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打人事件中打人男子会坐牢吗?

轻微伤不算犯法!


坐牢是没跑了,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很明显已经符合条件了。

具体如何量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看这动手和搭讪的熟练程度,估计是惯犯了,那么

2、加重情节:

(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大概率是会的!光寻衅滋事,这一条就已经让他们预定床位了。而故意伤害,这一条还要看被打女子的伤情鉴定。最后,不管能不能拿到谅解书,都会进去,国家包吃包住的。

从事情起因来看整个过程。

很多人看视频时,可能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女子这一桌本来是4个人一起吃宵夜的。白衣女子旁边本来也坐着一个长发白衣女子。而这个白衣长发女子后来在外面解救自己同伴时,还被绿衣男子推倒在地上,头撞到台阶了。视频后面,那个白衣长发女子,还被追到小巷子去了。

视频最开始时,白衣长发女子是要拍照的,不过突然来了个电话。于是她就出去接电话了。

可能这是绿衣男子看到出去接电话的白衣女子很漂亮,于是就进来找那个女子的同伴。

我们从视频上看到,绿衣男子进门后,往女子这一桌看了几眼。然后才借故到收银台逛了一下,回去时,才动手骚扰女子的。

后面的大家也都清楚了。

那么打人这一伙人有啥罪呢?从视频看,打人一伙一共有9个,而参与打人了的有5个,都是男的。

这男子首先在公共场所下,寻衅滋事,羞辱妇女,动手打人。在女子被打后,这男子还多次拖拽女子,拖到外面去殴打。

1:寻衅滋事,聚众打人,按照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等,有不同结果。

从目前网络发酵得那么厉害,这事情节严重,后果严重,已经是肯定的了。

寻衅滋事,聚众打人,一般是5年以内,或者拘役等。

而这几个人单寻衅滋事,起码已经3年了。

2:故意伤害罪。

这个要看被打女子的伤情情况来定的。

目前警方说,有两个女子住院治疗,没有生命危险。

从这些字眼看,没有生命危险,不代表伤情不重。

所以具体的还要等受伤女子的伤情鉴定出来才能确定。

如果受伤女子伤情比较严重,鉴定为一定程度伤情的话,就可以判处打人这一伙有故意伤害罪了。

当然了,如果女子的伤情鉴定为轻伤,估计算不上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是看要伤害程度来看的。轻点,可能是几年。重点,可以去到无期或者死刑。

所以,受伤女子的伤情鉴定非常关键!

当然还有有关部门调查的前因后果,也会综合考虑的。

还有一个关键点,就在打人一方,是否能拿到受伤女子的谅解书。

这一份谅解书很关键。

一般的寻衅滋事里,有谅解书而且情节不是太严重的。可能会判个缓期,不用实际进去。

回到目前这案件。

如果打人一方,能拿到女子家属的谅解书,和女子伤情鉴定为轻伤的话。

最后打人一方,很可能进去个两三年。

而如果没有拿到谅解书,同时受伤女子的鉴定为上等级的重伤,那么打人一方,尤其是绿衣和黑衣男子,就很可能要进去六七年了。

目前案件才刚开始,在有关部门没有公布详情时,一切都还只是不确定的。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的是,打人男子寻衅滋事这一点已经肯定了,而造成这么严重后果,进去也基本上都肯定的了。只是会进去多少年,还是个未知。

我们一起等待有关部门的通告吧。

希望坏人得到惩罚,而受伤女子能早日好起来。


这个应该是跑不掉的。

等受伤女子伤情鉴定结果出来,他们可能会涉嫌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罪,再加上前科累累,此案又上达天听,凉凉是必然的。


先说结论,当然已经涉嫌违法犯罪了,大概率构成刑事犯罪。。

实际上,就本案案发视频来看,涉事男子可能是在搭讪无果之下,于是心生恼怒,进而滋事闹事儿。尤其是,从这些男子群殴被害女子的行为来看,可能涉嫌两个罪名,比如说构成寻衅滋事罪,甚至是故意伤害罪。

本案中,就案发经过来看,涉事男子可能是在搭讪无果之下,于是心生恼怒,进而肆意滋事,存在‘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行为,同时还在公共场合对他人实施殴打,这不仅是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伤害,还扰乱了公共秩序,涉事男子的行为可能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当然,在之后的调查过程中,尤其是经过鉴定,对当地被害女子伤情达到严重级别的,可能评价为故意伤害罪更适合时宜。

同时,从量刑的角度分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也就是说,如果最终经过法院判决,涉事男子构成寻衅滋事罪,可能会被处以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唐山打人事件中打人男子会坐牢吗?

可以说坐牢的可能性非常大。

第一个问题:打人暴徒构成什么罪名?

根据网上公布的视频,大体上判断这几个人涉嫌两个罪名。

第一个问题、这几名暴徒涉嫌故意伤害罪和寻衅滋事罪。

第一个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故意伤害罪入罪有一个门槛,就是受害者必须经鉴定达到轻伤或以上,如果达不到这个伤情,则不构成犯罪。根据目前已公布的情况,受害者打掉几颗牙,面部受伤严重,估计达到轻伤应该问题不大。

第二个罪名是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与故意伤害罪相比,寻衅滋事罪入罪门槛较低,数人在公共场合打架斗殴,类似本案的情节多数可以入罪。

至于是以故意伤害罪入罪、还是以寻衅滋事罪入罪,是数罪并罚还是择重罪处罚,关键要看最后警方调查的结果。就本案具体情节而言,如果这几个嫌疑人同时构成这两种罪名,一般是选量刑重的罪名处罚。也就是哪种判得重就按哪种判。另外,这几个人有无漏罪,有无前科,是否涉黑,都是将来量刑需要考虑的情节。估计这几个人不会判得太轻。


唐山打人事件最新进展,已经抓了八个嫌疑人,刑拘了两个主要打人者,应该就是视频中那个绿衣男子跟黑色体恤的眼镜男,还有四个外省涉案人员正在抓捕中。

也就是说,跟几个打人者同桌吃饭的人,无论动手没动手,都脱不了干系。毕竟这种影响重大的社会公共事件,尤其是这种公开展示暴力的多人团队,一般都会细查一下他们有没有黑色的社会背景。如果坐实了,那就是加重加量的处理流程,而且还可以拔出萝卜带出泥,把背后的相关人员一起送进去捡肥皂。

比如刚刚开完庭的吴某凡先生,本来以为就是强X,结果还有聚众淫乱的情节,难怪这一侦查就是大半年,原来还有更多涉案人员,案情也远比都美竹曝出来的复杂得多,这下子凢凢可够受的了。

而且官媒通告的新闻标题里,还把“涉嫌”两个字摘除了,这个细节值得玩味啊,保不齐就是证据确凿,很快就会有罪宣判了呢。

说回唐山这档子事情,在网上一片沸腾,并且喊打喊杀的同时,作为一个既没有盖世武功,也没有天龙人身家背景的普通人,只能从两个角度表示一下感慨。

第一、这个城市里布满监控,堪称天眼的时代,对于这种恶性事件确实有很强的管控作用。事后信息一扩散,嫌疑人很快就被锁定并且落网。更加重要的一点,这对于那些蠢蠢欲动,觉得自己武德充沛想要借酒撒欢的后来者,也会有相当大的震撼力。

第二、在为受害者鸣不平的同时,也不得不换位思考,假如是自己跟家人遇到这种事情,自己应该怎么应对,或者能够怎么应对,思来想去也是个无解。这种事情就跟踩着狗屎一样,碰上就只能自认倒霉,这还不是什么武力值够不够,勇气有没有充值的问题。而是你跟家人被对方打伤,或者你打伤对方,这都会承担相应的后果,别去信那些营销号自媒体鼓吹的,以后遇到这种事情无论怎么输出,都算是正当防卫。那些文案都是流量密码罢了,真要让你遇上了,正不正当防卫不是他们说了算,而且你自己说了也不算,一切都是法律去认定。

而某张姓女星更是对着全国男性开炮,利用自己的影响力打拳。说真的吃相实在有点难看,您老有钱有势+上帝视角+天龙人血统,之前提着菜刀追着男人砍也没事,怎么浪姐都有平事儿的能力,高高在上俯视苍生自然是可以的。问题是张小姐等天龙人平时有机会去老百姓的世界体验吗?他们如果开车看到路边有暴力冲突,也会立刻提着菜刀下车,或者指挥自己武装到门牙的保镖去拯救苍生吗?

估计真要遇到这种事情,张小姐们也就是眼睛一闭一睁,豪车就开过去了,估计报警电话都懒得打,毕竟高贵的公众人物怎么能卷入下等人的冲突呢,万一处理不当掉粉降热度可怎么整呢。

对了,之前张小姐还说明星是高危行业,呼吁全社会同情并关爱呢?天龙人矫情起来,果然比老百姓要通透得多呢。

港真,就唐山烧烤店这个事情,除了舆论监督依法处理,并且让各地加强安全管理,并且加强一下公众普法教育,让更多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认识,避免再有傻X喝大了以后作死害人害己之外,其他就没啥了。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打人者涉嫌几个罪名,一个就是寻衅滋事罪,这个基本上逃不掉的,光看视频就已经足以定罪,已经被刑拘的两个主犯起步五年以下大概率跑不了,就看有没有从轻或者从重的情节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所谓从轻情节,就是主动投案交代犯罪事实,另外对受害者积极赔偿,得到对方谅解。但从目前的案情通告来看,这几位都没有自首的情节,还有几个是在收费站被抓住的。剩下的就得跟受害者及其家属协商沟通,试一试用货币去表达诚意,但这个案子影响比较大,十几个小时就升级成了全国甚至境外都闹开了,估计花钱平事儿的可能性不大,至少不可能彻底脱罪。

而从重情节就是所谓的涉HEI,假如查到这伙人不止有团伙反复寻衅滋事的情况,并且还有其他团伙违法的事实,那就可以跟本案一起处理,作为寻衅滋事罪的加重情节,给个五年以上的肥皂套餐。

关于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这个需要受害者的伤情鉴定结果,只要能够构成轻伤以上,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但是轻伤的量刑标准较低,还不如寻衅滋事罪判的多。而重伤的要求又比较高,而且重伤认定需要对受害者构成一生后遗症,从受害者身体彻底恢复健康跟重判打人者二选一的话,我更倾向于希望受害者没有构成重伤,毕竟健康才是最重要的,处罚坏人的方法多得是,没必要去期待受害者遭遇更大不幸来换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假如能够达到故意伤害罪的标准,根据法律规定,跟寻衅滋事罪成立竞合,择一重罪处罚即可。

《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除此之外,网上还有一个是否成立猥亵罪的争议。从法律规定,以及现有的视频资料来看,绿衣男的行为只能构成骚扰,无法认定为刑法上的猥亵。因为刑法上的猥亵罪是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这个标准相对较高,视频中的全过程也无法做出相应的认定。

而对于治安层面的猥亵,也需要触摸女性身体,或者用部分器官蹭女性身体的行为。这里的触摸一般要求隐私部位或者通常意义上能够产生快感的动作,视频上摸背后然后双方就进入争吵状态,这种一般是认定为骚扰以及挑衅,无法成立刑法或者治安上的猥亵。

所以,打人者寻衅滋事罪多半跑不了,故意伤害罪待定,猥亵罪目前看来概率不大。至于坐牢不坐牢的问题,绿衣跟黑衣眼镜机会很大,就看是五年以上还是五年以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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