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国来朝的大唐,是如何管理外国人的?

热播的《长安十二时辰》剧中,大家可以看到有很多外国人生活在长安。例如下面这位:

唐朝时期,大量外国人来到中国,包括叙利亚人、阿拉伯人、波斯人、朝鲜人、日本以及远自非洲的黑人(昆仑奴)等东西方四十余国侨民。他们很多在长安永久居住,开设商家酒店,用西洋女子作招待(胡姬)。其中有的跟中国人通婚,连姓氏也中国化。大多数都能熟练运用汉语,不少人参加科举考试,成为唐朝的正式官员。有进士及第的阿拉伯人李彦生,有曾任河西节度使的高丽人高仙芝,也有来自日本的遣唐使藤原清和……

现在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唐朝是如何管理这些外国人的。

设有专门的法律条文

唐朝律法里设有世界上第一条关于管理外国人的法律制度。唐《永徽律》规定:“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这意思就是说:相同国籍的外国人发生争执,按他们国家的法律审判;不同国籍的外国人发生争执,则按唐朝法律审判;外国人同唐朝人发生争执,也需按唐朝法律审判。这好似是不平等条约下的领事裁判权,但不同的是,这种权利是唐朝政府主动授予的,而且只是为了管理外国人更加便利,最重要的是涉及唐朝人时,用的还是本国法律。

设置专门的行政区域

唐政府一般让外国人居住在一起,单独成为一个小区,给与他们一定的自治权。他们有自己的行政管理,可以建造自己民族特色的建筑,以本国法律和风俗自我管理。比如当时的首都长安,有东市、西市两个繁荣的市场,东市主要从事国内贸易,西市主要从事国际贸易;西市集结了世界各地的客商,涉及220多个行业、4万多家商铺。还有广州的蕃坊,又作“番坊”“蕃巷”,主要是阿拉伯、波斯穆斯林侨民在华聚居区。

《长安十二时辰》中的西市镜头

允许自由信仰宗教

唐朝以道教为国教,但对各种宗教采取的是兼容并蓄的态度。伊斯兰教随着阿拉伯人的足迹先到中国,此外还有景教(基督教的一支)、祆教(波斯拜火教)、摩尼教(波斯阴阳教),先后都传入中国教堂寺庙,各地林立,尤其以长安最多。

《长安十二时辰》中,张小敬追着狼卫来到了一个全都是红衣人的地方,这些人的装束看起来像是一种教徒的装扮,这就是祆教。


唐朝的开放态度绝无仅有,兼容制度也较为完善。传闻盛唐时期,长安就是“化外人”的天堂,前来投靠唐朝的外国人络绎不绝。也不扯别的,就直接说唐朝是如何管理“歪果仁”的吧!

藩院

“藩”指的就是外国人,而“藩院”则特指唐朝设置的外国人聚集地。

唐朝对于藩院的管理还是比较人道的,在划定的聚集区域内,外国人可以自行推举管理者(隶属唐朝官吏),实行一定程度的自治。甚至可以按照自己国家的习俗建设房屋,信奉当地的宗教。

法律

唐朝管理外国的法律很有意思,既突出了唐王朝的雍容大度,又在外国人面前树立起了铁手腕。

唐朝规定了一系列应对外藩人员违法犯罪的法律。法律规定,外国人在唐朝境内犯事,如果是其内部争端,则按照其国家法律来进行制裁;如果外国人和其他国家人发生冲突,则一律按照唐律来进行制裁。

婚嫁、丧葬

曾经有人戏称唐朝的外交政策为“貔貅”,一方面热烈欢迎外国人前来贸易、交流,另一方面又限制国内对外的任何输出。

唐朝曾明文规定,外国人可以在唐境内娶妻纳妾,但是唯独不能将家眷带到外国去......这就搞不太懂了!!!!

关于丧葬方面,唐朝真是给足了外国人面子。凡是在唐朝境内死亡的外国人,唐王朝一律发放丧葬费、车马费送你出境,财产也为你的家人保留,直到家人赶来领取。

准许入中国籍

唐朝做的最多的就是“接纳”,接纳你这个人,接纳你的文化,接纳你的一切。

唐朝十分欢迎外国人入“中国籍”,不仅白入,还给吃给穿,免10年的赋税,这样的待遇不要太好吧。

看完就点个关注再走吧......


唐朝时叫外国人称为“化外人”,《唐律疏议·名例律》中关于化外人这么规定:化外人是指不属于唐朝管辖的异族。对于化外人,唐《永徽律》:“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采用属人主义和属地主义相结合的法律制度,如果同时是同一国家的外国人之间的纠纷,官府按照外国的俗法制成罪犯,而且是由大唐的官府审判、执行。如果是不同外国人之间的纠纷,实用唐朝的法律。如果是外国人犯唐朝人,毫无疑问实用唐朝的法律。

该条法律制度的首创性,为后来的王朝奠定了基础,之后的王朝基本沿用该法。该法体现了大唐的自信和气度,维护了大国尊严。这是世界上第一条关于管理外国人的法律制度。没有丝毫崇洋媚外的影子,也从不破例厚待外国人。外国人犯法,必须在大唐界内收到惩罚。不管是依俗法还是唐律,大唐说了算。


世界人民都是一家人。

唐朝的管理方式便是如此。

唐朝的外国人主要是五部分:突厥人,波斯人,中亚粟特人、朝鲜半岛的人、日本人。其他的外国人也有来唐朝生活,但人数没有如此庞大。

《北梦琐言》:“唐自大中至咸通,白中令入拜相,次毕相?,曹相确,罗相劭,权使相也,继升岩廊。崔相慎曰:‘近日中书,尽是蕃人。’蕃人,盖以毕白曹罗为蕃姓也”。意思是:唐朝自大中年间到咸通年间,白中令拜为丞相,然后是毕相?,曹相确,罗相劭等人,权力达到宰相的位置。近日中书省,基本都是蕃人,蕃人即是外国人。而且那时的姓氏白曹罗是少数民族的姓,属于外国人的范畴。

唐朝对于外国人来此,非常人性化。

外国人的法律,一样可以用

如今我们出国旅行都知道,一定要了解本地国家的法律法规,避免产生因为法律不同而导致自己“误入歧途”。但在唐朝,外国人之间的纷争用你本国的法律进行约束,如果你与唐朝人纷争,则按照唐律。

唐《永徽律》:“诸化外人同类自相犯者,各依本俗法;异类相犯者,以法律论。”

外国人很忙

外国人来唐朝干嘛?

主要分为三大类:使者、僧侣、商人。

外国使者来唐朝为了学习唐朝文化和技术,仅日本,史料记载一共有十九次之多,每一次的遣唐使,少则一两百人,多则五六百人,他们学习完回国用于当时日本的改革。

僧侣更是繁多,佛教的传入、玄奘西行等耳熟能详的故事便能说明。

唐朝时期,外国商人涌入长安进行叛卖货物,他们出售自己国家的东西,然后再从唐朝购买一些精美的瓷器,茶叶之类的,回到自己国家赚取丰厚的回报。

外国人当官

除此之外,外国人在唐朝当官的案例比比皆是。

唐朝甚至还曾经册封波斯末代国王的儿子和孙子为波斯都督和波斯王,并设立波斯都督府,将部分波斯领土收归已有。

日本留学生阿倍仲麻吕,中文名晁衡,曾担任唐朝的秘书监监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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