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努某某终于被开除学籍?

有邀必答,不请自来,文章在审核了,先来这里简单的回答一下吧。

努某某被开除,是一件好事,同样的也与网友们的努力有关,但与浙大无关,与他的强奸罪无关。

我来给大家说说努某某为什么会被开除,浙大做的太有意思了。

先看处分单,我把重点给大家画出来了,一会儿一条条的来分析。今天是休息日,不上班,所以浙大在凌晨发布了这个处分。晚上,人少,白天营销号和大v都放假,这样就可以让消息不会到处扩散,妙不妙?

我重点标出来几个关键词,多项违纪违规、新的查证事实、重新处分,这三部分很重要。

再来看下浙大的处分依据,还是看我标出的内容,十七条第三项是浙大初次给努某某留校查看处分的依据。

处分规定是因违反法律被做行政处罚的,可以给予留校察看或者是开除学籍的处分。很明显,努某某强奸已经违法了,但是浙大却只从轻处理,留校察看。

合适吗?倒也说得过去,浙大解释说这孩子呀,有自首情节,还是初犯,所以就算了吧,不开除,只查看。

但是网友们不买账,把努某某这几年干的事儿全扒了出来,什么考试作弊啦、成绩垫底还有奖金啦、家庭贫困还玩单反啦、整体无所事事撩妹蹦迪啦、涉及多次猥亵事件啦等等等等一大堆。

浙大表示不知情,但是会去查。我反正是不信浙大一点不知道。

或许是越扒越多,浙大开始慌乱,玩意努某某是校长私生子这事儿曝光了呢?(我开玩笑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然后才在凌晨发了一个新的处分单,你们想开除,那就随了你们的愿,开除。

大家回到上面在看下我给大家标出的重点,努某某涉及多次违纪行为需要重新取证,重新调查,那么因强奸而造成的留校察看是不是就作废了?

这个不重要。

十一条说涉及两次以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会从重或加重处罚。很明显,努某某不仅仅是一条,所以才由留校察看加重到了开除学籍。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后面的这些儿,是不是就不用从重处罚了?依旧是留校查看?

换句话,浙大开除努某某的原因是什么?考试作弊?学习不努力?

反正不是强奸就对了。因为强奸只违反了一条,可以从轻处理。但是努某某运气不好,被扒出来其他违规,结果只能叠加一块儿,从重处理了。

所以呀,浙大还是避重就轻的躲开了强奸只给留校察看处理的事件。我可以开除,但不是因为强奸,也不仅仅是因为强奸。


这个问题很正常,学校依据校规开除一个违纪或犯法的学生都正常。


迟来的通报!

浙大打脸来的太快,幸好给自己找到了台阶

怒某的运气也实在太坏,如果不是在哈工大对两名学生的作弊处罚之后,也许浙大对努某的处罚还不会引起这么大的反应。

网友很纳闷,作弊相比强奸未遂的社会危害和负面影响要轻的多,哈工大可以果断对两名涉事学生进行开除处理,而浙大对强奸未遂者却网开一面,让网友们实在无法理解浙大的决定。

随后,在数名浙大女学生曝光努某某的多起恶略行径之下,浙大也算是找到一个台阶,重新对努某展开调查,就出现了浙大对怒某的第二份处罚决定的出台。

舆论监督的力量让我们的社会更公平、公正

这里不得不提到几个代表性人物:

1、翟天某

2019年2月8日,翟天某因在直播中回答网友提问时,不知知网为何物。这句话引起网友广泛关注,一个博士不知道知网?随后他的博士学位真实性受到广大网友质疑。而翟天某又在新浪微博留言称只是开玩笑。

2月16日下午,北京大学发布关于招募翟天某为博士后的调查说明:确认翟天某存在学术不端行为,2019年2月19日,北京电影学院发布关于翟天临涉嫌学术不端等问题的调查进展情况说明,宣布撤销翟天临博士学位,他的老师也被取消博导资格。

2、仝某

2020年5月22日,仝某在直播中自爆曾为考心仪大学将往届生身份修改成应届生,该言论在网络上引发热议;5月29日21点,仝某在微博发出手写道歉信,表示已向母校中央戏剧学院申请撤回学籍学历,并愿为此事承担“一切后果”。6月12日,山西省教育厅通报仝某高考舞弊案:违反有关规定,各科成绩无效。6月13日,延安市纪委监委对延安市档案馆馆长李庆锋等6人立案审查,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

这几起事件都是典型的舆论监督下的产物,本来只是当事人随口一说的“玩笑话”,大家随便聊聊就过去了。如果没有网友们的质疑和监督,这种事情只会石沉大海,更不会牵扯出作假链条背后的诸多参与者。


浙江大学的努某某,由留校察看到取消学籍,见证了网络的舆论和监督的力量。这也是新时期互联网带来的最大贡献。

如果这个努某某事件,没有被网络报道,相信不会有如此的反转。如果这个事情要放在十年前,可能也就无人问津、石沉大海了。坏人得不到应有的惩罚,正义得不到伸张,所有的肮脏罪恶都会被掩盖在黑暗中。

可以说,现在的网络就像一面巨大的照妖镜。让所有的罪和恶都无所遁形,暴露在阳光下,接受公众舆论的监督和审判。

翻看近一个月网络发生的事情。无论是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造假。还是中科院90人集体辞职。无论是杭州杀妻案,还是厅官的平安经。网络都起到了非常大的舆论和监督作用。亿万网民的呼声,让这些事件一一得到正义的审判。

笔者觉得,一场疫情极大的改变了中国互联网的大环境。所有网民都因此变得更加爱国,更加关心国家大事,更加明辨是非,更加正能量。就连以前的喷子都少了很多。可见每当大敌当前,中华民族就会变得更加团结,一致对外。这就是中华崛起的根本所在。


作为教育领域创作者,非常高兴回答题主问题。

努某某被开除学籍了,这个处理虽然大快人心,但是也凸显了很多问题。

首先,大学的教育是不是要值得反思下,为什么现在越来越多的高考状元,毫无建树?没有成为行业领头人和行业佼佼者,全部泯然众人?而且大学生相对来说,已经是学富五车了,为什么还不能够有羞耻心?

其次,这次的胜利,可以说是网络发酵的胜利,更是让人看到了人民的力量,但同时也让大家对公平产生了质疑,如果没有人民群众,努某某是不是就逍遥法外了?

最后,受害女生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和尊重,而且按照爆料,努某某还是花花公子,有女朋友的情况下,还做出如此行为,可见对女生没有尊重,学校应该加强这方面的重视和教育。


知道这个消息我和还是初中的女儿特别开心,终于还受害者一个公道,终于让学校1不再有这样的渣子了,这样的人不收到惩罚,谁家的女儿还会报考浙江大学,有错必究才对


终于,浙大努某某等来了应该属于他的处理结果:开除学籍。

严是爱,松是害!学校宽松的惩戒制度成为努某某被开除的有力推手

通过努某某事件来看,除了有他自身的咎由自取以外,还有校方管理松懈、惩戒失之于宽的问题。

从浙大公布的信息看,努某某是该校2016级学生,还是学生会干部,咱也不知道浙大选拔学生干部的标准是什么,反正就把这么个花花公子给选上了。

据努某某同学称,他经常约女生出入酒吧,出手非常阔绰,还喜欢玩高档相机。这种纨绔子弟的作派,看来浙大不清楚,也懒得去管理。

同学们还称,努某某学习不好,毕业成绩不及格后又补考,在仍然不合格的情况下还是给勉强过了。

最重要的一点。自2018年以来,浙大对作弊、盗窃、吸毒的6名学生,都作出了留校察看处理。

校方平时的管理松懈和从宽处理,或许变相成为这位公子哥犯罪的有力推手。

可以确定一点的是,如果不是网络的监督,努某某犯强奸罪后仍然可以顺利毕业。

努某某最终被开除学籍,归根结底是放纵自己结下的苦果

无论学校管理多松懈,毕竟只是外因,而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努某某这个内因。

努某某高中毕业于深圳市坪山某中学,到目前为止还不清楚他的家庭背景,但从努某某的表现上来看,绝非是平常人家的孩子。

如果努某某来自于平常家庭,怎么可能会经常出入酒吧,带着不同女孩外出开房,还喜欢玩高档相机……

该事件爆发后,至少有十几位女孩选择在网上发声,举报努某某曾通过各种方式猥亵、骚扰过不同的女孩。

或许正是因为以前这些被猥亵的女孩碍于名誉不敢发声,才使得努某某不但不知道悬崖勒马,而且还变本加厉,导致最终发生了强奸未遂的犯罪行为。

可以这样说,努某某的今天,是他一步一步放纵自己的结果。校方曾经给过他机会,他甚至连个公开道歉也没有,就着急毕业溜之大吉了。

努某某的结局,完全是自我膨胀的恶果。


我对此事件有几处不明白。一,首先,既然强奸罪名成立,怎么获缓刑一年半呢?二,我国刑法,犯强奸罪有这么轻的判罚吗?大学生年龄都应该超过18周岁了,不是未成人了,理论上不应该判如此轻的判罚。三,再说浙大,强奸罪属于刑事犯罪中比较恶劣的罪行,只给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明显不妥。

哈尔滨大学给一个作弊的学生都做出了开除学籍的处分,而浙大竟然对一个社会影响恶劣的学生留校察看的处分,这样的处罚肯定是错误的。好在在社会舆论压力下,浙大及时纠正了错误,开除了努某某,也算给了正义之道一个交代。


开除后,再走司法程序


浙大保留了一个强奸犯的学籍,这种处理方式实际上反映出了我们社会核心价值观的劣根性。那就是一切人情化的操作,总是想着给对方留有退路,总是寄予对方人性的善良回归,这实际上是纵容罪恶,姑息养奸。

我们知道中国就是一个人情化的社会,一些传统的观念与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这也导致了许多不能追责的违反道德的讹诈事件层出不穷。当好人有风险,成为了一种普世观念,这难道不是一种社会道德的后退吗?至于犯罪,那就是违反法律法规,就更应该给予惩戒,就更应该是零容忍,让他在改造中回归善良。不能以任何理由减轻惩戒,否则是对社会的不公,对法制的践踏。好在浙大最终作出了正确的选择,开除学籍,这个过程多少也是一种进步吧。

与浙大截然不同的是哈工大,开除了一个作弊学生的学籍。我认为这就是法治,各种制度应该得到遵守,就应该令出严行,就不能讲任何人情。只有这样才能杜绝同类的事情发生。我们希望浙大这样的事不再发生,公平与正义之旗永远飘扬。


最近一段时间,浙江大学学生努某某犯强奸罪获缓刑一年半,学校将其留校察看一事引发全网热议。事件经舆论发酵后浙江大学紧急召开了会议,并回应:正在研究处理此事,后续情况会再公布。

浙江大学一开始对犯了强奸罪的努某某留校察看事件的这番操作,再对比哈工大作弊被开除的学生,不免让人唏嘘。而且这位努某某被定罪强奸罪后仍然可以在朋友圈生龙活虎的发表一些动态,不得不让人怀疑其有无对自己的犯错行为进行悔过,相反,浙大如果对他进行宽大处理更像是一次纵容。

每个成年人都应该为自己所犯的错误接受惩罚,而惩戒的目的是抚慰弱者,改造犯错的人,不然就没有任何威慑力。而浙大一开始对于犯错的努某某选择了宽大处理的方式,想必宽容目的应该是为了给予努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吧,但从努某某的种种行为来看,并没发现他在真正悔过,所以,浙江大学对努某某的宽大处理更像是一场纵容的狂欢。

浙大深夜通报:浙大决定给予学生努某某作开除学籍处分

昨天(7月31日)深夜,浙江大学发布了“浙大就学生努某某开除学籍处分通报相关情况”。对于该生的处分决定,浙江大学经过了严格的审核程序,最后经浙江大学校务会议决定的。

虽说几经周折,才对努某某进行了开除学籍的处分。正所谓亡羊补牢尤未晚!对于浙江大学最后作出这样的处分,我觉得更是挽回了公平和正义。因为,对于任何违反法律、纪律和规矩的学生,就应当让他付出代价,对受害学生也是一种安慰,浙大重新对努某某进行开除学籍处分,同时也在告诉了我们,正义是永恒的,是社会的主流。

浙江大学最后对努某某作出的处罚决定也挽回了浙大的声誉。面对社会舆论的指责,学校的形象受到了影响。只有清除努某某这样的害群之马,才能彰显学校的风清气节。同时对那些平时在学校里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也是一种威慑。而处分的最终目的在于预防和制止类似或其他不良现象的出现。

你对这次浙大给予努某某开除学籍的处分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交流。


咎由自取


学校不能姑息养奸,女生要勇敢的站出来!

虽然浙大的校规里针对此类情况有“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的规定,但还是要看具体的危害,不能把尺度放的太宽,这是原则性问题!

怒某某犯的是强奸罪,虽然没有中止了行为,但对女孩造成的伤害没有中止,而且根据网友爆料,他伤害的也不止一个女孩,私生活不检点在同学圈已传遍,因此对他“留校察看”的处理,其实更像是纵容,而不是宽容。

学校不应该成为校领导有一言堂,有关学生的决定应该广泛听取学生的意见,只有学生最了解学生。好的意见采纳,不好的意见调查。不要等到引起轩然大波才赶紧出来补救,最终受损的还是学校的声誉和形象。学校那么多教授,那么多人才,那么多传媒领域的导师,这些错误不应该犯。

最后说下女孩,上大学对女孩来说是个蜕变,会打扮了,变漂亮了,可以交男朋友了,但交往中把眼睛放亮,暖男和宅男要分清,受到伤害要敢用站出来反抗,你越沉默,他越肆无忌惮,青春不能被这些人毁掉!

努某某能被开除,就是因为那些受到伤害的女生,在关键时候站了出来,所以学校才能收集到关键证据。


浙江大学决定予以努某开除学籍处分!

看看网友的评论就知道了,评论基本都是“早该这么处理”!其实从浙江大学对努某处以留校察看,并给出相应的理由时,网友便对于这个处分不满,认为处分偏轻,而是应当予以开除学籍。当然,浙江大学在调查以后发现努某还有其他违规违纪行为,最后重新作出处分,而不是仅仅因为涉及强奸犯罪这个事情。特别是有的网友扒出来,浙江大学对于盗窃犯罪被判处缓刑的学生予以开除学籍,但对于强奸犯罪判处缓刑的反而予以留校察看。毕竟在一般人眼中,强奸犯罪所具有的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并且被害对象还是学生,这种影响和恶劣性都远远超过一般行为。但学校的处罚上面反而予以从轻处分。浙江大学这次也表示将对校规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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