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待遇、工作地点应写清楚;年终奖、提成计算,应该约定明确;

2、劳动合同,应该一式两份,你本人拿一份原件在手;


合同上面,所写的内容,和细节,合同有效期限等。


您好,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签订劳动合同前,应当认真阅读合同条款,清楚双方的权利义务,作为劳动者需特别注意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内容,千万不要签订空白的劳动合同;2、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向用人单位索要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文本并保存,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将成为重要证据;3、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仲裁时应按实际工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主要是看工资发放的时间,薪资是否和面试的时候达成一致?是否有五险一金?其他的都是通用模板。



劳动合同一般分两种情况,一种是试用合同(三到六个月),一种是正是合同,不管是那种都必须得注意一下几点。

一:签订合同时,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企业是否合法(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号码等等,这些内容都要明确写在合同中。

二:要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

三:劳动报酬要写清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加班工资怎么算,有没有奖金,工资如何发放等等。

四:试用期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个人原因。五: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六: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惹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如制革、制鞋行业等,还有机械加工,可能造成机械性伤害的工作,都必须要在合同中明确表达出来。

七:社会保险。它涉及到养老,医疗,工伤等问题;当一旦发生意外,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医疗,工伤保险,等于有了一份保障。

八:严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九: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


1.合同约定的任职单位(判定是否为三方,劳务派遣等)

2.约定的岗位与工作地点

3.约定的工作时间(或弹性工时)以及加班费用计算

4.约定的薪资待遇,福利待遇(一、几险几金,是否有补充保险二、法定节假日的假期与福利三、公司的个别福利约定如:寒暑温补,交补,房补,餐补,话补等等)

5.合同签订时限,试用期时间以及试用期间的薪资福利待遇

除了这些高危等一些特殊行业还会有附属协议和员工安全保险等等。


1.关注合同主体。仔细核对甲方那一栏的每一个字,和自己应聘的单位是否一模一样,无法辨别的话,可以通过手机查询核实。很多企业下属的子公司、派遣公司会打着大公司或者国企的名义招人,名字里面也是很多猫腻。

2.关注薪酬待遇。在我以前的回答中我也多次强调过,咱们所谓的五险一金都是劳动者应得的基本劳动保障,而并非是福利。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很多单位不给缴纳住房公积金,不是因为这是一项福利待遇,反而是想钻空子。因为住房公积金的监管不清,劳动纠察不管,社保不管,仲裁也不管,因此一定要仔细核对公积金。

3.假期和工作时间。每天八小时工作(扣除午休时间),定期带薪年假、探亲假,加班双倍工资,节假日三倍工资加班,等等等等。这些事项都是老生常谈,但一定要在合同中看到并且明确出来。

4.关于试用期。签订三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最长试用期为半年,千万别被一些无良企业骗了。

5.对照招聘的岗位和薪资。很多企业招聘时吹的天花乱坠,到了签合同时候就变成另一幅嘴脸。不仅仅不能履行招聘时的承诺,薪资待遇也是一落千丈,在合同上一定要明确自己到底在什么岗位工作。

6.合同上一定要有公章。这个公章和合同主体的名称必须一致,而且签订劳动合同后本人一定要留存一份原件(一式两份,单位和个人各一份),这是未来遇到问题时的重要依据。

7.任何性质的工作,只要涉及劳动双方雇佣关系的,都要签署劳动合同。这个一定一定要记清楚。千万不要认为短期工作没有劳动合同,那也需要有劳务合同或者劳动协议,万一工作中发生任何意外都需要这个文书来进行证明。

总体来说,暂时就想到这些东西,欢迎大家查缺补漏!


注意各个条款


小王:最近很多小伙伴年底跳槽了,他们都来问我重新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些什么?小编可以帮忙解答一下不?

小编:没问题!准备入职签订劳动合同的小伙伴们要注意啦,签订劳动合同时,这些条款要留意噢!

1、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不能少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因此,只有以上条款具备了,才是一份形式上完整的劳动合同。

2、试用期条款要仔细阅读

试用期的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次数:试用期并非必须约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3、违约金条款要谨慎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也就是说,除了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以及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这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另外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4、押金、扣留证件条款要拒绝

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要收取一定数额作为入职押金或者需要扣留身份证、居住证等证件的,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有权拒绝。

5、补充协议也要仔细审查

劳资双方洽谈过程中,一些未尽事宜一般被约定在补充协议之中,劳动者不能因为补充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就疏忽审查。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与劳动合同或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劳动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仍应认真查看补充协议的内容,保护自身权益。

这五类条款

找工作的小伙伴一定要时刻牢记啦

避免签订劳动合同时

因疏忽大意

导致自己的合法劳动权益遭受侵害!

文章来源:深圳市总工会


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资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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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合同时工资定了4950,说是为了逃税。这个风险大么?


经常有朋友拿来各式各样的合同来看,但题主问题过于笼统、简单,搞得真不好回答,因为要区分是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等,每一种合同基本都有相关司法解释,每一种合同都可以写本书了,所以我针对合同纠纷常见问题,发表下个人看法。

首先是主体问题,很多人签合同都会忽视这个问题,就是要找准合同的相对方。民法上,常见的主体有自然人、法人(就是公司)、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比如公司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就要区分是个人行为还是公司行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签订合同的效力,等等都是主体问题。

再者要看合同履行。合同纠纷中最常见履行方面的问题,签合同时要结合合同目的,抓住双方怎么履行,怎么付款,怎么解决各项争议几个关键问题。比如买卖合同,目的就是买卖,那就要约定买什么,买多少,怎么交货怎么验货怎么付款,租赁合同就是怎么给租金怎么租赁问题,借款合同就是借多少怎么还,不同的合同目的,履行方式必然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

最后是违约责任问题,先小人后君子,大家要合理预估履行合同的风险,为了双方利益,都要约定违约责任,但某些合同甲方强势的,乙方也没办法,但最起码乙方此时就要注意不要违约。

我只是将合同主线上大的问题阐述下,我个人认为合同纠纷最核心的还是双方如何履行问题,从而预估未来可能的风险,再牛B的律师也无法起草出完美无缺的合同,所以关键还是看对方是什么人。希望回答能有帮助!


工资待遇,特别是是不是税前税后的实际到手工资,还有合同的要求明细,一定要看清楚,这个关乎于自己的权益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7、社会保险约定。8、不要签空白合同。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

7、社会保险约定。

8、不要签空白合同。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


你好

1,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2,劳动合同中主要约定条款包括:(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包括婚假、丧假、带薪年休假等;(6)劳动报酬;包括试用期工资,转正后工资,奖金、提成、绩效、房补(车补)等;(7)五险一金;至少应当在员工入职满30天的次月开始缴纳。(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解除(终止)的约定;(10)续签的约定;(11)违约金或补偿金的约定。(12)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3,注意细节。

(1)甲乙双方都应当签字(盖章)、年月日清楚。(2)合同,乙方一定要读一遍,签之前请教更有经验的人,可以和家人或单位的老同事沟通,等两天再签字。(3)不要倒签合同。打个比方,现在是5月份,但是你7月份才大学毕业,但是你现在就签合同了,约定你入职日期是2021年7月15日。这就是倒签合同。事实上,明天要发生什么,你自己不好预测。如果你已经签字了,事后你再后悔,你这不是出尔反尔吗?你这不是不讲信用吗?签合同一定要入职之后再签。(4)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乙方一定要留存一份。(5)如果合同上说签三年,则你要问一问能不能签一年;如果合同上说签一年,则你要问一问能不能签三年。你自己要做规划,是签三年还是签一年,一是依据自己的条件和负担,二是看企业的发展前景,三是看你在企业的收获,四是看自己的理想。必须要有想法。不能稀里糊涂。(6)签之前要慎重考虑好,一旦签了,就不要轻易毁约,要依照合同履行自己的义务。这是自己的承诺,如果你随便违背自己的承诺,那么可以断言,生活的路很长,生活中的困难很多,一个随便违背自己承诺的人,不可能在生活中混的太好。所以,当合同没有到期,当对方没有什么大的过错时,不要提前解除(终止)合同。(7)签合同法律规定是在入职一个月内,如果公司一直不提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则当你入职快一个月时,你可以善意地提醒你的领导,该签订劳动合同了。(8)如果是HR岗,那么你一定要给自己签一份合同。在现实中,有些刚毕业的大学生不懂,他(她)在HR岗,他(她)代表公司给所有员工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唯独没有给他(她)自己签订。他(她)以为他(她)的合同应该由经理代表公司和他(她)签。但是,因故他(她)自己的合同一直就没有签订。等他(她)离职时,依照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则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是法律不支持他(她),因为法律认为所有人都有劳动合同,为什么你没有?你显然居心不良,想碰瓷,故意想让公司赔钱。其实是他(她)太善良,他(她)不懂。但是,法律讲究证据。所有人都有合同,你为什么没有?这个无法解释。唯一的解释,就是碰瓷。(9)不要签订空白劳动合同。很多大学生刚毕业,什么也不懂,公司安排他(她)签字,他(她)就很服从安排。但是,劳动合同涉及个人重大关切。空白合同不能签。(10)如果劳动合同上有“实习期”这个字眼,则法律上没有这个字眼,应该改为“试用期”。实习期是指你还没有毕业时参加的社会实践。你现在已经毕业了,不存在实习期,只有试用期。(11)其它。


签订劳动合同的十大注意事项有哪些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同上只写了张某要在北京工作,使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焦点是合同约定的工作具体地点不详,导致败诉。案例之二:赵某应聘某汽车厂担任总装调试工,这是技术活儿,工资较高;后来,企业将他调到一个非技术的低薪岗位,他不愿干,与企业发生劳动争议后,合同上写的是担任“操作工”,这是一个范畴很广的工种,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性质,导致争议败诉。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案例:小李到一家私企工作,合同上的工资是每月一千多元,老板承诺他每月能拿到两千多元的工资。工作几个月后,小李拿到的还是每月一千多元,因而产生纠纷。最后,因老板口说无凭,小李没有得到他希望的报酬。

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被扣发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问题。

6、劳动者工作时间与工作条件要明确,有的劳动者为多挣钱,默认了企业要求严重超时的加班加点,这是违反劳动法的,现在越来越多的工资争议案就是因此而起。此外,工作的环境有毒有害,尤其是化学性的制革、制鞋行业企业,还有机械加工行业可能给工人带来的机械性伤害的工作环境,都要在合同中对环境危害可能造成的伤害明确表达出来。

7、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律师提醒劳动者:对于社保问题要有长远的考虑,工作时间越长,这个问题就越大,它涉及到养老的问题;一旦发生工伤意外等,最快速的解决方式是先通过劳动者购买的社会保险,快速选择走工伤保险补助的绿色通道救死扶伤。因而,有了社保就等于有了保障。

8、不要签空白合同。空白合同是指企业为应付检查,拿出空白合同,先让劳动者签名、按手印,走一个过场,劳动者也不拿合同当回事,有的合同甚至没有盖章。一旦发生劳动争议,这类合同是无效的,同时,劳动者的维权成本高昂。

9、有些合同约定了不合法的内容,如女职工不得结婚生育、因工负伤的“工伤自理”,要求劳动者签订生死契约等,这些条款在法律上无效,劳动者可以拒签。

10、劳动合同盖章后,劳动者本人和用人单位要各保管一份。劳动合同是发生劳动争议时,劳资双方可出具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法律凭证。在办理的工伤案件时,因劳动者手头没有劳动合同,在要求用人单位赔偿遭到拒绝的案例不在少数。有的企业在合同签订后,把两份合同都收走,发生争议时,劳动者手里没有合同,单位可以不承认有此人。

此外,即使有劳动合同,仍要保存好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入职面试字条、工作证件、体检表格、单位签字等。

如果您还有法律上的疑问,欢迎关注:法律在线询问免费私信为你解答。


签合同是许多人都会面临的问题。为什么劳动合同那么重要,因为它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想要签订一份高质量的合同,就需要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提醒十二分警惕,注意细节。

下面,瀛和君整理了几点注意事项,大家务必好好参考参考。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

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

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

4、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

5、注意社会保险约定。有的企业以“不办社保可以多领工资”的说法,来误导劳动者主动选择放弃社保。

6、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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巜劳动法》、巜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法律上规定的“应当"带有强制性,即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和劳动争议仲裁实践中,我们遇到的劳动合同方面的问题不少。所以我愿意回答这个问题。

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面是用人单位,另一方面是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都有许多值得注意的事项。

一、用人单位应当注意的事项

1.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劳动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依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作出具体规定。但是,用人单位的规定即是本单位人力资源管理重要的规章制度,必须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与法律法规不抵触;二是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制定;三是需向全体职工公示。

2.不得以胁迫、威胁等手段强迫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和有效证件(如身份证、学历证书、职称证书等)。

3.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委托他人代为订立劳动合同,所订劳动合同必须加盖法人印章,即单位的公章。

4.劳动合同订立后应当交付一份给劳动者本人。

二、劳动者应当注意的事项

1.仔细阅读要订立的劳动合同文本,一是看甲方是不是你应聘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或职务,二是看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资报酬,三是看休息休假、职业安全卫生、福利待遇,四是看有无社会保险,五是看试用期及试用期待遇、合同期限,六是看订立劳动合同还有无其他附加条件。

2.经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文本认为没有问题了,那么可以订立该劳动合同。订立劳动合同不可委托或者请他人代为签订。劳动合同订立后应向用人单位索要一份妥善保管,防止遗失!

3.如发现劳动合同条款规定有问题时应即时向用人单位提出,待用人单位修订后再行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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