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课的时候不好好上,都留着开小灶赚钱,把考点知识点都开小灶讲,补课的学生越多,收入越高,他还有什么心思在学校教育上,他在学校只不过为了招揽学生而已!
违规不违法。
含理不一定合法!
不违法,只是行政措施
当然违法。违法与不违法隔着一道鸿沟——有偿。过去老师主动给成绩相对较弱的学生补习功课是很正常的,也有家长恳求老师给自己的孩子补补课的,大都是无私的奉献,最多家长给吸烟的老师买盒烟,拿瓶矿泉水。而现在不同了,老师把给学生补课作为生财之道,谋生的手段。
在职教师拥有天底下最光辉的职业,学为人师,德高为范,国家财政提供工资待遇,教育部也明文规定在职(公办)教师不得利用假期给学生补课,尤其是有些教师被家长诟病为课上不教课下教,重点内容补课教,更与师德相去甚远。
前不久,有部分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受到处分,确实得不偿失。既然在体制内,就应当遵规守距,耐得住金钱的诱惑,守得住清贫,做一个世人敬仰的好老师。如果想突破底线,提高收入,也可以辞去公职,专业搞校外培训,那是要下很大决心的!
公办教育、民营教育和课外补习,是当三大的教育形态。仅靠公办教育,个体破高考围城的凤毛麟角,否则不会有海淀黄庄博士妈妈群体的存在。课外补习作为百姓能负担得起的教育,改变了无数家庭的命运,此次政策高压,是公办教育崛起,还是资本控制更强、教育成本更甚的民营贵族学校得利?拭目以待,作为个体,要吸取对待房地产的教训。前有房地产,此次补习班。政策初衷好,结果终其反?从其不买房,只当穷一代。不上补习班,世代穷且衰。
社会主义最需要公平,当下最需要的是:所有高校按各省人口比例分配招录指标。
各取所需违什么法,只要你认真辅导孩子,孩子通过自愿参加,同时成绩有了进步。这就是完美对等的,其它不重要。
违法倒不至于,应该是有违教育部在2015年6月29日,发布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这个禁止令可没有把在职教师为其他学校学生有偿补课列为例外,但凡是中小学在职教师,都必须履行这一规定。
其实不仅仅是我们国家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发达国家基本上也都禁止。特别是日本、德国、韩国,中小学公立学校的教师都是公务员,有偿补课这类行为是绝对禁止的。
我们国家的教师不属于公务员,是事业编制,而事业编制人员服务的基本都是公共利益。既然是公共利益,就不能从事课外有偿补课这种个人利益行为。因为当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发生碰撞时,某些教师就会利用公共平台,利用自己在职教师的角色为自己谋取私利,有极大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伤害学生,严重的甚至破坏公立学校教育的公平性,给社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不管是为自己的学生还是为其他学校的学生补课,只要有偿,性质都是一样的。要想赚补课钱,那就辞了公立学校的教师职务,专心去做私教。不能公家好处要沾,私家好处也要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