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委员会替学校收费,合法吗?

请注意,是家长委员会收费,不是学校收费,你应该去质疑,质问家长委员会成员。


那只是个幌子,家长是被动的!班主任要求你这么做,家长怎么推辞?除非你的孩子不准备在那上学了!


我是不想指责学校,学校实在无奈了。我希望中国的学校在坚持和改良中继续下去。


要看收的什么费,收来用于学校或老师就不合法,是学生自己需要用的,比如校服、班服、班级活动道具、学习资料等等,还是应该收的。


合法。例如练习册,老师不能收费,又要用。(没有就投诉老师作业布置少)当然由家委收钱,由家委买。全程老师不接触。当然有人什么事都认为别人做了就有好处,那可以自己去做家委,为大家出力,一定受大家欢迎。


不合法,学校应该给家长合法的收款收据,以证明收费的合理性,合法性,合政策法规的以据!必需要有收据,盖章印,才有效!


家长委员会?他们替学校收钱是因为,学校领导害怕收出事儿来,推卸责任,让家长们背黑锅的办法。家长们可要长点心吧。


提到学校乱收费是很多家长面临最头痛的问题,很多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在学校能够得到老师的关心和照顾,任凭学校任意宰割,内心真是有苦难言。大家都知道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费入学,但是很多学校都会采取各式各样的方式向学生收取费用。如体检费、保险费、捐资助学费、水电费等等,反正名目繁多,收费金额也不少,严重增加了家长的负担。甚至有的学校通过设立家长委员会的方式,由家长委员会代学校向学生收取一些学校巧列明目的费用,收取的费用由家长委员会进行保管,其目的是想逃避上级的监督检查,这种行为不但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严重损害了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应当坚决给予纠正。

可能有人会问,费是家长委员会在收,支出也由家长委员会支出,收费时也征得了家长的同意,为什么学校会违法呢?

1、收费主体未改变。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的目是方便学校与家长的沟通,收集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好方法和好建议,以便学校更好地加强教育教学的管理。但有的学校却利用家长委员会的名义,让家长委员会召开会议等方式征求其他家长的意见,由家长委员会代学校收取费用,并由家长委员会进行保管,学校开支时由学校授权,家长委员会支付资金。表面上看这种行为是家长委员会在行使,表面是家长委员会的行为,与学校无关,但深挖问题的根源这是学校的行为。学校与家长委员会之间是一种委托与受托之间的关系,收费主体和支配主体仍然是学校,违法主体并未改变,违法行为仍然是学校。

2、违规事实未改变。任何一项收费都是根据中央和省设立的收费项目和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的设立权限只有中央和省级才能够设立,其他任何单位和组织不能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扩大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收费取消后,国家就出台了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的相关文件并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各地对收费目录和收费标准进行了公告,凡是在收费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都属于违法行为。

那么,既然是违法行为,为什么学校还要采取这些方式向学生收取费用呢?

1、满足支出需要。义务教育收费取消后,学校正常运转的经费由财政拔款保障,统称为生均公用经费。为规范生均公用经费的使用,各省出台了生均公用经费使用的相关政策,并明确了生均公用经费支出范围,由于学校的有些必须开支的项目未在生均公用经费开支的范围之内,但这部分支出学校又必须开支,加上学校又没有其他资金来源,导致学校就通过问学生违规收取费用来弥补这部分支出。

2、发放隐形福利。有的学校由于教师严重不足,不能满足现行教学的需要,各省对中小学教师每周承担多少课时有严格的规定,由于受编制不足的影响,很多教师除上级规定每周应承担的课时外,还要给教师增加一些课程,才能满足学校的正常运转,很多地方叫超课时。学校为了弥补教师多付出的这部分工作对教师进行补偿,不得不向学生收取一部分费用。同时,有的学校逢年过节要给教师发一些福利,生均公用经费又不能用于发放教师的福利,因此学校就将黑手申向了学生。

3、满足个人支配。学校为了规避上级检查,将违规收费的资金存放在个人账户,就给个人支出带来了很多方便,违规收费资金成了学校领导的‘’小菜园‘’,学校领导的个人支出就往“小菜园”里除,大大增加了廉政风险,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教育违规收费是当前的一大乱象,给广大家长和社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严重影响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大力纠正和遏制。那么如何才能够制止呢?

1、调整政策。确实有的地方出台的生均公用经费的管理办法还是有一定的缺陷,未能满足目前学校支出项目的需要,个人建议还需进行修改完善,以方便学校的操作。

2、大力查处。虽然各级每年在学生入学后都要对学校是否违规收费进行监督检查,但检查处理力度并不大,导致乱收费行为屡禁不止。要加大查处力度,对有乱收费行为的要严厉处罚。


不合法!

某些公立学校里,凡是合法的收费,都是学校自己来收;凡是不合法的收费,都由家长委员会出面来收。

比如,伙食费、住宿费、饮水费、校服费、保险费,等等,这些费都是国家允许收的,所以学校直接和学生亲自收。

但是像晚自习费、寒暑假补课费,等等,这些费用是国家不允许收的。这时候,学校就“委托”家长委员会来收;并且声称:上晚自习、假期补课,都是家长的意愿,家长望子成龙心切,非让学校上晚自习、假期补课不可;学校没有办法,只好上晚自习、补课。

为了保险起见,还让家长委员会和学校签订协议,白纸黑字写在那里,红手印按在那里。万一被人举报,上级派人来查,学校就理直气壮地拿出这些“铁证”,家长委员会领导更是一口咬定,拍胸证明;于是——

上晚自习、补课,这种不合法的做法就变成合法的了,不合法的收费更成为合法的了!

当然,这种不合法的钱最后还是都到了学校的手里了——

任课老师靠上晚自习、补课挣钱;学校领导靠“领导”分红,家长委员会收费有功,主要领导,比如会长,也能分红。

大家皆大欢喜,其乐融融!


义务教育阶段,家长委员会替学校收费是合法的。

家长委员会是家长的代表,由热心的、有一定影响力的家长组成,可以代表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或建议,对学校工作进行监督,代表大多数学生家长向学校反应问题,可以参与学校的管理。

通过召开家长会,在家长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家长会员会可以替学生收取某些费用。例如:资料费、校服费等,当然得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来行使权利,而且是在家长自愿交纳的情况下来收取。

为什么要通过家长委员会来收取这些费用呢?因为现阶段的政策规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不能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更不能从中获取利益,为了“掩人耳目”,当然是通过家长委员会来收取了。这其中的种种,我不说,各位也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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