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离职要不要写真实原因?

成年人了说话要得体,实话不实话不重要,都离职了,你说的话还有什么可听的。说点好听的,不伤害公司情感的就行了,在外面混口饭吃,哪有那么多计较。相互祝福就好,更何况你的说法还不一定对。


个人想法


世界那么大,我想出去看一看。

我家母猪怀孕了,我要回去卖猪仔。

肠胃不好,消化不了领导的大饼。

才薄不足以胜任,薪薄不足以养家,告辞。



那要看是公司还是自己的原因离职


不能,不能,不能

俗话说做人留一线日后好想见。如果环境大,基本遇不到的话还好说,如果城市小,行业环境小,没准各个大佬相互之间都认识,或者日后还有再打交道的时候。那你说只是单纯的尴尬还好办,如果影响了事业就因小失大了。


善意谎言也可以的


大家好,我是李华,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从公司离职要不要写真实原因?我不建议写真实原因

1、真实原因并不容易离职

在公司中很多人离职,一是因为工资不高;二是因为工作做得不开心。不开心又分了很多种,有是因为压力大;有的是因为人际关系复杂。如果说出真实的原因,领导会根据这些真实的原因劝阻员工,导致不能很快的办理离职交接。比如说,你说工资过低,领导可能会采取对你涨工资的方式,或者说提高奖金比例的方式,迫使你留下来。比如说,你说人际关系复杂,领导可能会通过你说的一些客观原因采取调整措施,改进人际关系复杂的问题。但事实上,这些问题并不能得到根本的解决。

2、真实的原因说出来,并不能解决,而且伤人、伤己。

说了也解决不了问题有些时候辞职,是因为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导致工作无法推进。那么,在此之前,员工多半已经尝试过多种方法去解决,在确认问题无法解决后才辞职。

以上仅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对大家有一点点帮助,咱们下次再见!


你好!我叫希望一切美好。很高兴能回答你的问题。我从以下点回答你提出的,从公司离职要不要写真实的原因,这个问题。

第一、看你是不是一般原因,例如:家里孩子小,回家带孩子,家里老人身体不好,回家照顾老人,

还有工作量很大,工资低,都是可以填写真实的原因,这样的问题都可以实话实说。但是如果和公司员工有矛盾,就不要填写了。

第二、不管是什么原因,人们能在一个公司共事都是有缘分的。中国有一句古话,有缘还会相逢的。

我的回答希望你能满意!


都到离职的时候了,好准备对公司鞠躬尽瘁、知无不言,我只能献上深深的敬意。不过,以我个人多年的工作经验和观察来看,没啥必要。

所谓“真实原因”一般是让人不太愉快的,就像马云说的,无非是钱不到位或者心委屈啦(二班的一会儿说),比如你跳槽后会升职、会加薪,再比如你看不惯公司的某些制度,再比如你对某某有意见等,说实话,谁爱听这些、谁能帮你解决这些呢?而且,我们无论出于公心还是私心都未必达到自己想要的效果:

第一,出于公心希望在最后给公司献言献策。

这是很多有离职谈话的单位老大最希望听到的,按理说应该是好聚好散的典范。不过,在实际执行中,很难有这样的效果。

一方面,你觉得不对不好的事或者人,未必真的不对不好(谁能保证你就是对的呢?);另一方面,一个人在某个位置上,一个看起来奇怪却成为惯例的制度,都有支撑它的原因,未必就是能改变的哦。

当然,如果你掌握某人徇私舞弊、欺上瞒下等十分恶劣的行为的证据,而你恰恰又恨他,最后在离职谈话的时候爆料也不是不可以,但不算厚道,自己权衡吧。

第二,出于私心希望最后痛快痛快。

很多人在单位时不得志,最后了希望能痛快痛快。但这就很幼稚啦。虽然一个人在离职的时候相对是高光时刻,受瞩目会多一些。但千万别觉得自己了不起了,实际上没人真正在意一个离职的人说什么,除非你的话对他接下来想要做的事有用。都要离职了,何必还要给人挡枪呢?

补充:如果真的有些个人不满,有认为可以通过沟通解决或者想试一下是否能解决。不建议到交书面离职报告的时候再谈,能提前沟通最好提前沟通。哪怕一手拿辞职报告一边谈加薪,并且成功了,难道以为这是好的结果吗?

最后,到底怎么写离职原因

1.正式书面离职前有两个前提:

一个是最好不要突然地把离职报告拍领导桌上,这样有什么真实原因、有什么诉求,也许还有谈的空间。

一个是最好不要直接主管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呢,其他同事都知道你计划离职了,别无形之中给自己添麻烦。

2.离职原因写什么?

一般来说,“个人原因”是万能的,不用再具体说个人想学习啊、想发展啊什么的,这是跟应聘单位说的啊。

当然还有二班的,比如照顾家人之类的,个人私人需求,反而是可以正大光明的写的。

以上是我对“从公司离职要不要写真实原因”的思考。对此,您有什么成功或失败的经历欢迎一起分享,让更多人了解到底在离职时能写真实理由吗?


凡职员(职工)从公司离职,都得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本人书写离职(辞职)申请书,不必写明似定离职的原因。但一定要表明是自愿离职或辞职。

如果是因本人有什么公开的错误,受组织约谈后,责成以辞职为由申请办理手续,可以原则阐明主要原因而提交辞职申请书。但不得以文字泄愤情绪。

我们平常所说的“下台阶”、“照顾面子”等缓冲词语,就是组织上已决定某人离职,但仍由本人写辞职书。这是一种人格化管理的表现。为什么不强求在辞职书中写明真实理由(原因)呢?主要是尊重人的隐私权。

总体来看,从公司辞职,公司是要求当事人提交申请书并说明辞职原因。有的公司是采取格式化表格形式,由当事人自己按表格栏目提示填写内容。其实这种方式很好,整齐划一,审批落款一目了然。也便于存档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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