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那个老师的行为已经不是老师了,已经变成了恶魔了!不然怎么能给学生造成这么深的心灵伤害!
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常尧打人是寻衅滋事罪,姓张的也不是无罪。难道体罚学生就没错吗?
严格教育?我小时候被几个老师打过,我一点也不记恨,但唯独恨初二的班主任。那畜生离异的,利用班主任的身份和好几个学生的妈暧昧,跟我同桌他妈有一腿,每次同桌对我说话都只打我让我罚站。后来他家失火大家都拍手称快
1题目有倾向性,何为“严格教育”?难道打骂侮辱就是严格教育吗?
2教师要教给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要坚持正义,同违法行为作斗争。那教师打骂学生违法不?
3依法治国,公民平等。打别人没事打教师不行,是吗?
首先,不论你是否相信,能被老师辱骂甚至打的,肯定不会发生在好学生身上,天下没有老师无缘无故地打品行优异的学生的。正所谓三岁看大,五岁见老,常某从打小就被老师揍,证明了常的劣根性。同时常某对当年老师有气,殴打解气也就罢了,但常某却能在殴打老师同时拍摄录像,并传至网上,大家想想此等人品、人渣没谁了。有人辩解说是同伴拍摄传的,即使是同伴传网上的,但常某肯定是对拍摄并上传知情的,据此也反映出同伴的品行也是无耻之徒,应验了那句古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可恨之处在于老师20年前打得轻,没给此等败类教育好,真乃遗憾!竟然有人给常某开脱罪行,真乃无知、无良之人太多,勿忘少年强则国强,没有大刀阔斧敢于管理,敢于负责的老师,谈何少年强,谈何国强,难道老师遇到此类劣等生放弃管理就对了吗?难道应该推崇家长溺爱熊孩子就对吗?醒醒吧那些无知愚昧的支持者!
13岁,心灵创伤小了,能这样吗?
不做死不会死,打都打了,如果不是放到网上,也不一定会追责,这是得罪了一个群体,都是成年人,做了就得承担。我想问问老师,你怎么不写书留下体罚学生的证据呢?害的你的学生没法扯平!嘴过!最过!哈哈
这男子世界观有问题,把当年的事完全认为是老师的错。如果你当时是品学全优的学生老师会体伐你吗?
怎么说呢?小学时有个数学老师,只要你做错题,犯错,就打头,我现在脑袋上有几个疙瘩就是那打的,太狠了,在这里只想说,适当惩罚,别打头,让孩子上学无形压力增大。
这个事情简单,一分为二处理。一,老师羞辱虐待学生,展开调查,依法判刑,参考虐待未成年人,各受害者申请精神伤害赔偿。二,学生街上打人,事实清楚,依法处理。
就那个打未成年孩子的打法,能说是管教?
要想在社会上形成尊重知识、尊敬老师的风气,第一要加强老师的素质培养,让人感觉出老师是真有知识的,这具体地说,比如语文老师,给学生讲语文课本中的名篇时,应该是自己能直接背诵出来,而不是照着课本讲课;老师讲解这些名篇时,应能激情四溢、把学生带入情节中。如你是数学或者物理/化学老师,你给学生讲课,起码应能随手就写出典型例题而不是照着书本来写出例题吧?,等等吧,这才叫有知识。老师的素质还包括平时的工作、生活中用到的一些东西吧,比如会组装电脑、会装计算机操作系统,熟练使用WORD、EXCEL和POWERPOINT等等;另外,就算一些著名的游戏,恐怕你也得玩得不比学生差,老师有了这些素质,学生还牛啥呀?他们还有啥不听话的?第二,老师可适当锻炼身体或者练武,这就是告诉学生:现在你知识不如我,就连打仗单挑,你也不如我,所以你在我们班,就得听我的。老师们做到这两点,何愁没人尊重?何愁学生不服管?
老师打学生不应合法化,严格教育这四字游戏不要玩。现在网民也都很有文化,法制意识也不薄弱
孩子你发什么视频啊!出出气就算了吧!当时老师打你不也没发视频吗!惹这么大麻烦!没视频就没证据了。傻啊!
老师打学生不对,学生打老师更不对。
必须把老师抓起来,审查当年打13岁老师
属于迟来的正义。
正义出手防止以后更多受害学生,学生是后代发展的强胜,是吗?
这属于正确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