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县10岁男孩开车上路,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 你怎么看?

谢谢邀请,有问必答。

非常简单,这里的负全责是指车主也就是孩子的家长,根本不是孩子本人,孩子本人没有法律规定的行为能力。别说出车祸了,就是杀人,现在法律都是没有办法的。


正常的判决呀,本身就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但不代表着不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一旦照成需要给付的法律后果并被诉到法庭,需要监护人来作为法定代理人和孩子一起去开庭的,从法律上来看这并无不当。


虽然10岁为法律上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个人觉得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还是应该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划分,只是说在责任的承担上,其父母作为其法定的监护人,可能负有一定的监护责任,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未成年人犯罪应由其独立承担刑事责任,父母不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造成国家、集体、他人经济损失的,根据《民法》相应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

父母对于未成年人的犯罪负有相应的道德责任及对未成人的成长负有的法定监护责任,如父母怠于行使监护责任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依中国《民法通则》第133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赔偿,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

被监护人致人损害民事责任是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依各国立法,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已为通例!

所以该判决在法理道义上都很公正公平并无不妥!


若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主要责任在于未成年人违反了交通规则,导致悲剧的发生。那么相对来说,是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没有尽到监管照顾以及教育相关交通知识的责任,因此依法划分责任。

无论在未成年人交通事故中,责任归于哪一方,其结果都是不好的。无论是对车辆肇事者,还是未成年人以及未成年人父母监护人来说,未成年人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在日常生活中,司机开车时应多注意未成年人的动向,同时作为未成年人家长或监护人,应该起到承担起对未成年人进行交通安全意识教育的责任,同时也要起到监护和保护未成年人异常安全的作用,提高儿童交通行为的规范性,避免悲剧的发生。而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第一监护人,要常教育子女,保管好车辆钥匙,不得放纵未成年子女驾驶机动车,以免发生交通事故,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和危害。


原始地址:/resou/6824.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