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上级领导看不顺眼的,可以给与赔偿解除关系。对于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应予以培训或调换岗位。对于态度不端正,偷奸耍滑磨洋工的。给以警告记过罚款等强制措施,令其限期改正。到期未改善者,依据劳动合同予以开除。
直接开除
员工离职无非两个,钱不到位,做的不开心。反其道而行
楼上说的对,在公司就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只要想收拾他有的是办法!但是员工成这样子,作为管理人员,应该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像这类员工,直接搞点手段让他卷铺盖走人就是了,一分钱不赔。留在公司也是个“蛀米虫”,不但对公司不能带来价值,还会影响其他员工的积极性,久而久之就会在公司内形成一种风气。
对于这类员工,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1、协商
题主也说到公司愿意按法律补偿,说明企业并没有违法操作,但该员工病没有领情,你说你的,我做我的,协商这条路行不通。
2、优化
1)企业可以设置考核制度(或末位淘汰制度),连续几个月(如三个月)考核不合格的,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调离核心岗位,调至边缘岗位,并调整相应的福利待遇,让员工知难而退。
3、按劳动法第四十条处理
公司安排的工作也做不好,属于无法胜任工作,公司可以按劳动法第四十条来解除劳动合同。
注:所有的东西都需要有书面的东西,并让员工签名确认存档,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说明你那公司制度不健全,比如业绩考核制度,员工测评制度,末位淘汰制。总之,只要不想让他干了,有的是办法让他乖乖走人。到时候不用你辞他,他自己就把自己给辞了。现在他为什么不走,就是因为单位管理混乱,干不干一样钱,他不干一样拿钱,逍遥自在,当然不会走了。如果他拿的钱不能维持生活了,他还能待下去吗?
这种情况,在国企可能有难度,私企的话,分分钟开掉。
1、工作安排做不好,属于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无所事事,不听从指挥,对工作起到了负面作用,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很多公司之所以不愿意开除人,主要还是不愿意赔偿,现在公司既然愿意按照法律规定补偿他,完全可以主动提出解除关系。
一般都是公司黑心,欺负员工,对于赖在公司领工资这种说法,感觉很疑惑。
不好意思,强制开除,还真不行。
公司愿意按法律支付赔偿开除员工,员工不走,说明员工对法律有一定的认知,也说明员工心黑,想要的赔偿更多,比如2N+1。
如果公司冒然强制开除,很可能就是涉嫌违法开除,赔偿就是2N+1。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中的第二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可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员工进行开除,同时进行补偿,补偿为n。
其实这一条就是防止企业瞎开除员工的,那么作为企业一方也可利用这一条去开除员工。现在开除条件不满足,那就对其进行培训、调岗,若员工还是达不到要求,就可按程序开除他。
员工出现这种情况,大多与其上司有直接关系,期间肯定发生过什么,导致员工心理不满某个方面才会这样。按常理来说,能渡过试用期成为正式员工,其能力肯定不差,否则试用期都过不了。
若真是这样,就应与员工及其周边同事,甚至他的领导好好谈谈,找到真正的问题所在,才能更好的解决问题。
像这种把情绪写在脸上的人,要么是SB,要么是有大才的人,在了解情况后,发现是后一种,我想:公司在开除员工这件事上,就需要再斟酌斟酌。
事事反常,必有妖,揭开迷雾,才能发现真相,希望你能尽快的解决这个烦恼。
能不能强制开除这个员工,需要看这个员工是否存在公司可以单方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根据你的描述,协商解除这条途径已经不可能了,那就需要找公司可以单方解除的情形了。
首先,明确下该员工是不是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职业道德的这种情形规定在《劳动法》中,具体需要根据员工作出的行为是否违法、是否超过大众合理的认知进行判断。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同时规定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具体要看公司作出的规章制度是否经过民主程序、该规章制度是否送达过该员工、员工的行为达到了规章制度规定的严重程度。如果该名员工符合前述情形,公司可以据此将其单方辞退。
第二,可以对该名员工进行考核,明确其完成工作所应达到的要求。如果其未达到要求,可以认定其不胜任工作。公司要对该员工进行培训或调岗,培训或调岗后,再次对其进行考核。如果他还没有达到要求,公司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以其不胜任工作单方解除。切记,公司一定要固定好前述所有的过程,即送达考核文件——考核不合格——培训或调岗——考核仍不合格。
第三,如果该名员工是第一次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看看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日期。如果没有剩余多长时间,可以等到期满,以劳动合同期满为由终止劳动合同。
一、协商一致解除
题主问题中说让员工自己辞职,然后公司按照法律规定补偿他。但是如果是员工自己主动辞职的或者是在公司的劝说下主动写的辞职书。这种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是不需要赔偿的。
员工不从公司离职的原因是不是,这种套路被员工看穿了?
题主,可以直接带着拟定好的《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带着公司的诚意去跟员工谈,一般情况下,公司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补偿员工的话,员工是能够接受的。
二、无论如何协商,员工就是赖着不走
这种情况下,要让员工走的套路、方法肯定要比留住一名优秀员工多多了。
应用这些套路、方法的前提是公司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并且规章制度都经过民主程序制定,也已经向全体员工公示。如果以上有哪一条遗漏,需要接着补起来。
1、在不降薪的基础上,调整员工的岗位。
2、不胜任工作;
3、还有很多不能在这里明说的。
这样做的前提一定要是合法合规,不要给自己惹不必要的麻烦。
如果这名员工入职时间不长的话,建议直接违法辞退。赔偿2N,也比待在公司里影响公司的正常上班秩序好。
遇到公司有些不愿辞职者,其赖着不走无非是拿的到公司方的补偿,断了其这种念想不就成了。有的可根据律法规或规章制度,让其就范,再以违反法规或经监事会通过的规章制度来开除处置不就得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