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的工勤岗位,是不是肯定提不了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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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情况下,工勤岗被提拔为副科级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因为副科级是需要组织部备案的。根据组织规定,副科级必须是干部身份,而工勤岗一般是工人身份,在干部选拔任用上,对身份的要求还是比较严格的。工勤岗位目前是历史的产物,处于逐步萎缩的状态。对于现存的工勤岗有几条道路可以选择:

一是继续走工勤岗位,按照工勤岗位的等级去晋级升档。从目前来看,随着机构改革的完成,各个单位都在压减工勤编制,对于工勤的发展路子也越来越窄。

二是转到管理岗位。转到管理岗位后,可以走职级并行的路子,临时看这条路还是比较科学的。但是转到管理岗后,还是工勤身份,不会变成干部身份。

三是如果是事业单位,还可以转到专业技术岗。如果你是技师级高级技师可以直接贯通到中级和副高级,这样晋升的路子就打开了。如果不是,也可以转到专技的初级,再慢慢走职称的路子。


事业工勤岗转得管理八级,我们单位已经有,先转管理九级,年限够,就可以职级并行转管理八级。


多年以前已经没有新进工勤岗位了,实行“退一个少一个”政策。既有工勤岗位的人,年纪也不小了。没见过提副科的。


这个情况比较好理解,如果该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的身份为工人身份(办理过招工手续的有关人员)或者说是非干部身份(含聘干未转为正式干部的人员),根据现行干部政策和惯例,该人员是不能提拔担任副局长职务的,不管这个局是行政局,还是事业局,都是不行的。这是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直接不能提拔为副局长的情况。

事业单位工勤岗位人员可以提拔担任副局长的两种途径:1.工勤岗位人员提拔为副局长的第一种途径——考取公务员然后走职务晋升的路子。2、工勤岗位人员提拔为副局长的第二种途径——改变编制性质提拔然后走公务员调任的路子。


只要属于事业编人员都可以,不过有没有可能就难说。但事业雇员、自聘工人是不可以的。

按现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规定,事业单位不再有“工勤岗”,只设置有“管理岗”、“专技岗”、“办事员”岗(也称普工)。至于从事后勤事务性工种的,改由劳务派遣,如卫生绿化、门卫厨服等,不属事业单位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不再有干部、工人身份之分,只不过人们习惯把有职务的和专技职称的称为“干部”而已。

办事员(普工),如符合条件可以从事办公室等管理性工作,按管理岗套级,同样有上升副科的可能,这里说是可能,有没有机会并能实现就不好说。如符合条件还可以通过评初级职称(如助理工程师),之后一路上,有中高职称也是可以任副科的。但由于需要走的路径过长,时间因素也是要考虑的。

事业单位副科都是有职位额定的,如果县的综合类事业单位基本是副科规格,提拔为副科就是该单位的正职领导,全单位就只一人。可以不等于可能,可能不等于当然。


这个很好也很直观的回答。无论是哪事业还是行政的工勤,只要是工勤你的身份就是工人身份,不是干部身份,理论是没有可能提为领导干部的副科的,20年前或许有可能。工勤是行政事业单位辅助,工资走中级工、高级工、技师。现在不可能提拨为副科的。除非开始就有干部身份,然后干工人的岗位。


事业工勤人员符合条件允许转管理岗,享受相应的岗位待遇。但是工勤人员转岗在现实操作环节不是无底线无要求的,它有一些基本的限定:

第一,不能转单位班子成员。广义上理解,也就是不能转列入本级组织部门管理的岗位。这是最基本的要求。

第二,转岗的级别界定依据单位规格。原则上,正处级的单位最高转管理七级即正科,副处级单位最高转管理八级,正科级单位最高转管理九级。有的地方则直接一刀切限定最高转中层副职。

第三,转岗须具备技能等级条件。比如转管理七级保底要求有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或二级(技师),且二级任职年限不低于五年;转管理八级保底要求有二级或三级,三级任满五年;管理九级要求具有三级或四级,四级任满五年。

依据上述条件,工勤人员在事业单位转岗后提不提了副科,首要条件取决于单位的级别。如果是在县区的正科或副科级事业单位,工勤转副科肯定不可能;如果是地市级以上的处级以上事业单位,工勤符合条件可以安排到副科岗位,但最高一般也只能晋升副科,想到处级高度几乎不可能。换言之,工勤转岗实际上天花板非常低,空间有限,最好不要抱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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