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三个节的礼品,本来就是男方送女方父母的,只是现在社会没有那么刻意去办这个事,然后就是男女平等这个问题来说男方父母在节日被忽略。年轻人不懂礼尚往来的礼节,老人不懂吗?不要想多了,就如结婚女方要彩礼那样,没人买女儿。
我觉得婚后对待双方的父母,应该尽量一碗水端平!都是自己的长辈,又因为缘分使得关系更近了一步,从此又多了一份疼爱,所以应该好好孝顺才是!
无论男方女方,都要对双方的父母尊重且珍惜,予以及时的探望及陪伴,平时更需要多送去问候,逢年过节备礼物时一定要双份,让双方父母都能感受到爱与关注,这才是为人子女应该尽的本分!
北京这边好像没有这种过于偏激的事情,即便是女方父母,也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发生,该有的礼数一定要遵守,该有的孝顺必须要有,只顾一头怎么处得好关系?
我的儿子儿媳妇去年领的证,逢年过节都是给双方的父母互送礼物,我们亲家之间也有礼物互赠,很是友好,而且现在都是独生子女,我跟孩子们说让他(她)们在每年春节的时候,两家轮流过节,因为没有哪对父母不希望在新春佳节,阖家团圆的时刻,有孩子们围在身边,享受幸福和快乐,新时代新思想,这样才能促进两边家庭的和睦相处!
礼物不在多少,惦念与孝心最重要,别让孝顺因变质而偏离了轨道!
婚后能一视同仁地对待双方父母比较好。
应该同样对待一视同仁
婚后如何对待双方的父母?
这个问题是每个结婚了的人都会面临的问题!
婚后过年过节前都会给女方父母送节礼,过节一边都会在男方家度过。像春节,中秋节,端午节,我一般都是提前回娘家送节礼,然后回公公婆婆家过节,因为家里有哥哥嫂嫂陪着父母,我们也可以放心的回婆婆家!这似乎是一直以来的传统习惯!
面对现在独生子女,我这种是不可取的,如果独生子女,过节也应该考虑到女方的父母家,可以两家商量着轮流聚!
婚后对待双方父母应该是平等对待的!今年上半年我的父亲和我公公同时生病住院,同一家医院,分别住1#楼和2#楼,忙疯啦!我老公主要跑公公那边,我主要跑我父亲这边,白天有空就会去看看公公,老公也会过来看看我父亲!然后我们还有哥哥姐姐,大家都轮流看护。现在两位老人都已经出院回家休养,我们又恢复了正常的工作生活!我觉得,不管是男方还是女方,孝顺父母都是我们应该做的,男孩女孩都是父母一把屎一把尿养育长大的!婚后即使嫁到男方家了,父母还是自己的父母,关系是一直在的,必须力所能及的估计双方父母,平等对待!
有偏爱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也得差不多才行。
婚后对双方父母应一视同仁,不可厚此薄彼,现实中往往存在着媳妇回娘家,瞒着婆婆带上礼品、给钱爸妈是不可取的,或女婿常年不进丈人家门,不敬不孝岳父岳母更是不可取!两边都应是爸妈,孝顺不应分彼此。否则,势必影响婆媳关系,更是影响夫妻感情。
重视女方父母,忽略男方父母,这是普遍存在的现象,这也是家庭关系不平衡的一种表现,许多男人去岳父岳母家,都想给自己的脸上赚点面子,抹点光彩,总觉得进岳父的门,不多拿点东西,就感觉面矮,不好意思,毕竟做女婿的不能跟儿女一样,到老岳父家随随便便,所以自己就把老丈人家的身价抬高了一倍,做女儿的自然也就脸上有了光彩,其次做媳妇的也有自私的一面,婚后对自己的父母极其孝顺,对公公婆婆却冷若冰霜,究其原因,就是男人对媳妇唯唯诺诺,不敢抗争,也就助长了媳妇的自私心理,其实,婚后媳妇不孝顺公婆是有很多因素的,大部分原因都是公公婆婆也没有公平的对待媳妇,这跟血缘至亲还是有关系的,做媳妇的公平的对待双方父母并不难,只要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别把老公管的太严,就OK了,给自己的父母100,就给公公婆婆两个50,这也是天经地义的事,更何况男人都有私房钱,当你的面不给他父母钱,背地里你又能知道他给多少呢?男人既然舍得给岳父岳母花钱,也就舍得给自己的父母花钱,要不心里也不会平衡,别人我不知道,反正我知道我老公,总背着我给他父母钱,只是我不想揭穿他,我也不想让老公在他父母面前没有面子,因为他对我的父母也很好。
我觉得没有啊,我们家逢年过节都会看望男方和女方的父母,不会厚此薄彼的。这个时候忽略任何一方都是不合适的,也是起码的规矩吧。如果真是像你说的那样,那夫妻之间早晚出事儿。
婚前都说一视同仁,但是现实却不是这样,正常情况下付出多的父母往往得到的多,可偏偏不是这样,付出的越多得到的越少,我周边这样的例子太多,就拿当婆婆的来说,帮助照顾孩子,最后是费力不讨好,倒是娘家妈,节假日大包小包家里送。难道是儿子从小的教育出了偏差。这种现象还挺多。
节假日重视女方父母,忽略男方父母这种现象说明女方权利越来越大,对双方父母不平等的待遇早晚会给婚姻带来麻烦!双方父母年轻有收入时,男方父母为了儿子的家庭和睦,往往也不多计较,但随着岁数增大,特别是退休后,收入剧降,也会渐渐提高对儿子的要求,做儿子的也长期受到压抑,那天良心发现,突然爆发,对婚姻的伤害更大,因为女方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平等对待双方父母也是家庭和睦的基石之一吧!趁着双方父母健在,一定要好好孝顺双方父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