们班主任不但没打我们,还给我们讲了姓氏的来厉,后来我们明白了姓氏是祖先的厉来不应拿来开玩笑,就主动向老师道了谦,从此在也不叫老师及别人的绰号了。
又没打坏,问题不大,小孩子接受教育中难免师长的训诫,更何况这次是小孩先无礼于师长,该打,而且我很怀疑家长专门指出“副校长”的含义,怕是只要是个大人被一个小孩侮辱都会大发雷霆吧,所以说不要把任何错的东西都强加上民意,利用舆论去“扭转”为“合情合理”的事件,这样的叫嚣只会恶心到人。这个家长不明事理,唯我独尊的心理迟早会害了孩子,现在学校教育不好,想要社会上立足,只能等牢狱和专政对小孩进行再义务继续教育了。
——世界上有太多人会用圣人的标准衡量别人,用贱人的标准要求自己。
不用怀疑,这孩子平时应该也属于调皮捣蛋的类型,外号肯定非常侮辱人,这几巴掌应该也是对这个孩子一直以来的其他行为,最终实在忍无可忍了。
为什么这样说呢,毕竟作为副校长,这么多年,他会不知道打学生是教育局明文禁止的,不知道打孩子会赔钱
那么是他太暴躁了吗?做这行的,我相信长年累月的面对很多问题学生,早就被磨的没脾气了,可以说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
因此在他知道是违规,会被惩罚,会赔偿,还见了那么多问题学生的情况下,他还可以出手打学生,可见是多么的忍无可忍了。
提问中孩子初一,12岁,学生身份
这说明什么,第一,关键词,12岁,孩子有未成年人保护法,14岁以下不承担刑事责任,未成年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有父母赔,反而谁伤害了,不好意思,法律上罪加一等
第二,初一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谓义务教育阶段,就是他再怎么,学校都没有权利开除,是的,你没有看错,在义务教育阶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无权开除学生的。
第三,学生
在我国,根据规定,是严禁一切体罚的,注意是一切,包括打手心都是不允许的,只要是体罚都不可以。
无论这个学生多让人绝望,多让人气愤,多值得挨打,但是老师一旦打了学生,就是违规的!
所以,这个事情的结果,校长赔偿钱是逃不掉的。这个孩子会变好吗,我看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