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一直跟我,现在孩子十岁了他爸要给我争抚养权可以吗?

你去应诉就行,基本没啥理由判给他,而且现在8岁以上的孩子法院都会看小孩自己的意见


为了孩子的身心健康,抚养权一般情况下是维持现状的。

可以变更抚养权的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抚养关系。只要双方完全自愿,意思表示真实,那么是可以变更抚养关系的,不需要什么理由,也不需要什么原因。

第二种情况,抚养孩子的一方不适宜抚养子女。比方有虐待、遗弃子女的行为,再婚配偶有骚扰孩子影响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抚养子女一方有吸毒或者自身有性病等传染性疾病等等,只要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不利子女的情形,另一方都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查实后会予以支持。

第三种情况,就是子女意愿。孩子上学后,有了自己的判断力,愿意随母亲还是随父亲,首先应当听从孩子自己的意见。

如果题主没有以上几种情况,而孩子父亲只是以经济条件较好为由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反而题主可以申请对没有支付的抚养费要求执行,并可以向对方增加抚养费用。


貌似14岁之前扶养权都是可以挣的但是好像是到了14岁时孩子可以自主选择,三岁以前更倾向母亲。


你前夫在孩子一岁的时候和你离婚,只是支付了一年的抚养费,后期没有联系也没有给过钱,现在孩子十岁了才要和你抢孩子抚养权问题。

首先你要保留他中间没有联系过孩子没有给孩子任何抚养费的证据,变更抚养权没有那么简单,如果他是个负责的父亲加上他现在经济条件比较好当然有希望胜诉,但是前提是他在这九年时间里没有出现过,现在又要孩子,说明他失职啊,没有做到父亲的责任,在这一点上会是法律支持你的地方。

孩子已经十岁了,有自己决定跟谁生活的权利,十岁的孩子经常跟你一起生活,他肯定会选择妈妈不是这个没见过面的爸爸吧?这个自信你应该有吧,如果法院征求孩子意见的时候孩子的想法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判决标准。

他现在唯一的优势就是比你有钱,这不是法院判决的条件,既然你能给孩子养大,只要你有经济收入不至于挨饿受冻吃不起饭就不会判给他,放心吧。


你好,对方可以起诉变更抚养权。但是,从你的描述来看,对方胜诉的可能性较小。

虽然对方现在经济条件比你好,但法院判决的时候并不是只看双方经济条件,而更看重孩子跟谁生活更有利于成长。

作为孩子的父亲,对方在有能力支付抚养费时却并没有支付,离婚后也未尽到做父亲的责任。一时经济困难可以理解,但以抚养权要挟不给抚养费就不太道德了,个人认为他并不适合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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