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22日,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警语和标志。
室外公共场所设置的吸烟区不得位于行人必经的通道上。
公共场所不得设置自动售烟机。
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开展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并配备专(兼)职人员对吸烟劝告。
在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合法。法理依据如下: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
第三十七条个人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单位或者机构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实行全面禁烟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吸烟点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室外设置吸烟点不符合要求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该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禁止吸烟场所(区域)的经营者、管理者未按规定履行控制吸烟职责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发布和变相发布烟草广告或者开展促销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提供赞助的,由县级以上工商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赞助额度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对于受赞助单位,责令改正,没收其赞助额,撤销冠名,消除影响;对于主管人员,由受赞助或者赞助单位的主管部门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合理,但是还有一件事情要注意,即使公司不合理,公司取消这个规定了,你最好也不要吸烟。
因为,你老板出了这个规定说明他不喜欢有人在工作时间抽烟,看见你抽烟了,嘴上不说,心里就已经给你打了一个低分,对你有不好的印象。
一旦你出现了什么问题,或者公司要裁员,你卷铺盖走人的几率很大。
即使你不走人,但你以后的职场的晋升也会比较难,除非你比周围的人厉害很多,让老板不得不用你,但是这样的人很少。
答案是不合理,公司是属于易燃易爆厂所,吸烟很可能导致严重灾害,公司可制定厂规厂纪并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这样的厂规是合法有效的,一旦出现歌工违反此规定,公司是可以依据此规定给予开除处理的,但罚款公司是没有这个权利的,罚款处理是国家行政执法,公司进行罚款处理在法律上是没有依据的。
嗯,规定不吸烟可以,罚款一千的话属于你们之间的约定,你不同意就可以直接提出,双方都不妥协的话可以解除合同呀!吸烟就合理吗?你吸烟我们这些不喜欢的人怎么办?是你一个人的事情吗?
公司是没权利罚你钱,但是公司有权利降你工资,发现第一次降薪百分之二十,第二次解除劳动合同,你们有什么招?既然公司不允许吸烟那你就别吸烟,想吸烟就跟公司提意见,让公司设立吸烟点,这样就没事了
合不合理我不知道,我知道一旦发生火灾倒霉的是企业和老板,合不合法我不知道,我知道因员工吸烟导致的灾难很多。我知道有个并不是严谨烟火的车间因员工把烟头扔到擦机布上引燃火灾造成十一人死亡的案例。
合情合理不知道合不合法。合情合理不知道合不合法。现在在控烟,全国控烟步入立法阶段。都说香烟有害健康,吸烟危害他人健康更是不应该。香烟会危害健康,包括你肚子里的胎儿畸形。控烟专家是这么说的。
这样首先是你违反规定!一般工厂都是指定地点吸烟区的。而且还是限定时间,这样是方便管理。这个你进入工厂时就会被告知的。这个人家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了,你要是不能够忍受?可以不干这份工作。工人进入工厂就得遵守有关规定。毕竟这里是工厂!有很多东西是易燃易爆的东西!人家加强管理无可厚非的。你是有脚的。没有人能限制你的!可以用脚投票啊!
开除合法,罚款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