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编美术老师教成人算违规补课吗?

不算


主要看教授什么内容,只要内容合法就行。


当然算!有偿教育。


建议去当地教育局问一下以当地教育局的回答为主。一般不全。一般补课只是针对在校学生。补课,从字面意思来看,重点在“补”字。是原本有正常的课程,通过一定了课外时间在补充一定课程。成人没有固定课程,只能叫业余课程。


违不违规不在教师的专业,更不在给什么人(学生还是成人)补课,违规补课核心是在职教师(没有说学科呕!),具体表现为:教师违反职业道德、教育规律和规章制度,违规补课:

(一)未经学校备案公示,在校内、校外进行课外辅导、补习活动的;

(二)未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在校内外与社会培训机构合作举办学科类(含书法、体育、美术、音乐等体艺类学科)补习、培训活动的;

(三)教师之间相互介绍补课生源;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各种辅导、补习;为社会培训机构、补习班、托管服务机构等作广告宣传、培训讲座、介绍生源、参与管理的;教师发动家长推荐补课生源的;

(四)擅自在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其他个人、组织或机构组织的培训班兼职、兼课或参与管理的;

(五)未经学校批准和备案,在学生放学后擅自为无亲属关系学生提供带教服务的;

(六)未经学校批准和备案,通过互联网手段为特定学生对象补课的;

(七)教师借已在学校备案的名义,实际收取学生及家长报酬的;

(八)按照相关规定应当认定为违规补课的其他行为。


现在很多界定模糊,所以社会治理困难。宏观设计要明确,落实才能精准。很多时候上面政策不明确是怕担责,,,[捂脸][捂脸]


应该不算


我觉得不算,教育局可能给算。


我个人的观点是,类似你说的这种情况,应该不属于违规补课的范畴。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观点。

现阶段,教育部门对违规补课的认定,主要依据的是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在该文件中,对于有偿补课的界定,包括两个方面:在职教师,收费补课。乍一看你的描述,还真属于有偿补课,不免为你担心了一下。仔细一看,你培训的是成人啊。

教育部及各级教育部门在这方面的规定,都是针对学生的。之所以会有这样的规定,一是为了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二是为了减轻家长的经济负担,三是为了维护教育公平。

现在,你培训的是成人,跟这三个方面都不沾边,就不会被划入违规补课的范围。

当然,不算违规补课,并不是说就万事大吉了。即使作为成人培训机构,也要遵守相关的规定,比如工商、税务、消防等各方面都有要求。

话虽这样说,还是建议你留个心眼,在涉及到某些问题时,没必要用自己的名义。

我是一位教师,专注教育领域。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关注。


还是咨询一下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的政策决策机构,不补课,暑假老师没有事情做,孩子没有人管理,都有难处;补课呢,又怕违规政策,遭到查出,得不偿失,都是两难。还是问一下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最稳当,也是最好的办法。祝你成功!


我认为不算[呲牙]


我认为不算。

现在的师德师风要求禁止在职教师补课,各地的规定细节都大同小异。但有个基本原则,不妨碍师风,不妨碍社会观感,有利于教师师德建设。

现在社会对教育吐槽的点主要是教育开支太大,教育资源分配不均衡,部分教师师德欠缺,教育不公平等问题。

而教师有偿补课则是教育整顿的重中之重。

但有偿对象,我个人认为不应该一刀切。有偿对象,应该是幼儿园到高中学生,基本上是未成年人(个别高中学生超过18岁,此处有偿补课也应作未成年人处理)。

而对于真正意义上的成年人,他们已经独立,也有自己成熟的道德判断和经济基础,他们接受的有偿补课,应该不在禁止之列。

比如,我作为一个英语老师,有一个二十一岁的学生想专升本,需要参加成人高考,而英语找我补习,我想,我应该是可以有偿给这个学生补课的。

所以,这个问题绝对不可一刀切,否则,会降低教师的职业幸福感,教师,以自己的知识和智慧,在公序良俗原则下,在不妨碍师德师风建设下,这个问题应宽容对待老师。

另外,大学教授外出授课,作讲座,算不算有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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