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历史源远流长。涵盖了整个中华民族的精髓。
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它不仅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而且在世界文化艺术宝库中独放异采。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起著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另一方面它本身又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本人学习绘画几十年,今天才认真研究了这个问题,感谢提问!
书法是中国特有的一种传统文化艺术。“书法”一词最早的出现,是在宋梁间论书的著作中,当时有“书学”、“法书”、“书道”之称,它即是汉字的书写方法,也是一种以汉字为载体、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线条造型艺术。
没有人能确切的说明是谁创立的,只能说谁最早使用了汉字包括早期的甲骨文等等谁就发明了书法。
较早的书法名人是秦朝的李斯,我想书法的历史应该是从那个时候算起吧!隶属是汉朝普及的,行书是从东晋开始的,楷书是唐朝发扬广大的。
现代意义上的”书法”一词,出处不可考,因为对于汉字书写本身来讲,它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尤为明显的就是字体的演变。
如果从书法的字面意思看,本意是书写之法,按照这个逻辑,至少所书之字应该是写出来的,那么金文、甲骨文自然算不得书法,就算有,也只是”刻法”,如果说写,那么最早只能是先秦各诸侯国自行其是的文字。
从书法的另一层字面意思理解,也可以是书写的规范,那么秦统一六国,“书同文,车同轨”——这时候汉字开始有了第一个全国性的规范——小篆,但秦朝统一的时间太短了,小篆刚刚热身,秦朝就歇菜了!
但整个秦朝以前,并没有产生今天意义上的“书法”,一是小篆的笔画仍然脱胎于金文,没有产生抑扬顿挫的美感,二是小篆笔画过于繁复,更多的时候是“画”而非“书”。
真正让书法变成艺术的是两位大师——钟繇和皇象,然后历经二王、颜柳、张旭、怀素再到宋朝的苏黄米蔡及至秦桧(顶多再加个赵孟頫),到两宋,中国的书法艺术真正走上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时代!
书法,出现,本人认为从初唐的孙过庭《书谱序》之后。
尤其是主唐初的楷书风,讲究运笔,架构等标准来约规。
实用性并不是重要要求。
柳,颜,欧等。
其他时代的书写作品,大都不纳入“书法”之内。谓之写字。
很荣幸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史料记载文字是从甲骨文开始的,但是书法艺术的自觉化至东汉末才发生,书法并没有具体的创始人,应该说是先人们一代代积累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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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梁武帝萧衍应是史书中可见最早使用书法一词的人,东汉末年,书法逐渐成为一种艺术,真实什么情况等待后人验证。
最早出现在《论语》里,但那仅是指代一种文章的文体和文章的结构形式。
据说那时候而把书法作为书写方法和艺术性指向的用法和词意,则是源自于日语,因为当时19世纪日本借用西方的方法论而创造了许多的汉字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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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是汉字的书写艺术。汉字在漫长的演变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一方面为中国人的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同时承担着思想交流、文化继承等重要的社会作用,它本身又通过长期演变形成了一种独特的造型艺术。
书法一词产生于秦朝,秦朝开始从法律的高度对文字形态给予规范,秦朝之前的文字仅服务于日常生产和生活。秦统一六国后,当时的文字使用混乱,影响了秦的经济文化发展。秦始皇命丞相李斯统一文字,李斯以小篆为标准统一了全国的文字。李斯的小篆字体姿态研美,端正工整。丞相李斯最先提出书法的概念,要求文字书写规范,符合法度。
“书法”一词产生于东汉时期,由一代文学家许慎提出“书法”这一概念,一:最古老的文字,谈及书法,必要追溯文字的起源了,在中国,文字具有悠久的历史,早在约六七千年前的新石器时代,一些陶器上就有简单的刻画符号,这些符号大多象形,也叫象形字,值得注意了,从远古的象形文字到楷书的萌芽,经历了五千多年的漫长历程,而今天我们所能看到的最早的古文字,是三千多年前诞生的甲骨文,然而甲骨文又是一种从汉字起源时代进入成熟期的文字,
二:书法的最初特征,但是甲骨文中也有很多象形字,有着浓厚的艺术意味,它的笔画多纤细方直、遒劲有力,抽象寓于具象之中,结体大小不一,章法错综变化,有疏密对比,有平衡对称,这些特点已经为中国的书法艺术打下了最初的基础,所以甲骨文是最初的书法特征,
三:书法成熟期,直至到了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推行“书同文”政策,从此基本结束了六国文字异形的混乱局面,进而确立了秦小篆的独尊地位,接着又随着书写工具的改进以及书法教育的开展,汉代书法在秦代基础之上继续发展,成熟的隶书以及草书、行书、楷书等书体相继出现,
四:“书法”概念诞生,综上所述,就容易理解了,从文字的起源到演变成熟之前,古人的头脑意识里都没有“书法”这个词语的概念,为什么这样说呢?道理很简单,那时候的文字是实用性的,用作于日常记录,然而书写起来都非常复杂,古人就想法设法让文字变的简单易写美观,
到了汉代时“篆、隶、草、行、楷”都相继出现并成熟了,那就要给这些字体来个统称了,也就是取名字,那取什么名字呢?这又非常关键了,文字从诞生到成熟,虽然这一漫长的过程,但也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这体现了人类的智慧,不可否认,文字是人类文明以及文化的象征,既然如此,就得有个非常神圣庄严的名字,东汉许慎就说:“书,庶也,纪庶物也;亦言著也,著之简纸永不灭也。”大概意思是文字是不能毁灭的,永远无法毁灭的;何谓法者?法包括三要素:1、笔法,就是要正确执笔,科学的用笔法、墨法等,2、笔势,指妥当组织点画结构、分行布白、承接关系等,3、笔意,就是要在书写中表现出自然的情趣、人文的修养和高尚的人品,其中笔法、笔势属于书法技法范畴,笔意是书法的艺术精神,书法依附于文字而存在,所以取名“书法”。
书法这个词有多种意思,我想题主这里所指的“书法”应该指的是文字的书写艺术这个概念。这个概念的提出始于何时何人到现在还在考证和争论中,并没有十分确定的答案。但是笔者认为,书法从书写实用范畴上升到艺术这个范畴应该要追溯到东汉末年。
因为通常而论,艺术觉醒要有三条标志:一是创作的繁荣;二是出现有相当功力的作者;三是对创作有理论的概括和阐释。就书法艺术而言,这三条在东汉末已基本具备。
首先,来看创作的繁荣和代表书家。汉代书体,广泛流行应用的,有小篆、隶书、章草三种。其中,小篆由秦人李斯增损大篆而来,隶书也是由秦人程邈增减大篆,去其繁复而创新体,后逐渐演变,出现波势,成为汉隶,即八分书。章草始创于汉元帝时史游,称“急就”。章帝时齐相杜度进一步发展,因得章帝爱好而得名。有说章帝好此书而诏杜度用草书上事,后来魏文帝也令刘廙用草书上事,因为主要用于章奏,后世便谓之章草,这是汉人创制的新书体。前两种书,汉代有了新的发展或创新,出现了集秦汉书法之大成的杰出书法家蔡邕(就是一代才女蔡文姬的爹);章草也日臻于完美,出现了草书大家崔瑗和被后世誉为“草圣”的张芝。其次,我们来看作为理论形态的书论,这是书法艺术觉醒的主要标志(这一点十分重要)。这时出现了崔瑗的《草书势》、蔡邕的《篆势》、《笔论》和《九势》,阐发草、篆、隶的艺术特征和价值。特别是《九势》和《笔论》两文,一者提出“夫书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阴阳生焉;阴阳既生,形势出矣”的观点,把作书提到本体论的高度,揭示了书法艺术的内在规律和特征;一者提出“书者散也,欲书先散怀抱,任情恣性,然后书之”的论断,把作书与抒发情性联系起来,要求作书有一个审美心胸;并要求作书时“沉密神彩,如对至尊”,把书法摆到至高无上的地位。这些都不是把书法作为记事工具所能解释的,这些都表明,书法已摆脱了对文字的依附,成为一种具有独立审美价值的艺术了。建议参考专业硕士论文《魏晋南北朝书法自觉研究》。可以说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提出这个概念,是书法自觉的时期。汉末标志着群体意识的解散和自我意识的形成。个人分析以下因素
第一:汉字为素材,决定了书法书写的文本。线条为形式,构成了审美关系,用劲健圆韧的转或是用棱角分明的折来表现或悲或喜的主体精神。魏晋之前少有纯艺术表现,文必有所旨,且旨在王政教化。书法的艺术化自觉,必然是从书家精神到文本载体到审美关系,脱离王政教化的过程。实用性书法到艺术性书法的自觉的原因与文章和文学开始分流的原因是一致的。徐利明《中国书法风格史》指出:“当时士大夫阶层的知识分子对书法自觉的艺术追求和自觉的艺术欣赏活动,由此可见一斑。”侯开嘉在讨论草书的书写意识时,亦提出自发性书写和自觉性书写的分类。
对书法自觉的研究,分为艺术家主体精神的自觉、审美的自觉、文本的自觉、技法的自觉、书法理论的自觉五点。
主体精神自觉体现着书家的书家书写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或因疾病久困而伤怀死生之大,或因好友来访而悦流水知音,或因战乱流离而悲痛人生何归,同一个时代背景下迥异的人生有着共性和差异性的心理。
第二:审美是联系书家和文字作品的隐形桥梁。魏晋人以自己时代和人生特种的审美观念进行着书写活动,或斗志昂扬风采照人,或潜移默化细水长流,但整体上体现着一种魏晋风度。它不同于唐代恢弘森严的“法”,不同于宋代畅趣悦情的“意”,不同于明末尚奇狂放的“态”,不同于清代苍茫阳刚的“质”,这是魏晋人特种的审美,诸多的人生虚诞、生死别离、家国之恨都归于纸墨淋漓的流转之间。
第三:书法文本在书写内容、体裁形式、语言风格都具有魏晋风采,从《古诗十九首》到玄言诗、山水诗、田园诗,它不同于汉代铺陈大气的大赋,不同于格律精严的唐诗,不同于婉转缠绵的宋词,不同于世俗直白的元曲和明清小说,魏晋人信札之间短短的数十字,含蓄蕴藉,深情四溢。
第四:技法的自觉则以楷、行、草的成熟定型为准,标志着书法笔法、字法、章法的完善。魏晋南北朝书法理论的大量产生,从书法源流、书法风格、书家品评、书法鉴赏等诸多空白领域都有了开山之作,可谓意义重大。
书法:
从表面字义理解,指书写的法度,文字的艺术表现形式。
书法最早并不是指写字,而是我中华民族古代史官修史,对材料处理、史事评论、人物褒贬,各有原则、体例,谓之“书法”。
下面是有关记载:
《左传·宣公二年》:“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
唐刘知几《史通·惑经》:“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
宋谢采伯《密斋笔记》卷四:“《论语》书法之严,即《春秋》书法也。”
明刘基《春秋明经·郑伐许郑伯伐许》:“盖与郑伐许、郑伯伐许之书法同矣。”
而把“书法”作为书写方法的用法和词意,是源自于日语,因为当时(19世纪)日本借用西方的“方法论”而创造了许多的汉字词汇。所以,把书写的艺术性称作“书法”,是从日本开始的。
日本的工匠精神大家应该都有耳闻,我个人理解日本之所以用这个词,应该理解为书写过程中所恪守的严谨法度,不越规矩!
以前日本还出过几个优秀的书法家。
这些年日本率先乱搞什么创新书法,真是乌烟瘴气!
忍不住吐槽下:搞科技研发确实需要不断创新。
而我大中华民族书法艺术需要很深厚,很深厚的继承,才能谈上创新!五百年还出不了一个书法家呢!
“书法”一词,最早出现在《论语》里,但那仅是指代一种文章的文体和文章的结构形式。而把“书法”作为书写方法和艺术性指向的用法和词意,则是源自于日语,因为当时(19世纪)日本借用西方的“方法论”而创造了许多的汉字词汇。所以,把书写的艺术性称作“书法”,是从日本开始的。
我在2016年12月曾写过一个帖子,其中也谈到过这个问题:(请看下方的链接)
【且论中日韩三国的“书法”与艺术-】it/6363970548111770113/?iid=59839020333&app=news_article×tamp=1551272898&group_id=6363974070941450498&tt_from=copy_link&utm_source=copy_link&utm_medium=toutiao_ios&utm_campaign=client_sha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